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八年级作文集锦十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八年级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1
黄昏时的天空是最美的,一群群大雁整齐而有序地快速前行,而一只小鸟却孤独地在天空四处游荡,像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孤独,是一种不寒而栗的黑色。
小学时的我早已习惯被众人簇拥,在人群中闪闪发光。小学的我跟孤独完全扯不上边,我有很多的朋友,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上厕所,一起放学……我从不会独自一人,也不可能独自一人。
人总是要长大的,可我们都不希望长大。上初中后,太多的“一个人”让我感到感到难过和那前所未有的孤独感。刚开分班后,班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上厕所都是我默默地离开自己的座位,静悄悄地离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走廊就像一条走不到心头的时空隧道,看着周围三五成群的同学结伴而行,唯独只有我一个孤独地走着。心酸在我心底泛滥,孤独的阴暗时刻着我。我看着天空那耀眼的光芒,暖和的阳光似乎根本照不到我的身上,覆盖不了那深沉的阴暗。
我讨厌这孤独,讨厌那可怕的黑色,讨厌默认下孤独行走的我。孤独就像一个深渊,让我在黑暗中徘徊,迷茫。直到那一天,一只小鸟的垂死挣扎让我恍然大悟。那是一个狂风大作,倾盆大雨的午后,我被恐怖的雷声惊醒,站在空前看窗外的“风景”。这灰暗的天空又让我想到了孤独的自己,一丝丝忧伤的情直涌心头,真想哭!突然,我被窗外的一只小鸟吸引住了。它被狂风击倒在草丛上,大雨打落在它的身上,黑色的毛被冲刷过后显得耀眼。我本以为它肯定会听天由命了,却意想不到它用翅膀使劲扑拍着,想再次飞向天空。它坚持不懈地尝试着。一次,两次,三次……“啊!它终于飞起来了!”我忍不住拍手叫好。它从击倒在地飞起来的过程中都始终是自己一个,它靠自身的力量再次在天空滑翔。灰蒙蒙的天空,它那一身包围光亮的羽毛显得那么漂亮,它也是孤独自在的一个,可那不是孤独,而是独立。
是啊!一个人并不是孤独,而是一种孤独背后的独立。孤独并非是黑色的,是五颜六色、是万丈光芒的彩色。当我享受一个人的安静时,当我享受一个人的快乐时,当我享受一个人的独特时,那并非是孤独的黑色,而是孤独的另一种成长,那是七彩的颜色。一只独行的小鸟也许欣赏到了一群大雁匆忙而无法看见的风景,享受到了一群大雁无法拥有的自由。
我改变了孤独的色彩。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2
在紫色风铃的叮铃脆响中,一个双手托腮的女孩幻想出了四季的我。
潺潺的溪流声开启了整个画面。蓝蓝的天空,绿绿的草坪,红红的花朵构成一幅生机盎然的春意图。一个身着粉红色外套、格子百褶长裙的女孩坐在溪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凝神望着清澈见底的溪中水嬉闹的小鱼儿,谛听着从上泻下的悦耳的水流声,就那么一动不动地坐着,静静地感受着春天的气息,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好心情。好个热爱自然、安静的我!
夏天是个热闹的季节。我喜欢看街上那流动的色彩:热情的红色,幽远的蓝色,清新的绿色……我喜欢在晚霞满天的黄昏,折一只只小纸船,将她们放飞在小河里,让她们顺着河水飘呀飘。我喜欢着一袭绿色长裙,站在湖边的垂柳下抚弄一杆长笛。微风拂过,绿色的长裙和黑色的头发随之而飘舞,悠扬的笛声在空气中融化。好个追求浪漫、潇洒的我!
金黄的颜色和累累的果实构成了秋季特有的风景。我登上摩天的高楼,俯视着这个充满生机、充满收获的世界,胸襟为之开阔。不由得想起两句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顿时一股豪情涌上心头,对着天空不禁大吼一声:我的未来不是梦!好个壮志凌云、豪迈的我!
