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
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在84天一无所获后,决定独自一人去远海捕鱼。功夫不负有心人,他钓到了一条比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马林鱼。这条鱼力大无比,拖着小船漂流了两天两夜。老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考验,终于将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归途中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得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骨架。老人只得空手归航。《老人与海》篇幅不长,情节也很简单,但它用独有的那种回归自然的质朴、天高海阔的深远,以及一股恢弘的力量,鼓舞了一代又一代读者。
又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一个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虽然老人辛辛苦苦捕到的鱼被鲨鱼吃得只剩了骨头架子,但他战胜了大马林鱼和许多鲨鱼,体现了人类面对艰险无所畏惧的高贵品质,面对失败有着“优雅的风度”,他赢得了生命的价值和人格的尊严,是个了不起的胜利者。
人类的极限,无人知晓。当一个人努力战胜自己的缺陷而不是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鱼还是一副骨架,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生命的价值已在与那马林鱼的搏斗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作为一个强者,就不应该因为失败而消沉悲观,就不应该因为沮丧而停止追求!
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2
今天早上,我看完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
《爸妈太过分》作者是英国的彼特·约翰森,彼特·约翰森是一名儿童作家,在他写过的书里,他最喜欢的是《幽灵狗》和《爸妈太过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获得了2004年北爱尔兰最佳年度小说。出版社是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爸妈太过分》讲述了一个男孩路易斯与他的父母展开的“战争”。路易斯的老爸、老妈为了让路易斯完成他们的梦想,而不择不手段,他们把家搬到了苦读镇,并且帮路易斯转学。于是,老爸老妈的阵营里多了口水大王—校长,朽虫先生—班主任,射手女士—数学老师,这几员猛将。幸好路易斯斯的阵营里多了玛蒂,玛蒂不但教会了路易斯如何“训练”父母,而且还当上了路易斯的经纪人,帮助路易斯去展开自己的梦想。后来路易斯和玛蒂一起离家出走,去外面参加变成明星的表演,但是却失败了。令人惊喜的是路易斯的老爸居然来接路易斯和玛蒂。最后路易斯摆脱了苦读镇,开始了另一段平静的生活。
读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我觉得路易斯的老爸、老妈真的太过分了!比我的老爸、老妈还要过分呢!想想看,我的老爸老妈不会给我报很多很多的兴趣班,也不会逼着我去实现他们没有实现的梦想。所以,我认为我比文中的路易斯幸运多了,虽然路易斯最后的结局与我现在的结局差不多,但是我觉得路易斯的学习自觉性比我强多了,这点我需要向路易斯学习。
最后,我觉得如果还没有看过《爸妈太过分》这本书的同学,可以尝试着看看。这本书的对话轻松又惹人发笑,同时又是倾诉现代家庭教育,给孩子呐喊的一本书。你可以试着读一读哦!
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3
今天,爸爸给我推荐《绿野仙踪》,我一开始不想读,经过爸爸耐心地给我解说,我终于喜欢看《绿野仙踪》了。
这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写的一部童话小说,这部小说被称为“美国的《西游记》”。
故事讲的是:一阵威力无比的龙卷风,把小姑娘多罗茜和她的小狗托托收到了一个神秘的国家——奥芝国。为了回到家乡,她遇到了种种惊险,也认识了不少好朋友:有一心想要得到能思索的脑子的稻草人,有想要一颗心的铁皮伐木工,还有拼命想要获得勇气的胆小狮。他们患难与共,悲喜同享,一起经历了不可思议的奇特旅程,终于实现了各自的心愿。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感想:让我们感受可贵的友谊和为了梦想不畏艰险的那份执着……
《双角犀鸟》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篇关于一只雄性双角犀鸟复仇的短篇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雄性双角犀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它是一位责任心强的父亲,不管刮风下雨,日日夜夜地给自己的小宝贝寻找食物;它无所畏惧,为了复仇敢于和身子有一丈长的大蟒蛇搏斗;它智慧超群,在就要被蟒蛇扯进怀里吃掉时,急中生智,突然收起翅膀,让蟒蛇的头撞到大树上;慈爱贴心的它在照顾棕颈犀鸟的孩子时,也能那么的温柔和细心;而坚定顽强的它在与蟒蛇最后搏杀时,即使脚被扭断了,但仍然坚持搏斗,最终取得了胜利……作者用细腻的笔法把一幕幕精彩的场面,像放电影一样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小说塑造了一只责任心强、无所畏惧、坚定顽强、智慧超群和慈爱贴心的双角犀鸟的`形象,让人感动。通过阅读这篇小说,希望双角犀鸟这些优秀的品质也能在我的生活和学习中体现出来。
