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初一作文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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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时间:2021-03-12 13:08:52 初一 我要投稿

【精华】初一作文汇总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一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初一作文汇总10篇

初一作文 篇1

  青春就像一首动人的歌,谱写了我们最美好的年华。

  生命时钟“嘀嗒嘀嗒”地走到13岁,那个单纯的我,走进初中的大门。那时还很懵懂,腼腆的打招呼后,便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们上课认真听讲,下课欢声笑语,仿佛整个校园都回荡着我们银铃般清脆的笑声,我们形影不离,就这样过去了两年。

  到了初三,面临着的是繁重的学习任务,我们互相努力,共同进步。可是那个星期四,我们闹了别扭。可能因为作业而感到急躁,对我发火了。整整四个星期我们没有说话,我特别的难过,每当耳边想起你唱的歌,我的心就碎了。然而有一天,你转过身来,对着我微笑,然后说了句“傻瓜,我们和好吧!”当时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我激动的一把抱住了你。你在我耳边唱起了那首熟悉的歌:“你就是我的小星星,挂在那天上放光明。”那个微笑真的很倾城。

  中考过后的我们相约一起旅行,在上海东方明珠前买了两件印有我们照片的衣服,在北京鸟巢前高声欢呼。我们很开心的享受着青春,一起度过了美好的七天。

  暑假过后,我们各自去军训,我俩的学校仅隔一条河,每天都会看到她的学校,在夕阳中很美。

  告别了初中的你,来到高中,又遇见另一个她。我们一起聊天、玩耍,也会一起唱歌,就像初中生活一样,只是学习的任务更加繁重。我在她面前也会唱歌,有些是她教的。在朝霞中,我哼着歌,拉着她的手,慢慢走远……我们约定一起努力,放飞我们的青春。短短三年,我很高兴遇到你。

  这是一首简单的歌,并没有什么独特,好像我,那么的平凡却又深刻。青春就是这样。

初一作文 篇2

  妈妈病了,医生说并无大碍但最好要静养一阵子,爸爸爱妈妈,他说以妈妈目前的状况来看是受不了城市整日喧嚣的,所以就带她到一个小镇上调养去了,家里只留爷爷奶奶照顾我。

  其实我是很想叫住妈妈的,叫他不要走,可是话到嘴边我却说不出,只得看着他们远去。我低下了头,回想前些日子跟邻居的孩子闹矛盾,妈妈批评了我,说人家小,你是姐姐要让着人家,我当时心里一百个不乐意,凭什么要我退让,你怎么不分青红皂白就说是我的错!连续好几天我都沉浸在郁闷的心情中,直到得知妈妈的病。

  爷爷奶奶很疼我,他们是一对和蔼可亲的老人,我也很喜欢他们。可是,妈妈,为什么你的身影总是浮现在眼前,如梦似幻,却也带着丝丝忧郁?

  夜晚作业做完闲来无事,我来到阳台仰望灿烂的星辰,小小又明亮的星辰它们一闪一闪的,似乎在诉说着各自的故事。流星,突然我看到了流星!难道是我看花眼了吗?我赶忙许下愿望,愿妈妈的身体快些恢复,我不再闹别扭,不再闹情绪。都说流星因为短暂而美丽,它们划过黑寂的夜空,释放出那一闪而逝的光芒,虽然微弱,但却没有人能无视它的存在。这让我想到了妈妈,她此刻就如同那流星,充满了精彩与坎坷,究竟是否会象流星那样短暂,我不知道,此刻我只知道我要更加的爱她,关怀她。我跳回屋子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寄到了他们现在所在的小镇上。

  不久之后,妈妈给我回信了,原来她早已不生我的气,她告诉我说目前她的状况很好,过一阵子就能回来了。还告诉我小镇的黄昏特别的美,每天都可以听到美妙的钟声和笛声。小镇的郁金香开的烂漫。

  读完妈妈信的那一刻我哭了,原来妈妈是那样的乐观从容,我为我的任性偏执而懊悔。妈妈,我也多么地想和你一起生活在小镇,共享那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我幻想在这个小镇的旅店里:古老时钟敲出的微弱响声,像时间轻轻滴落。又或者,在黄昏,自顶楼某个房间传来的笛声,吹笛者倚着窗牖,窗口大朵的郁金香盛放。

