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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
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奉献社区、服务群众”活动的意见》(宁组通〔2017〕34号)文件精神和区委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奉献社区、服务群众”活动。
一、总体要求
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奉献社区、服务群众”活动,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巩固“有困难找党员”服务体系建设为根本,紧扣转变作风、强化责任、志愿服务、共创和谐的要求,组织园区各党(总)支部、党委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提供志愿服务,努力实现“各方组织同参与、在职党员做奉献、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的总体目标。工作中要把握以下要求:
1、简便易行、务实管用。按照单位好组织、党员好参与、社区好操作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在职党员就近、就便到社区报到(可在居住地社区、工作所在地社区、“万名党员带万户”结对帮扶社区等),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区活动、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2、双向互动、共驻共建。各党组织、在职党员主动加强与社区党组织的沟通协调,牢固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共建意识。通过双向互动,把结对党组织的政治、资源优势和在职党员的人才、智力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合力。
3、机关先行、有序推进。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党组织和党员先行一步,主动投身社区参与服务,非公企业党组织可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执行。针对在职党员和社区建设的实际,统筹安排,推动组织资源更多地向工作基础较弱、服务需求较多、在职党员较少的社区倾斜。
4、常态长效、群众满意。结合“四解四促”、“十百千万”走访活动、“双体验、双联动、双满意”活动等已有的载体,采取集中服务与分散服务、定期服务与日常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经常性地开展活动,推动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二、主要职责
1、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制定工作计划。各党组织可制定工作计划,负责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的统筹安排和总体协调。(2)开展动员培训。抓好思想动员,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并开展有关社区和群众工作方面的专项培训。(3)组织党员报到。根据党员的居住、工作等实际情况,有序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及时汇总报到情况。(4)提供必要支持。引导党员正确处理本职工作和社区服务的关系,帮助党员解决进社区服务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5)加强考核管理。定期了解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和服务情况,并做好考核评价工作。(6)参与社区共建。积极配合结对社区党组织设计活动载体,开展各种结对共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2、在职党员的主要职责
(1)参与社区建设。积极参加助学助困、敬老助残、帮扶优抚、维权帮教以及社区文化、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活动,根据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1个以上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主动公开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和社区居民监督。(2)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带动群众遵规守纪、依法办事。(3)了解社情民意。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诉求,每年提出1条以上促进社区建设的可行性建议。对于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向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反映,交转有关机构办理。(4)结对服务群众。主动联系和服务身边群众,有条件的可与社区困难群众特别是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结成对子,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5)深化志愿服务。推行党员志愿者(义工)服务,鼓励有能力的党员登记注册为志愿者,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社区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实施步骤
抓好组织动员报到、开展教育培训、搭建服务平台、健全制度机制等工作,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1、有序组织报到。在职党员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单》(附件1)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2017年9月30日前到相关社区党组织报到。同一单位居住在同一社区的在职党员,可以提前联系,约定统一时间,集中到社区报到,减轻社区负担。及时将《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回执单》(附件1)反馈给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留存。各党组织根据反馈情况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3)。对未能报到的在职党员,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督促其及时报到。在职党员调离单位的,要及时告知社区党组织,并重新办理报到手续。
2、强化管理考核。单位和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活动的培训和管理,共同做好过程跟踪和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根据社区服务项目的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各党组织印制《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活动)纪录卡》(附件4),由在职党员在参加服务活动后到社区党组织登记确认,并于年底前交各党组织汇总。
四、组织领导
1、注重实效。各级党组织要本着“务实节俭”的原则,坚持以为民服务为主,结合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实际,迅速谋划制定相应的方案,合理安排时间,认真组织实施,把活动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内容。
2、领导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到社区报到,带头参加社区有关活动,带头服务社区群众,积极帮助社区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广大党员作出榜样。
3、加强宣传。各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活动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参与到活动中来,努力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党员为骨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新格局。
【2017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重要精神,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实现基层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要求,激活“红色细胞”,践行“党员常青”,现制定全街“千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加范围及报到安排
1.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报到安排。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报到社区安排详见区委组织部具体安排(附件一)。
2.街道在职党员报到安排。按照“就近就便、注重实效”的原则,街机关、工商所、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报到社区与机关干部联系社区、“三在”(街道干部岗在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挂点社区一致;派出所在职党员报到社区以“万名警察进社区”为原则,以属地就近联系社区为补充(附件一)。
3.教育等行业系统基层站所在职党员报到安排。原则上按照单位属地报到,由教育、卫生、城管、司法、国税、地税、工商、食药监、法院等职能部门与街道社区对接协调。
