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  人力资源开发的再思考_调研报告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  人力资源开发的再思考_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07-14  编辑:admin 手机版


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为我国妇女事业在新世纪的蓬勃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合理开发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的进步和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只有把广大农村妇女这支人力资源充分挖掘,发挥好了,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才会充满旺盛的生机和活力。笔者认为,通道作为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开发县,经济发展相当落后且不平衡,扶贫攻坚任务还相当艰巨。同时,该县是劳动力输出大县,三分之二的男劳动力和二十来岁的女性外出打工,农村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任落在了中年妇女身上,因而充分开发利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这支队伍显得尤为重要。
  一、通道县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现状
  1、农村妇女劳动力状况。根据2003年有关资源统计,通道侗族占76%,全县劳动力156559人,其中妇女劳动力75016人,初中文化以上的26210人,20至50岁的48442人。男劳动力三分之二的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是老弱病残和妇女,造成妇女在农村经济建设中起了主导作用,而中年妇女文化素质低,劳动能力差,因而农村经济发展相当缓慢。从全县农村乡土人才来看,女性所占比例还不到8%。
  2、农村妇女在经济生活中处于被动地位。通道是个典型的山多田少的少数民族农业县,种养业的发展是提升县域经济的关键。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由于受经济条件和传统文化的影响,生活空间比较狭窄,思想比较狭隘,结婚生子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倾注在了家庭和子女上,无法从以生育特别是生育男孩为人生任务的狭小天地中解脱出来。她们更多的是依赖着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从事着简单的劳动来满足生活需要,对家庭以外的社会资源如现代的生产信息,各种政策措施、法规和相关技术的接受总处于被动地位,导致她们在社会中普遍处于受支配地位,这与中国加入WTO对农村经济和农产品科技含量高的要求相矛盾,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农村妇女参政比例低,基础薄弱。从我县21个乡镇243个行政村来看,村支两委班子中妇女干部仅40人,其中女支部书记10人,只占支部书记的4.1%。妇女参政比例低,使得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部分男性对农村妇女持不信任和怀疑态度,诱发了她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对参政议政产生惰性,认为那是男人的事,女人做个贤妻良母就行了。农村妇女参政基础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女党员少。全县农村党员5379人,其中女党员845人,只占党员总数的15.7%;二是文化程度低。单从女党员来看,初中文化以上的257人,只占女党员总数的30.4%,其它的均为小学文化或文盲;三是女党员年龄结构老化。平均年龄为43岁,其中35岁以下的200人,55岁以上的282人,最早入党为1937年;四是农村妇女后备干部少。因经济条件和家庭的原因,年轻的妇女外出打工的较多,具备培养条件的少。全县农村后备干部486人,其中妇女所占比例还不到5%
  二、造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慢的原因
  1、 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重男轻女思想的束缚。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形成了一种以男人为中心的传统思想体系。新中国成立,提出妇女“半边天”,但在经济落后、信息闭塞的老、少、边、贫地区重男轻女思想依然存在并不断地渗透到下一代,传统的社会偏见对妇女的能力持有不信任和怀疑态度,导致妇女人才资源开发缓慢,有些甚至处于停滞状态。
  2、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发展水平不高。进入新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经济发展总体水平提高。但内陆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因受交通、信息、科技、资金等的限制,经济发展进程相当缓慢。我县从2003年来看,国内生产总值57853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8140万元,工业总产值32492万元,人平纯收入仅720余元。全县财政收入还不如沿海发达地区一个普通村一年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经济落后使政府无法投入资金开发妇女资源。
  3、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权利未能全部实现。由于家庭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许多农村小孩未能全部实现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大中专毕业生不分配工作和教育费的增加,农村学生失学面较大,有的初中一毕业便外出打工。另一方面,因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女孩迟早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会写自己的名字和认钱,将来嫁个好人家就行了,读书只是浪费钱,因而相对来说女孩辍学率比较高,导致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低。据调查显示,15岁及15岁以上的农村妇女75016人,文盲半文盲10196人,初中文化20617人,高中以上文化仅98人。农村妇女文化素质低,制约了农村妇女对职业的选择,出现了“三有四缺”现象:“三有”即有劳力、有土地、有干劲,“四缺”即缺新的思想观念、缺现代科学技术、缺发展资金、缺市场信息和管理营销能力,导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4、 农村妇女自身解放思想认识不高。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妇女从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她们在处理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和遇到外界各种压力时,心里承受能力差,自信心明显不足,依附男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思想较浓,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退回到“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习惯性性别分工模式,缺乏社会竞争力,对新生事物接受能力差,不能完全适应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农业社会转型的需要。社会解放了妇女,但妇女自身没有完全解放自己。
  三、开发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社会开发力度,改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外部环境。在开发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中,各级政府要协调统一各个环节的政策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法律和宏观政策,创造有利于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让农村妇女从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抑制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风尚,增强妇女参政议政的自信心和责任感。二是保障农村妇女健康权益,提高她们的身体素质。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做好预防及保健的综合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重点防治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三是努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最大限度地培养农村高、中级实用人才,鼓励农村妇女通过广播电视和讲座的形式积极参与学习和实用技术培训,以提高科学素质和劳动技能,涌现一批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四是加强农村妇女扫盲力度。在条件允许的乡镇和行政村以村里主办、政府协办等形式开办夜校,要求5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文盲必须参加学习,从而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形成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
  2、通过典型引路实现角色的转换,提高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自身素质。加强思想观念教育,积极引导农村妇女树立新观念,学习新知识,摒弃落后的小农意识,特别是注重发挥身边典型带头作用,正确灌输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让身边摸得着、看得见的先进妇女的事迹不断地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逐步走出家庭小天地。在男女平等、自觉维权的基础上悄然实现家庭角色到社会角色的转换,并树立自我超越的人生观、市场取向的产业观、法制取向的社会观、经济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发展观。
  3、提高农村妇女政治地位,维护其参政议政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村妇女走出家庭小圈子,主动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确实落实村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一定比例。鼓励农村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定,充分听取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妇女在培养、选拔农村干部中不受歧视,也可通过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各村召开村民大会的形式,让农村妇女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同时,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积极引导妇女参与农村经济建设的同时要逐步让她们转变思想观念,由被动了解国家大家、参政议政到主动关心社会发展动态,逐渐成为农村政治舞台上的“半边天”。
  4、积极挖掘农村妇女劳动力潜能,鼓励其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各级组织要帮助农村妇女树立市场经济意识,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把仅仅满足一家一户小范围的传统工艺制品规模做大做强,以商品的形式大胆地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运作中,各级各部门要为农村妇女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农村扶贫资金、小额信贷和实施项目等形式为农村妇女创业创造条件。同时,各级妇联要组织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建立各类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信息、技术共享,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促使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有机衔接,从而不断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村妇女走上致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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