  如果愿意,流星也可以变成永恒。

  清浅流年,情暖一生。

初一作文 篇3

  真热,不知道是天热,还是心里热。说也说不清楚了。出了考场,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已经有好多家长在等着接孩子回家了。真不知道,今晚宿舍还能剩几个人?老祖宗说过,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同学三载,终将人去楼空。令人好不伤感。何年何月,全班七十八个同学还能聚在一起?或许,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们几个死党早已说好,今晚不回家。翻着手中厚厚的同学录,心里却不知想些什么。“苟富贵,勿相望”能做到么?我看,悬。临床的辛勤一把夺去了同学录。“许婉柔,别在多愁善感了,陪我出去买点东西,陈立春说今晚她请客呢”。宿舍里没走的同学都欢呼起来。所有的伤感暂时收了起来。陈立春是我们宿舍的大款,人长的高高大大的,和她的名字一样,咋一看,还以为是男孩子呢,父母对她宠爱有加,自己学习也挣气。这不,刚考完,她父亲就开着私家车来接她,可她愣是没走,还嘻皮笑脸的宰了老爸几百块钱。说今晚请客。

  夜色浓的就像泼出去的墨。月亮不知跑那儿去了。累了睡了吧。真是吝啬。一点月光也不肯洒给大地。

  十个人的宿舍还剩下我们六个:辛勤,方园,宋爽,王昆仑,陈立春,我——许婉柔。

  我们六个人一夜没睡。相拥在一起,谈往日的点点滴滴。老师,同学,未来,梦想。王昆仑挤到我身边,搂住我的肩,轻轻在我耳边说:“婉柔,过去我什么也跟你抢,和你过不去。其实,我只是想让你注意我。记住我而已,从高中刚开学那天,一见你就喜欢上你了,没有原因的。就是喜欢,这就是缘分吧。你瞧,天就要亮了,这不是缘尽了么?唉,伤心。真舍不的你,声明哈,我可不是同性恋哈。”“哈哈哈”一阵笑声,眼里却笑出了点点泪花。王昆仑,我们班的体育委员。

  “哎呀,昆仑,你不说,还真以为你是同性恋呢”陈立春高声叫着。“好了好了,别闹了,天就要亮了,说点好听的好么?马上就要各奔东西了,我有东西送大家。方园,别拿我的东西做人情哈。”田方园才不听立春的话呢,拿着立春要送大家的影集分着。“这是立春买的影集,一人一本。宋爽,给你”方园把一本封面最好看的递给了宋爽。

  宋爽,文文静静的,女孩儿的灵秀都被她占了,就是学习不怎么样。她是那种让人一见就能记住的女孩,所以我们宿舍的人都惯她,宠她。因为她的眼睛让人受不了。

  终于,别了,泪眼对泪眼。

  暑假?或许是人生最后一个。但愿不是。

  回到家,把自己关进房间,睡了一天一夜,做梦都考上了大学呢,父母高兴的不得了,自己也笑醒了。

  妈妈来到我的床前。柔声对我说:“宝儿,别睡了,头都睡扁了吧?起床,起床了。该干么干么去吧。”

  “妈......”我撒娇的拖着长腔。“我都这么大了,求您了,别再叫我的小名了,宝儿,宝儿的,别人还以为我是小孩儿呢。”妈把手伸给我,把我拉了起来。“哎,我女儿真是成大姑娘了,不过,在妈面前永远是小丫头呢。”我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有妈的孩子是个宝呢。不知何时,妈妈的头上竟然长出了些许的白发。我知道,十八年来。妈妈为我付出的心血,不是用语言能表达出来的。“妈,亲你一下,感谢你这些年为我所做的一切。”我在妈妈额头上印下了女儿家最最纯洁的吻。

  妈妈一脸的幸福,一脸的满足。妈妈是妇产科的医生,我有好几个同学就是妈接到这世界上来的。

  那一份童真,让人怀念!

  那一份青春,让人快乐!

  裙角在飞扬,那是青春。发梢在飞扬,那是青春。青春在飞扬,直入我的心里,成为我心中的爱。

  它如阳光般灿烂,如月光般温柔,如星光般可爱!夺目,璀璨!照亮每个青年的心里,迸发出青春的活力!