二、开展服务活动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采取“规定动作(一结对双认领)+自选动作”的形式。街道社区党组织也可结合在职党员个人特长和社区需要,创新一些简便、易行、务实的活动载体,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1.开展结对帮扶。各社区党组织对辖区生活困难家庭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生活困难家庭数量和进社区党员数量进行合理安排,采取一名或多名在职党员结对联系1户居民的形式开展结对帮扶。在职党员要当好政策宣传员,重点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提供政策咨询,解答联系户提出的问题;当好意见收集员,深入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疾苦;当好矛盾调解员,引导联系户理性反映诉求、依法解决问题;当好困难帮扶员,力所能及地为联系户献爱心、解难题。在职党员认真填写《在职党员联系居民群众问题收集表》(附件六),党员个人能够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党员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报街工委汇总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向居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认领服务岗位。在职党员主动到社区认领服务岗位,利用业余时间到社区参加服务,积极参加社区政策宣传、平安建设、困难帮扶、文化活动、文明城市建设等活动。派出所可结合民警接访日制度,宣传治安防范知识;城管执法中队可重点开展社区环境美化、城市管理政策宣传。
3.认领“微心愿”。在职党员主动到社区认领居民群众的“微心愿”,以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下岗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群体为重点,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小困难”、“小问题”,实现“小心愿”、“小梦想”。
4.开展其他自选活动。围绕社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一个以上进社区服务“自选动作”。有针对性地结合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参与民俗节庆、道德论坛、文明城市建设,以及关心青少年、关爱空巢老人等活动,集中组织开展“服务月”、“服务日”活动,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三、明确职责任务
1.单位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是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党员集中报到,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居民群众困难。
2.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在职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做好:(1)到对口社区开展进社区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参与社区建设。(2)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安排和监督管理。(3)根据实际情况,结对联系1户居民,每年深入联系户不少于2次,当好政策宣传员、意见收集员、矛盾调解员和困难帮扶员,为联系户解决具体困难。(4)街道党员干部认真履行驻点职责,每周至少有一半时间在社区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直接服务群众。
3.社区党组织的`职责任务。社区党组织要积极为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便利。重点做好:(1)采取入户走访、张贴公告、发布网络信息等方式,按照“一事一提、具体实在、能够解决”的原则,收集、梳理和汇总居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小梦想”、“小心愿”,建立“微心愿”超市,并通过“心愿墙”等平台定期发布。(2)接收在职党员并安排进社区项目,安排在职党员结对帮扶生活困难家庭,做好衔接、登记工作。(3)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如实记载、跟踪管理,并定期反馈至所在单位党组织。
四、明确步骤要求
街道社区认真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接收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1.思想动员。街机关及驻街各站队所要结合四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为什么进社区,进社区干什么,到社区怎么做”为主题进行动员,宣传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党员“真联系、深联系、常联系”社区群众,在基层一线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2.组织准备。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街在职党员报到安排及各社区接收在职党员报到的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联络工作具体由街党建办负责。
3.有序报到。各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联络、组织、协调工作。5月11日以前,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将集中填写《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附件二)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信息表》(附件三),组织在职党员集中报到集中认领服务岗位和“微心愿”,明确结对帮扶对象。报到后,社区党组织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回执联上盖章,街机关党员及驻街各站队所于5月19日前将回执联交街工委党建办统一存档。
4.信息反馈。各站队所要及时规范信息台帐,建立健全本单位“在职党员进XX社区服务”信息库,对未及时报到的在职党员,区分情况、分类指导、督促报到,并于5月22日前将报到情况综述及《XX(单位)“在职党员进XX社区服务”信息库》(附件四)电子版交街党建办审核、备案。各社区要及时更新《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统计表》(附件五)并报街党建办。以后各社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6月、9月、12月)20日前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向街工委(党建办)反馈。11月27日前,街机关党员及驻街各站队所将《在职党员联系居民群众问题收集表》(附件六)相关问题及解决情况反馈街党建办汇总。
5.动态管理。新发展、新调入和新参加工作的党员应在3个月内持《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到对口社区报到。社区党组织定期更新服务岗位及“微心愿”内容,并与党员及所在单位定期对接沟通,更新服务内容,督促服务落实。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结对帮扶生活困难家庭时,由其所在党组织及时重新落实帮扶人员。
6.评议反馈。社区党组织定期对在职党员服务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时要征求群众尤其是结对帮扶对象的意见),适时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联系,以适当形式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逐一反馈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反馈。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作为深入践行“两学一做”和“党员常青”的重要实践载体,作为实施“红色引擎工程”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人负责。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到社区报到,开展“一结对双认领”和自选活动。
2.营造浓厚氛围。要发挥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信息简报的作用,大力宣传在职党员进社区的重要意义,及时发现和总结在职党员进社区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格督促检查。街工委将加大对各科室、驻街站队所在职党员报到工作的督查和考评力度,在职党员进社区相关资料台账也将作为基层党建考核检查内容。对组织不到位的单位党组织和没有定期到社区开展服务的党员个人,一律不得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要求责令整改,对无故不服从安排、不到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将进行通报批评。
4.务求取得实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服务方式,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党员实际,不提过高要求,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常态化和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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