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4
理想,多么诱人的字眼!人类有了理想,才使世界不断向前发展;你我有了理想,所以能向已制定的目标不断努力。理想是什么?是前进的动力。理想是什么?是永恒坚定的目标。有了理想,就有坚定的目标,有了坚定的目标,就有了前进的动力。依我个人所见,他们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缺一不可。
《理想》这篇课文给我们介绍了理想的三个意义:历史意义、人格意义和人生意义。在这三个环节中给我们讲述的理想都是迥乎不同的。文中有这么一段话:“饥寒的年代里,理想是温饱;温饱的年代里,理想是文明;离乱的年代里,理想是繁荣。”这段话告诉我们:在不同的年代里,我们都有不同的理想。而这些不同年代中的不同理想,一个接着一个,就像珍珠链一样,推动着人生历史的前进。在实现和超越每一个理想时,你会发现每一个理想都是人生的阶梯,是它们将无梯的路铺开,让人生变得容易了许多。然而在为理想铺路之刻,又是多么的艰辛,而这就是人生路上的脚印。克服困难后愉快地度过一生,则是辛酸后的甘甜,如一场甘霖一般甜蜜。而要实现理想,则是艰难的,不可能一帆风顺,离理想越近,对理想的艰巨性就越充分。所以我们面对理想更要具备文中告诉我们的四种态度:积极乐观、斗志顽强、充满活力、青春永驻;拥有他们,才能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理想。
所有的理想拥有者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有抱负,有目标,有信念。我认为,这才是文中所说的伟大的人,崇高的人,真正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
今年暑假,我和我的孩子共同阅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在家里已经在我家书柜上静静地躺了大半年,惭愧的是,我不曾翻阅过。最近,经过三天的仔细阅读,我对它爱不释手。正如这本书的封面一样:一只蜘蛛和一头小猪的故事,写给孩子,也写给大人。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名为夏洛的蜘蛛和一只名为威尔伯的小猪结为朋友,并为了让威尔伯摆脱被变成熏肉火腿的命运,而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这几个字,以及用尽最后的一口丝织出了“谦卑”二字,为威尔伯创造了一个永远生存下去的光辉未来。
夏洛用生命为威尔伯编织的爱网中,纵横交错,挂满无私,勇敢和真实的爱,这网刻满了夏洛的真诚和高尚。威尔伯从夏洛的身上也学会了感恩与回报。悉心护卫者夏洛的540个未出生的孩子。直到它们都安全出生。时光流逝着,而威尔伯从不缺少朋友,夏洛的子孙后代总有2、3只留在门口安家。与威尔伯成为朋友。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他虽然热爱夏洛的子孙后代,可是这些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他心中的位置。夏洛对他的影响是深远的。是无可比拟的。
小孩读了这本书,他觉得夏落和威尔伯之间的友情很让他感动。他说以后也要学习夏洛做一个处处为朋友着想的人。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最不缺少的就是爱了,没有了爱,我们就犹如迷途的小鸟,茫然无助。因为爱宛如阳光雨露,森林,滋养着我们,有了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美好。让我们能成为朋友眼中夏洛这样的人。蛛网有痕,大爱无痕,让爱洒满世界各个角落,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点也没有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智慧的结晶,是知识的泉水。
虽然书是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字,但在我的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讲话,读一本好书就是进入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名字叫《神奇太阳花女孩》的书。这本书让我哭过、感动过、愤怒过。这本书有些句子,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们让我愈合,你们让我灿烂,你们让我得到世界上最好的友情,你们让我在黑暗中开出明亮的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应该好好珍惜友情,懂得与他人和睦相处。