  女生们开始谈论杂志明星,流行时尚。着装打扮离不开流行,校园似乎成了一个时尚元素的源地。哈韩一族穿上古惑仔型的衣服,那样动感十足!笔带里好像多了一点什么,眉笔,睫毛夹,睫毛膏…是不是女人天生就爱美,步入青春的女生开始涂厚厚的粉底,浓浓的眼影!爱学习的女生实在看不下去,索性与时尚元素们对立。学习,学习,往后的出路!女生们渐渐觉得空虚,生活变得淡而无味,不切实际的追求终究会一无所获!于是,手链,项链,耳环渐渐被取缔,娇小可爱的化装包换或了朴实无华的大书包!从流行音乐变成了A,B,C,D!偶尔打闹嬉戏,生活便正常了!她们可以放肆的大笑,不必顾别人怎么想!不必过于在乎自己的形象!扔掉过于繁重的拘束,终于变得自由了!然后大叫:青春真好!

  男生们也迷上了游戏机,整天琢磨着怎样杀敌,过关,然后再杀敌,再过关。篮球场上难得看到他们潇洒的英姿。原本活力四射的校园变得委靡不振。他们变得憔悴,成绩一落千丈。只传来老师的叹气声:这孩子,明明很聪明的…当然,这样的生活久了,也会厌倦!望着鲜红的大叉,耀眼,夺目,令人窒息!后来他们会像女生那样迷途知返,开始努力的拼搏,忘记了游戏机上诱人的味道,再也不迟到,旷课……

  人生百变!青春的滋味难以言语!青春,我懂得了付出后会有甘甜!飞扬的青春后,等待我们的是人生的令一个挑战!

  青春在一次次飞扬后,遍体鳞伤,但因为飞扬,我学会了付出。

初一作文 篇4

  參透着阳光,倒影的分线不安的跳跃着。忽隐忽现,像没有头绪的孩子坠入这复杂的世界迷茫的走来走去,找不到出路。

  阴影下的文字叙述似乎太过苍白,太过含蓄,看不懂也不想懂。打翻陈旧的一页,抖落的灰尘在强烈的光线下显露得一无是处,是否太过草率?通过字眼,所想象的无非是幻觉罢了,真实又如何。

  黑暗,我们似乎很享受这一时的愉悦;则明亮只会让我们措手及,带来慌乱的心情。有时,觉得自己像一个吸血鬼,有着血卟啉症的人,阴暗的角落喝着如血色的红酒,醉泊,很想醉,发狂。像看到雪白的脖颈就想吸掉所有的血流,那样美,那样贪婪。刺眼的白光令我们欲火焚身,想死,就这样的死法不止吧…

  因为喜欢呆在家里,(俗称宅男吧)皮肤嫩白的,常常被同学说成“小白脸”,呵…也许吧,谁叫我这么白呢。电脑,书籍,音乐,吉他,咖啡,我不能缺的东西,就像吸毒的人一旦瘾上了,是没办法轻易戒掉的。太过安静,太过话少,太过冷淡,呵…一个字吧,闷。(但不骚)

  我的世界太过安静,安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 如此这般的轮回。太过单调…

  一个人,我低着头,沿着昔月的轨迹——校门,林荫小路,楼梯,教室。一切都是那样,三年都是那样。

  向前七步,右转,十六步,左转,向前五步,坐下,我以最完美的方式来完成这一系列早已计算好的机械动作。

  所有的结局早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都已经启程,却、、、忘了、、、

  是怎样开始的

  ——是否在那古老记忆中的某个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追索,年轻的你知如云彩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浅

  逐渐隐没在日落的群落

  当当当

  当我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的极为拙劣

  含着泪,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本是太仓促

  如这世界太安静

  冷淡的扯出嘴角淡笑

  想念的你的笑容

  然后 然后

  就这样安静的等待吧

初一作文 篇5

  很多人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不停的在拼搏,但是,这又有什么用呢?到头来,还不是累个一场空?为了不切实际的将来,他们不择手段的去争取更优异的生活。回过头,才发现,为了生活,他已经失去了一切最该珍惜的……

  虽然生活穷苦,但生活却快乐,这不就是最幸福的生活吗?为什么还要不停的不争取那些不属于自己,也不适合自己的`生活呢? 现在,多好啊!什么都没发生。未来,多神秘!很难说,你以后不会为了生活抛下亲人。 妈妈早早的起床,轻轻地唤着你起床。当你懒懒的爬出窗头时,才发现,太阳早以高高挂起。上学的时间快到了,你迅速的吃好饭,打点好一切,临走时依旧不忘说一句“老妈,再见~”。深深的发觉:现在是多么美好!