冬天到了,好一个冰清玉洁、粉妆玉砌的世界!我穿上白色的套装,围上火红的围巾,和一帮朋友冲进了雪地,堆雪人,打雪仗。虽然浑身是雪,却一点也不感觉冷,年轻人嘛!我那银铃般的笑声迸溅到树枝上,震下团团白雪。好个朝气蓬勃,活泼的我!
哦,四季的我,如梦,如画,如诗!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3
夜,很安静,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百般无聊之际,我拉开窗帘,看着静静的夜空,突然,内心深处有种想哭的冲动。
小时候,我常哭着闹着对爸妈喊:“我肚子饿了!”上幼儿园之后,哭的次数少了,只有受了委屈才会哭着向老师打小报告。小学六年里我更是哭的极少了,在我的印象里只有三次,都是被老师骂哭的。现在我已经是中学生了,我学会了珍惜眼泪,即使哭了也不要让任何人知道,而是找一个黑黑的,无人知道的小角落里偷偷的哭泣。
走在青春的路上,难免会受到意想不到的挫折,当自己实在受不住的时候,如果是我,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哭一场发泄一下自己心中的不愉快,如果是小时候,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得想爸爸妈妈所苦。而现在,我不会,我会一个让你偷偷的堆在一个地方哭泣,不想然让被别人知道我哭了,也不知道原因。我想因该是年龄的差异吧。有时,对莫些事情自己学要做出选择,而是很难做到满分的。我心中会充满着矛盾,现在我才知道。青春路上布满了荆棘,那道路和很长,它需要,我们去一一克服掉。
抬起头,天空静得可怕,一切似乎都已经停止下来了,而这是我再也忍不住,流下泪水,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味道,有点苦,像咖啡,有点酸,像柠檬,有点像水果糖。
虽然我的脸上都挂着笑容,可谁又知道我内心深处的感觉?我们大家一定认为我上了中学之后一定很少哭是吗?错了。我几乎每天都哭,没有人知道罢了。
在我们的脸上最真,最甜美的笑脸一所剩无几了!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4
随着人们生活的提高,电脑网络已经进入千家万户。新时代的我们,早早用上了电脑,借助它与网络,我们可以学到很多知识。
我很喜欢我的电脑,它的样子很简单:四周镶着黑色的边,屏幕上贴着一层薄膜,乍一看还挺新,可是,它的寿命很长了,足足用了五年,是它陪伴着我走过沧桑的岁月。黑色的鼠标底下有一个很小的红灯,这好像是一个指示灯;浅灰色的键盘上,留下了我的指纹,有些键上的字母都快要被我磨掉了。可想而知,我得天天在他们哥俩身上敲击多少次呀!
现在我就来介绍一下它那“大肚”里的文件吧。在桌面上,只放着6个文件夹,分别是:我的文档、我的电脑、网上邻居、回收站、搜狗高速浏览器、未使用的快捷方式。别看就这几个文件,但是他们的容量非常的大。尤其是在我的电脑e盘中,存着我从一年级到现在的每一篇作文。慢慢浏览,我发现文字中流逝着童真与儿时的梦想,竟是那样的美好。那一抹抹细腻的文字,留在了我的心中。我的文档中存的东西很少,就是一些我常听的歌。网上邻居,我不会用,回收站里的都是一些我不要的文件,未使用的快捷方式里面存的东西可就多了,里面放着一些软件,例如qq、迅雷等。
电脑的好处很多很多,在上面可以玩一些益智游戏,可以近距离的聊qq。但是它也有坏处,例如:上面有一些不健康的网站,会对青少年的身心造成伤害。还有一些游戏,会让学生沉迷于游戏的漩涡、虚拟的世界,成绩直线下滑,甚至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所有的东西都有利有弊,正确的使用将会给我们带来无穷的益处;错误的使用,将让你陷入黑暗的世界,无法自拔。我喜欢我的电脑,它的记忆储存量是难以低估的。相信在电脑与网络的帮助下,我的学习会更上一层楼!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5
不经意翻翻一些褪色的照片,伤感的我有着太多的惆怅与无奈。再多的坚强早已被寂寞吞噬,我的天空,为何挂满湿的脸,为何总灰着脸,为何任凭悲伤一遍遍侵犯?天空的泪水飘进纱窗,洒在我的唇边,清清的、凉凉的,仿佛还带着点点若有若无的苦涩……
寻找最初的我,虽是一只小小的毛毛虫。
看似卑微的不能再卑微的小生命,但却拥有着再往前迈一步的勇气,即使更多的人选择了停留。而我,为了有朝一日变为飞跃的蝴蝶,从未停止前进的步伐,虽然早已伤痕累累。梦想是我们最渴望看到的风景,在未来的那一天,定将它实现,终于,我飞上了天空——蝴蝶!