有一次,妈妈在午睡,我觉得非常无聊、郁闷,于是我悄悄拿了一本课外书来看。我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津津有味、如饥渴饿地看起来。这本书讲主角要升初中了,非常不想离开朋友们。她还和楼上的新结识的朋友玩纸上。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突然觉得有一个黑影遮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从后一看,原来是母老虎——老妈来了。我才知道我看得太入迷,不知道时间。母老虎大声如雷霆地吼道:“我不是叫你不要能看课外书的,下个星期就要数学测验还不去复习。”我说:“课外书能使我们长知识、博学多才。书能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的人。”母老虎牛气冲天,一气之下把书给撕了。我顿时惊呆了。仿佛老妈撕得不是书,而是我的心。老妈不知道书在我的心目中有多重要。那是,我的心都碎了,就像被一支剑插进我的心里!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的结晶。一本好书就是一艘船,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多读书吧!书能使你受有不尽。读书吧!书能使你懂得明白人生的哲理。快读书吧!书能使你从愚蠢变得聪明。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领导着、教导着我们。
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7
俗话说得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喜欢萝卜、有人喜欢青菜。“同学们暑假要怎样过得好呀?”我想:这个应该是很多同学想了好久的问题。我想有的同学会这样想:过暑假我要赶快把所有的作业做完了才能玩得开心,因为我要到江门购书中心看一本好书,因为读书读得多了我知识就会更多,还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放暑假了我要出去玩!“这个同学的想法是不对的!第一个同学的想法是对的!为什么呢?因为写完作业就能玩,就能到江门购书中心看一本好书了。
其实看书也有乐趣!因为书里有我们的没见过的故事、作文、画片。所以看书也快乐的乐趣。比如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就要把读书的时候心情要非常变得虚心,释放出来。
平时,我最喜欢看杨红樱啊姨所写的《笑猫日记》,还有《男生日记》,我看的心情非常兴奋,因为我想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如杨红樱啊姨所写的《笑猫日记》中的《塔顶上的猫》里面所说写了笑猫,它很多的心情,这只猫是用笑来表达。它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是一只思想的猫,它相信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说的话。它的主人是杜真子,笑猫以前是住在杜真子家,因为杜真子的妈妈不喜欢笑猫就把笑猫赶出家门,而且她经常伤害笑猫的自尊心。从此笑猫就离开了杜真子家。杜真子的妈妈有个姐姐,她很美丽、优雅的女人。她有一颗童心,就是活到八十岁,她的心也不会老。她尊重孩子,杜真小特别喜欢她,她有一个儿子他叫马小跳。笑猫喜欢到她家住,她也欢迎笑猫去她家住。所以笑猫搬到马小跳住,杜真子经常去看笑猫。
看!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是多么重要!我读了这本书我的读后感是:童心是多么重要啊!
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8
一次大地震,让人行善的光芒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熠熠生辉。
黄春荣,一个留守少年,一个在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他很孤单,被人视为垃圾,为了女孩宋佳玲,他与男生钟雷在郊外山坳上决斗。地震突然来临,他和钟雷、宋佳玲等六位少男少女被困在山上,最终,他们一起共度难关。
钟雷,一个优秀学生、英俊少年。他把宋佳玲当成了自己的妹妹。面对黄春荣的挑衅,他选择了决斗。在灾难面前,他突然发现,自己懂得了许多。
女主人公宋佳玲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黄春荣和钟雷竟为了她闹得要决斗,但是在地震中,这个老师眼里成绩平平、麻烦不断的漂亮女生表现出来的却是她坚韧一面。
大地震爆发了,六名少男少女被困在郊外,回不了镇上。在缺水缺食、又有人受伤的情形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与复杂。这几个少年。性格和人生经历都完全不同,其中还有好几个还是别人眼中的“坏小孩“,他们居然能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我想,读完这本书,你一定会从此选择坚强!在灾难面前,个人的恩怨原来如此渺小,灾难让很多人重新认识了许多事情;在灾难面前,每个人都展示出了最真实的自己;在灾难面前,他们不管从前的利益纷争,不管从前的矛盾,他们团结一心,走出困境。这也让我们明白:一切的一切在危险降临时,便统统化为乌有。
王巨成的小说总是那么感人。这本书对心灵的震撼,不亚于一次地震,它会告诉我们许多。让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感受温暖,学会团结,学会坚强。
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9
早上睡意未退地走到阳台,朦胧中红影缭眼,阳台的“迎春花”开了!一夜之间开花了!每天我必须多次经过的阳台,怎么没留意过它有结蕾迹象?