  匆匆的来到了学校,老师对着你笑笑,同学陪你一起学习。日子一天一天重复着,你都不觉得烦恼,那是有爱把你围绕,现在的生活不也有说有笑?

  对未来充满着憧憬,但希望越大,失望就会更大。所以珍惜现在,把握着每份对你的关爱,把握着现在——你所不曾注意过的幸福,四周的爱把你包围,珍惜现在吧!

初一作文 篇6

  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我常常看到一位老人,他头发蓬乱,脏手垢面,衣服油腻腻的。平常他坐在街角,看见路过的行人,他总要歪着脖子,不说话,只是晃晃手中的奖券。

  每次经过那儿,我总要买两张奖券,对他也没有多大的帮助,但买奖券使我感到心安,感到默默付出爱心的快乐。

  记得第一次向他买奖券时,他的手,他的衣服,他的奖券也是油腻腻的。他缓缓抛撒下奖券,然后在衣袋中摸索着,摸索着半天才掏出一个小小的红色塑料套。这个套子竟是崭新的,红的无法与他身上的一切相配。

  老人小心地把奖券装进红色塑料套。这个套子十分简的动作也显得十分困难。

  “不用装套子了。”我说“不行的,讨个喜气,祝你中奖。”老人终于笑了。

  他终于装好了,慎重地把红套子递给我,红套子上写着八个字:“一券在手,希望无究。”

  后来我才知道,不管是谁买奖券,他都会认真地把奖券装入红色套子。小红套子是老人对买他奖券的人的一种感激。

  有一天黄昏,天气很冷。我向他买奖券,他没有拿给我,只是盯着我,他的神态使我茫然不知所措。忽然,老人说:“你只穿了一件单衣,上面的两个扣子没有扣,这会会冷的……”话未说完,他就把奖券放下,伸出那双满是油污的手,要帮我系扣子,我迟疑了一下,但没有退避。老人踮起脚来,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帮我系好扣子。那一刻,我很感动,透过老人油腻腻的外表,我仿佛看到了老人火热的爱心……

  我向老人买过很多奖券,但从未中过奖,要每次接过小红套时,我真的学得“一券在手,希望无穷”。我所希望的不是中奖,而是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在这位老人身上奉献爱心,也让老人把他的爱心献给更多的人。

  “好雪片片,在落别处!”我们生活中的爱心之雪也是如此,在人们的交往中美丽地落下,落下的雪花不见了,却滋润了我们的心田。

初一作文 篇7

  雪,是大自然的使者,也是我向往已久的。随着我激动的心情,迎来了20xx年的第一场雪。

  雪,纷纷扬扬,洒落在屋顶上、树上、地上。冬爷爷可能怕大地着了凉,给大地送了一份礼物——棉袄。雪洒在屋顶上,好像给屋顶带上了白色的礼帽。雪,飘到了树上,从远处看,树上的一片片雪花像一朵朵梨花。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雪,飘飘然然,它是天上派下来的小天使,还是月宫桂树上掉下的玉叶呢?

  雪,像美丽的蝴蝶,似舞如醉;像柔软的薄公英,似飘如飞;像天上的翡翠,洁白无瑕,晶莹剔透。 初冬的小雪,温柔、可爱;隆冬的大雪,搅得天晕地暗,显现也了冬的威力;残冬的余雪,迎来春的气息。雪,何等美丽,何等气魄,何等威力,何等潇洒。只有你,才是冬的主角。 那雪中的人儿,不,是激情高涨的同学们,都快要高兴的飞起来了。我拾起一团雪,使劲儿捏,想捏成圆形,可这边满了,那边又凹了,那边满了,这边又凸把。这让我感悟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雪球一样,不可能十全十美。

  有人喜欢春天的鲜花,有人喜欢夏天的绿荫,有人喜欢秋天的果实,但无论是谁,都会喜欢那晶莹剔透,洁白无瑕的冰天雪地。

初一作文 篇8

  其实我们或许都是一样的,对于某一方面来说。

  有一些事情看着别人做了,你便想跟着做。如果有一首歌别人认为都是好听的,你也觉得我应该听这首歌应该好听。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你喜欢上了这首歌。