飘飘然的享受着成功的滋味,忘却了前夕的苦痛挣扎;忘却了那时的遥远的梦想,忘却了当时不懈奋斗的毅力,只有胜利之后的孤高自傲,而那些另人钦佩的精神,早已悲催……或许现在的我很快乐、很享受,却怀念从前那段时光,怀念从前的我,虽然没有名利,却很充实、很轻松!
寻找最初的我,那个小小的毛毛虫,哪个小小的孩子,那个为梦想而不懈奋斗的毛毛虫!
寻找最初的我,即使没有现在的权势,却仍显得高贵!
寻找最初的我,再次重温那紧迫的时光,不再堕落!
从此刻起,我决定了:
寻找最初的我!!!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6
你看过《喜羊羊与灰太狼》吗,如果你看过那么你肯定知道里面的一个主要人物——灰太狼!
有很多人认为灰太狼自私,不负则任,很蠢。
可我不像这么,我认为灰太狼是一个很好的丈夫,他明明比红太狼强大,可是他甘心挨老婆得打而不反抗。每当红太郎拿平底锅打他时,他自己身体疼,可我更知道他的心更痛,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让老婆儿子过上更好的生活。
而且我认为灰太狼一点也不蠢,因为他很聪明,真的很聪明,因为他发明过很多高科技,常常把小羊们打得措手不及,只是喜羊羊更聪明,否则就不会每次都无工而返了。
灰太狼还是一个很负责任的人,他不甘老婆儿子一直没羊吃,每天不顾风出日晒,大雪飘林的抓羊,虽然每次都没有成功,但是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听了我的这段话,你该如何看待灰太狼哪?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7
春用她那纤细的手向天地一指,万物就都苏醒了。
——题记
春在大家的眼中就像一个羞涩的小姑娘。好奇却又胆小,总喜欢和人们一起玩躲猫猫。但,和她变幻万物相比,我觉得她更像是一位魔法师。
冬在春的光辉下怏怏而去。春这个精巧的女子,用她的纺锤编织大地。瞧!那一抹绿迹。那定是春用来装饰大地的.绿宝石。为了装饰花朵,就来那红霞都被她取来做衣裳……
春是个很爱哭的小姑娘。雨又在淋漓的下着,不停息。我想又是谁惹得春姑娘不高兴了吧!