从来认为,花是女人的心事,花名是诗人笔下的诗意,花语是惜花人红笺上的叹惜。因此,不解花事不知花期便无花语了。
阳台这盆花,我既不知它的来历更不知花名,一年到晚,静默无语,只有每年春节前才开花,因此我便称为“迎春花”。去年春节前夕,看着客厅里沉闷的摆设,好像该有些春意的点缀。来了兴,去绿肥黄瘦的花市里转悠了半天,结果空手而归。于是把闲置阳台这盆被冷落的花移到客厅里,用抹布轻轻擦去叶片上斑结的尘土,浇些水,换了底座。就这样,一个节日,在深紫红的热闹中匆匆度过。
明天就是立春,花在节前如期开了,提醒我春天已渐渐来到。盘算即将过去的一年,平淡的生活,平凡的工作,说不出有何收获。“金英翠萼带春寒,黄色花中有几般?凭君语向游人道,莫作蔓青花眼看。”白居易《迎春花》诗中的花是黄色的,他把这首诗赠给了杨郎中,告诉这位郎中“莫作蔓青花眼看”,并说明了“黄色花中有几般”,言下之意迎春花不亚于菊花的高品,虽然是开在了荒郊野外,因它能凌寒报春开,切莫当做一般的闲草野花对待。我眼前这深紫红的“迎春花”,虽没有诗中黄花的高品,但却一刻不误地报春来,出其不意自有它一份独特的热情和期盼。
花事报春,暗送消息。平淡生活中,总是有一点一滴的寓意。平凡的工作,离不开每一天的积极。岁月匆匆,只要感恩生活,便能从中体会一丝惊喜。春天来了,春节快到了,有了去年的经历,不会再去关心花市的万紫千红,还是从阳台捧回我的“迎春花”,让它祝福每一天!
初中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
对着小女孩的枪伤他本该感到内心不安,或者深深地谴责。他却欣赏它,并认为女孩因此与众不同,它是一件艺术品,只要看到便会满足。这难道就是张悦然小说最独特的地方:用反向的感觉来衬托丑恶。
她抓着人性善良,懦弱的一面,对他的感受施加镜子反映。他收养几年前被他枪伤的女孩,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怜她、宠她。
如果说《誓鸟》是凄美,那么《红鞋》则是残忍、恐怖、血腥,一个清纯女孩以自己最冷漠,也是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着杀手。
“她走到倒在地上的男人面前。她把男人单薄的棉衫脱掉,裤子也退去。跛脚的男人满脸参差的胡子,赤露的身体上有三个枪口,血液正从四面八方汇集。她看着,露出笑容,觉得他是绝好的模特。
她从身上取下相机。喀嚓。这是男人这一生的第一张照片。他终于作为一个标本式的角色,印进了她的底片里。这是他最后能给予她的,他的身体。
我们走吧。女孩心满意足地说。她抬起脚,非常自然地从男人的身上迈过去。男人尚且睁着的眼睛只能看到她的红鞋。那只红鞋从他的身上跨了过去。正像他一直记得的,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从她妈妈的身上跨过去那样。
他横在她的脚下,像是一条隐约不见,细微得不值一提的小溪流。她跨越,离去,然后渐行渐远。”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让人深思。真的是杀手不冷,反倒是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她的麻木不任,虽然儿时悲惨是杀手给的,但她还给他的已经不只是报复,更多是自我毁灭。
《红鞋》留给读者的是什么,人性向上!可为什么张悦然用了这么残忍的手笔,一次又一次制造、强调了魔鬼般的形象,这和那清纯模样的女孩冲突太大了,难道就是作品的成功之处吗?成功了意义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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