  对于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也不是很确定。

  或许是因为你真的喜欢这首歌的旋律,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因此你喜欢上了这首歌。

  又或者是因为别人喜欢这首歌,你也想和别人一样,如果你不是和别人一样的话,你觉得你就是一个另类,所以你喜欢上了这首歌。

  或许要因为别人喜欢这首歌,所以一直听一直听,因为你在他们身旁的时候也在听,所以你觉得这旋律很熟悉,所以喜欢上了这首歌。

  这些原因都是有可能的,但是我希望原因是第一个。最重要的是自己,如果自己喜欢的话那便是喜欢。如果自己不喜欢的话那便是不喜欢,有什么难的呢?有什么不可说的呢?

  如若喜欢,如果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不喜欢的话,只有你一个人喜欢,那你也可以说出来你喜欢这首歌,喜欢这个东西。不一定非让别人说出来从别人的口中说出来,你觉得那种感觉和你自己说出来的感觉是一样的吗?答案当然是不一样。

  你若喜欢便是喜欢你,若不喜欢便是不喜欢。大胆的说出来又不会怎样。或者说别人喜欢的东西你不一定会喜欢,因为每个人的胃口都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别人喜欢的你不一定喜欢,你喜欢的别人也不一定喜欢。

  所以这一切你分的清吗?

  不一定要喜欢别人喜欢的。如果你当真喜欢一件东西,将它当做宝贝,除非是熟悉的人,对于其他人,你绝对不会告诉那些不熟悉的人。因为你将它当做了宝贝,他就是一个宝藏,你难道会将一个宝藏告诉一些毫不相干的人吗?所以在别人喜欢之前你就一定要想占为己有,你想独自分享这个东西,你感受到那种感觉吗?

  真正的喜欢和喜欢是不一样的。

初一作文 篇9

  在当今日益高速运作化的信息时代里,忙碌的人们为了事业奔波于世。一首《常回家看看》唤醒了众人久违的感动和对亲情的依恋。于是,人们从忙碌中驻留,回家看看父母,尽尽孝心。科学在不断进步和创新,人类乃至自然界的亲情却如陈年老酒愈久愈醇。古有“百善孝为先”一说,这中华民族在世界各民族中颇有特色的道德尺度。人际关系需要和谐,首先取决于是否尊重周围其他人,尤其是尊敬长者。正如《孝经》中所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敬老并不是仅指敬爱自己的父母,而是要以同样的心态去尊敬周围的长辈,那么你就真正做到了敬老。

  以上这些道理大家都明白,相信也会很好的付诸于行动。然而我对敬老却有了新的看法。

  有这样一则故事:在海中的孤岛上,住着一只母乌鸦和三只刚出生不久的小乌鸦。小乌鸦在母亲的呵护养育下一天天成长。可是由于气候的变迁,天气骤冷,母乌鸦意识到必须在几天内把小乌鸦全部带回海的那一片,否则它们将不能存活。但是,小乌鸦们根本无能力飞翔,更不必说如此长的路途了。母乌鸦只有一只只地把它们带往海的那一边,于是它们启程了。

  母乌鸦带着第一只小乌鸦飞过了大半个途程后,母乌鸦渐渐感到体力布支,快要坚持不住了。于是母乌鸦问第一只小乌鸦:“等我老了,你会侍奉我吗?”小乌鸦由于害怕被海水淹死,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当然会,我会全身心地去侍奉您的。“母乌鸦叹了口气,坚持不住了,松开了爪子,小乌鸦被海浪卷走了。母乌鸦又飞回了鸟巢。

  第二只小乌鸦启程了,在母乌鸦体力布支时,问了同样的问题。第二只也怕淹死,急忙答道:“会的会的,我会一直侍侯你到老。”母乌鸦叹了口气,终于由于坚持不住,第二只也被无尽的大海吞没了。

  只剩下最后一只小乌鸦,母乌鸦再次问起了那个问题,小乌鸦不紧不迫地说道:“不会。”“为什么呢?”母乌鸦反问道。“因为等我长大后,我会有自己的子女,他们需要我的呵护和养育。”母乌鸦想了想,觉得有理,虽然小乌鸦否认了,然而孝心真切可监,他是真心实意,而不虚假的。于是,母乌鸦用尽自己全身的最后力量拍打着翅膀,终于安全到达了海的那一边。

  所谓“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当今社会有多少人对待父母是真正用自己的内心去感化他们的呢?给父母一幢别墅,一笔财富,这都只是物质上的,而父母真正需要的是儿女的陪伴和关爱,老年人本来就很孤独,不是吗?如果只是在礼节方面做得周全,而内心缺乏敬意与爱心,还算不上真正孝敬父母。

  世事沧桑,岁月无情,而人有情,你的关爱会慰平父母额头上的皱纹的。然而“最美不过夕阳红”,呵护这份美吧!用心去碰撞出音符,奏出世间最温馨、最美好的敬老进行曲吧!让歌声在广袤的天地间永远回荡!

