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6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22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16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的自查报告1】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乡再次开展自查清理“小金库”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清理 “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成立了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

  二、扎实开展

  (一)清理设“小金库”情况

  重点围绕“清理内容”开展清查工作,对各类账户、票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设立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二)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一是没有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补贴标准;二是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有价证券或与活动无关的实物;四是没有私设“小金库”,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补贴;五是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补贴。

  三、自查自纠

  经我乡再次进行自查自纠,结果如下:

  1、本单位无违规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和转移预算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情况。

  2、本单位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出国出境情况,不存在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及违规支出运行费用,不存在发放礼品、礼金等情况;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不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培训,不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等情况。

  3、本单位不存在违规采购资产、无预算及超预算采购资产情况。

  4、本单位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无违规情况。

  5、本单位不存在未设置会计账簿,所有财务资料完整,符合会计法律法规。

  6、本单位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不存在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情况。

  7、本单位无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情况。

  【2016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的自查报告2】

  一、实施总体情况

  从2008年开始,江西省政府决定设立专项资金1亿元,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全省按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的不同划分为边远、最边远两个地域层次,特殊津贴标准相应分为每人每月70元、120元两档发放。全省有99县区的87719人享受到了津贴政策,占我省农村教师的33%。据悉,我省是全国率先全面推开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的省份之一。

  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根据我省申报,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确定我省余江县、玉山县开展“完善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改革试点。试点表明,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稳定教师队伍有积极的成效,因津贴标准太低,尚不足以吸引优秀人才。据此,2011年我省财政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5000万元,达1.5亿元。从2011年1月1日起,边远地区每人由原来的每月70元提高到105元,最边远地区每人由原来的每月120元提高到180元。

  2015年,我省再次调整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即: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从2008年至2013年五年内,我省已两次提高津贴标准,补助资金增幅达到3倍。

  二、取得的成效

  1、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我省在2008年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同时指导各地制定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实施办法,确保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全部享受津贴。同时与人事、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对各地特殊津贴资金的拨付及发放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级人事、教育、财政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发放工作及时准确到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克扣、侵占、挪用特殊津贴。要求各地公布举报电话,制定监督措施,对违反政策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农村教师队伍进一步稳定。发放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是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之一。2008年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以来,农村学校教师的待遇有所提高,以惠促稳,使农村教师安心在基层工作,永修县等许多中心小学教师在实施津贴制度后愿意到村小、教学点任教,这种逆向的流动,使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改善,农村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有所缩小,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3、激励机制进一步显现。对农村教师待遇倾斜,但不搞平均主义。我省芦溪县等县区积极探索激励机制,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和本县区实际情况,芦溪县将特殊津贴发放标准分为五档,最边远山区乡的村小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其他农村地区则为180—400元不等,同时特殊津贴独立于绩效工资之外,不冲抵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额,因此,档次的拉开,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在当地,教师甚至要竞争去村小任教,边远乡村教师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特殊津贴标准仍然偏低,激励作用仍显不够。由于农村教师住房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很多边远山区教师在镇里居住,每周甚至每天在镇里与学校来回奔波,每个月的交通费很高,现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虽然经过几次调高,但标准仍然偏低,还是不能完全达到鼓励广大教师安心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目的。

  二是享受特殊津贴面窄。江西农业县偏多,农村中小学条件普遍艰苦,目前享受特殊津贴的农村教师只占农村教师总数的33%,大部分农村教师尚未享受特殊津贴。另外,由于没有全覆盖,有些地域边远和最边远的界限并不明显,存在一些中间地带,给科学、合理的发放津贴带来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会同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向省政府建议逐步扩大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的范围并逐年提高特殊津贴标准。

  二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将中央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提高连片贫困地区特殊津贴的标准和扩大享受津补贴的范围,逐步对我省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全覆盖。

  三是认真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数据报送工作。

  四是在推进特殊津贴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完善教师生活保障、教师编制、人员补充、业务培训等各项制度。

  五是恳请教育部继续支持我省农村教育,关心我省农村教师,加大对我省的奖补力度。

  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尽职尽责,真心实情送温暖。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江西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这项工作将继续奋力前行,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待遇,努力实现城乡教师均衡,进而实现城乡教育均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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