春是红花与绿叶的信使,是柳絮的希望;是天空与大地的女儿。在春、夏、秋、冬四个女儿中,天、地最喜爱的一定是她。
谁说二月春风似剪刀?我看就未必。春风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漫天飞舞的风筝就可以证明。
春,一个美丽的女子,给人们带来了希望。相信,此时的春姑娘也一定在某地和你玩着躲猫猫呢!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8
“在靠窗的角落里,有一个不爱说话的女生。”以前,所有人都这样为我定义。
是的,我很平凡。平凡到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平凡到别人可以将活生生的我当作不存在。
我就是这样一个女生,不管有任何的集体活动,我都是被遗忘的那一个。挑选队友时,我也总是最后一个被挑中。因为队伍里有了我,反而是一个负担。在他们的印象中,我只会和自己相处,和我合作,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
我整天趴在桌上,看着窗外,不知道在做什么,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我从不开口说话,而主动和我打招呼的人,总是被我冷漠的表情和让人无法忍受的沉默而吓退了。久而久之,我变成了一个不可接近的人,大家习惯了我的沉默,也慢慢的,忘了我的存在。
一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早晨,像往常一样,我正看着窗外发呆。我没有注意到老师的到来,也没有发现有些异常的气氛。
“这是晓晓,我们的新同学,让我们欢迎他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原来是来了新同学,不过也没我什么事,还是看风景比较舒服。于是我继续看着窗外发呆。那个叫“晓晓”的女生,正用清脆的声音介绍自己,声音充满了希望。“这一定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我想,“我们像来自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可以坐在她的旁边吗?”班里霎时间变得极为安静,气氛诡异的可怕。我转过头来,天哪,她尽然指着我身旁的空位,微笑的看着我。老师迟疑地看着我,说“那。。。。。。好吧”从来都没有人愿意当我的同桌,所有人都忍受不了我的沉默。她是第一个,不过我想,她忍受不了多久的。
她依然带着微笑,径直走到了我的身旁,对我说:“你好,我叫晓晓。”她的微笑让人无法抗拒,于是我第一次开了口,说了声:“你好。”
她很活泼,很天真,有着甜美的笑,她真诚的带我,可我始终无法对她敞开心扉。她却依旧对我好,会在冬天的早晨,在我的桌上放上一杯热水;会在夏天的中午,替我准备好冰水。我经常无缘无故的对她发脾气,可她始终不会生气。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她要对我这么好。
我依旧任性的沉浸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依旧对她的好意视而不见。我想尽了一切办法来惹她生气,我希望她可以离我远一点,我希望她明白我并不需要朋友,我也希望她发现不值得她对我这么好。可她还是那样,依旧带着微笑,依旧那么善良,直到我犯了一个我认为不可原谅的错误——
那天是星期五,放学后她拉着我去她家玩,我不想去,但她不允许,硬拉着我去了。她拉着我进了她的房间,带着单纯的笑容想和我分享她的幸福。看着她单纯的笑着,我也有些不忍,我知道我不该那么对她,可我已无法相信任何人了。
不行,我不能心软。我回过神来,抬起头来四处张望,一个摆在柜子里的陶瓷娃娃吸引了我的眼球。她告诉我,那是她过世的爷爷送给她的。她说爷爷最疼爱她了,她看着陶瓷娃娃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眼里泛着点点泪光,却也充满了爱意。我知道这个陶瓷娃娃对她很重要,可那时的我是个没有感情的人,只想着要怎么样才能让她远离我,尽管她是真心的对我好。于是我从她的橱柜里拿出那个陶瓷娃娃,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就将那个陶瓷娃娃人进了窗外的一条小河里。那一瞬,她的脸色变得惨白,可我没想到,她居然纵身跳入了河里,为了那个陶瓷娃娃,她居然毫不犹豫跳入了河里。