初一作文 篇10

  大街小巷上挤满了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有城里的,有农村的,有南方的,也有北方的。

  镜头一

  一条泥泞的马路正在施工,几个农民工正在一块块的铺石砖,豆大的汗水不时地从头顶上滚下,在刚铺好的砖上留下了点点痕迹。临近十二点,他们围在一起,蹲在砖块堆边,一手端汤、一手拿馍津津有味的吃着。起风了,飞扬的沙子落入碗里,他们也不顾那么多,吃完饭后接着又干起来。有时夜幕降临了他们的身影仍依稀可见。

  镜头二

  时针指向九点,目光转向某公司总裁办公室里。门依旧锁着,十点零一刻,一位中年男子走进办公室,打开电脑、把腿翘到桌子上,再点根烟,聊起了qq,这时秘书抱着一堆文件来找他签字,他看也不看的便签上了,然后让秘书去帮他做属于他的那一大堆工作。

  镜头三

  “小红,你在干什么啊?”

  “哦!我在拾废品。拾废品可以赚钱,爸爸妈妈上班太辛苦了,我要为他们分担。小明,我们一起拾吧?看那些瓶子随意扔掉了多可惜呀!”

  “呃…我才不拾呢!多脏啊!真恶心。”小明说完就飞也似的跑开了。 一小时后。

  “阿姨,瓶子一个多少钱呀?还有这些纸箱多少钱一斤?”

  阿姨上下打量着这个戴红领巾的小女孩,脸已冻得通红,可眼里却散发着希望的光芒。心想,这女孩来自农村吧,真不简单啊!

  “瓶子一角一个,箱子按五角一个吧!嗯…一共两元八角!给,乖孩子!”

  “呵呵,太棒了!谢谢阿姨!”

  小红的嘴角微微上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一溜烟跑回了租住在地下室的小房,心想:哈!有钱吃白馒头咯!

  镜头四

  “嘿,今天我生日,今天中午我请客,XX五星酒店集合哦!一个都不能少!”一大早,小明喜气洋洋的站在讲台上向大家宣布着,没有一个同学不为他欢呼!没有一个同学不流露出羡慕的目光。

  中午十一点三十分,目光转向XX五星酒店的某豪华包间,桌上摆满了丰盛的饭菜,有鲍鱼,有鱼翅…,个个都是价值不菲的名菜,他们还居然喝起了酒,并兴高采烈的玩着猜拳,坐在一角的小红无知的望着堆了一地的生日礼物发呆,心事重重。

  镜头五

  六年以后,小明、小红两人又在教室里相遇,一个坐在第一排,一个坐在最后一排,一个是年级前十,一个是全年级倒数前十。现在他们都面临着中考。小红整日孜孜不倦的埋头苦干,而小明却像无业游民,依旧是谈恋爱、泡网吧…。然而几个月后他们又在同一所高中相见。小红以高分成绩考入,小明以高价进入。小红早就默默的下定决心,一定要成为村里第一位大学生!小明却想:爸妈的公司早晚都是我的,现在我学习学的再好、考的大学再好也没用啊!一张假文品就够了!

  镜头六

  转眼又过了五年,两人又一次见面了。一个是总裁,另一个是总裁的秘书。总裁总是把所有的工作交给秘书一个人做,因为他什么也不会,秘书整日忙里忙外,却不知疲倦。

  ……

  翻开小红的日记,有一段这样写道:又遇见他了,为什么这个社会这么不公平呢?我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向着理想迈进,却成为了一名工作繁忙的秘书,而他却轻而易举的当上了总裁。为什么?为什么?只仅仅因为我是个农村的农民出身吗?哦,不!现在我已是城市里有知识的新农民,早晚有一天,我会成为真正的城市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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