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机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2016机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1】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学习的通知》(南纪通字〔2016〕06号)要求,南明区民政局对学习贯彻执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进行了认真落实,并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据检查,至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现将贯彻学习和自查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充分认识颁布实施《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的重大意义,特别是“一把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自律意识,提高执行津贴补贴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执行纪律的严肃性,局纪委加强监督,确保学习贯彻执行规定得到落实,确保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3月13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贯彻文件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对照检查等形式开展深入学习教育,切实统一思想,规范行为,明确津贴补贴发放的界限和纪律要求,提高干部职工守纪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局党委把学习贯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文件精神与自查清理工作相结合。研究和查找本单位在津补贴发放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过自查,我单位除了按中央、省、市、区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四、加强监督,切实履职
今后工作中,局党委、局纪委将继续加强督察,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接受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廉洁从政,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营造干净干事、规范干事的良好氛围。
【2016机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2】
根据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凭祥市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执行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市机关工委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本单位领取特殊岗位津贴情况
市直属机关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关,为正科级单位。目前,编制4人。纪工委书记自2012年9月开始领取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津贴220/每月。
(二)是否存在已停止发放的项目仍在继续发放的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不存在已停止发放的项目仍在继续发放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没有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的情况
市机关工委不存在没有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不应重复享受的特殊岗位津贴仍在重复享受等情况
纪工委书记享受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津贴220/每月外,不否存在不应重复享受的特殊岗位津贴仍在重复享受等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和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每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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