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赏析《送人流贬》
《送人流贬》的作者是李益,被选入《全唐诗》的第283卷。李益是中唐边塞诗的代表诗人。其诗虽不乏壮词,但偏于感伤,主要抒写边地士卒久戍思归的怨望心情,不复有盛唐边塞诗的'豪迈乐观情调。下面我们一起来阅读古诗赏析《送人流贬》。欢迎大家阅读!
【原文】
送人流贬
作者:唐·李益
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
谤远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风先独树,瘴雨失荒城。
畴昔长沙事,三年召贾生。
【注释】
①“汉章”句:刘邦入关,召诸县父老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馀悉除去秦法。”见《史记·高祖本纪》。
②秦律:秦法,以酷烈著名。借指严酷的处罚。除名:削去名籍,即罢官,流贬。
③不自明:难以自我辩白。
④“畴昔”二句:用贾谊事。
【作者介绍】
李益(748—829),唐代诗人。字君虞。陇西姑臧(今甘肃武威)人。家居郑州(今属河南)。公元769年登进士第,公元783年登书判拔萃科。因仕途失意,客游燕赵。公元797年任幽州节度使刘济从事。公元800年南游扬州等地。公元820年后入朝,历秘书少监、集贤学士、左散骑常侍等职。公元827年以礼部尚书致仕。
李益是中唐边塞诗的代表诗人。其诗虽不乏壮词,但偏于感伤,主要抒写边地士卒久戍思归的怨望心情,不复有盛唐边塞诗的豪迈乐观情调。擅长绝句,尤工七绝;律体也不乏名篇。今存《李益集》二卷,《李君虞诗集》二卷。
【繁体对照】
卷283_3【送人流貶】李益
漢章雖約法,秦律已除名。
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
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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