我的脑海在一刹那间一片空白,“天哪,我在干什么啊,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她是个多好的女孩啊。”她的举动唤醒了我的善良,我多想跳下去和她一起去找回那个瓷娃娃,可我不会游泳,我能做的只有大声呼唤她的父母,我害怕会因为我的愚蠢,让这个女孩也随着那个瓷娃娃一起消失。
晓晓被她的父母拉了上来,可那个瓷娃娃却再没有找到。星期天,我第一次主动去找晓晓,我不祈求她的原谅,只想和她说声对不起。
晓晓面色惨白的躺在床上,我第一次在她的脸上看到了忧伤的神情,我轻轻的走到她的床边,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和那个被我扔进河里的一模一样的瓷娃娃,放在了她床边的柜子上。那是我找了一天才找到的,可我知道这代替不了之前的那一个。“对不起”,我说,“我不请求你的原谅,我也知道这一个瓷娃娃代替不了我扔掉的那一个,但是还是要说对不起,你是个好女孩,我不该那样对你。我之前一直在沉睡,我感受不到你的真心,我现在明白了,可你不会再对我这样的人付出真心了吧。”“我知道之前你为什么会那样,是因为艾儿吧。”晓晓打断了我的话。我吃惊得看着她,“你……怎么会知道艾儿。”“艾儿也是我的朋友,我知道你和她曾经也是最好的朋友,你给予了她全部的信赖,她却为了钱而背叛了你。其实她也是个很可怜的孩子,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继母对他很不好,她在你们面前总是强装坚强。所以其实你错怪她了,她也是迫于生活,她现在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了,她对你一直是歉疚的,我看过你的照片,所以转到你们学校时我一眼就认出了你。所以你没有必要因为这一件事就不再信任任何人。”
我的眼泪早已止不住,我好久没有哭过了,就像我好久没有笑过一样。“可是,你还会原谅我吗,那是你最珍贵的东西啊。”“可是你也找回了你最珍贵的东西不是吗,我不怪你,因为你已经找回了你的纯真和善良。”我们都笑了,笑得很开心。在我心里隐藏了这么久的心结终于被解开了,我变回了原来的我,重新拥有了很多朋友。
永远不会忘记她对我说的话:“眼睛是不会骗人的,不要以为世界总是灰暗的,换一个角度,你就会看见光明。那时候,你就会明白,之前你一直在沉睡,醒来后,就会发现,自己原来一直在幸福的旁边。”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9
童年是每个人一生当中最美好的时代,那时我们总能找到令自己快乐的一件又一件事。当时的懵懂在现在看来可能完全不符合逻辑,而正是因为自己的懵懂成就了那个时代一次又一次的开心。
我的童年就很有趣,小时候的我像麻雀一样“不知天地之高大”。什么危险玩什么,丝毫没有顾虑到家人。
“收藏”生涯
我家在农村。那里有山——土山;那里有水——井水。我却天天快乐,因为我有一个嗜好,说到这里就不能不说我的“藏品”。有“弓”、“剑”、"锤"……每一件都有它的来历,拿“弓”来说吧,他算是我的一个得意作品。(其实它是一根根树枝缠在一起的月形)我提起它,自豪感顿时涌上心头,每天放学后我先不回家,而是漫山遍野到处“逛”偶尔也会遇到同学,我们就一起攀山越岭,可能电视剧看多了,我也想造一把弓。
功夫不负有心人。找了半个多月终于在半山腰发现一棵树长得很弯而且纵横交错,我突发奇想叫上朋友小王和我一起拿上绳子把缠在一起的树枝绑在一块,剩下的都给削了。我看不够弯,就把上下又系了一根绳子,作品完成了一半,剩下的就是等待。
两个月后我们拿着工具来到这棵树下,一眨眼的工夫,会就倒下了,我们两个把它修整了一下得意地背着胜利品就回来了。
现在想起来,当时多么有趣啊!为了一个心满意足的作品,竟然花费两个多月的大好时光。真糗啊!
爬树
一年暑假,我和邻村的几个朋友一起出去玩。他们个个都是爬树高手,而我虽然不会,但看了一会儿就会了。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也想大显身手。
于是,我便挑了一个难度系数小的尝试,我那灵活的身体一会就攀上了树冠。站在高处,我自豪的冲他们招手。他们说这算什么,我领你去一个地方,保证你爬不上去。我不服气。
我们大约走了两里多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这里有一株藤蔓植物,大约十几米高,虽然有其他树做攀爬的借力物,但真要爬起来,也不会很容易。面对他们的冷嘲热讽,自尊驱使我甩掉鞋子就向上爬去。
他们全神贯注的看着我,10分钟、20分钟……一个小时过去了,我离顶部最多有一人高。胜利在望!可是这时他们都相信我再也爬不上去了。我也努力向上爬,可是一往下看,我心惊胆颤!什么力气、斗志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是,仍有一股力量支撑着我,终于,我爬到顶了。我高兴得手舞足蹈,差点掉下了。底下的朋友目瞪口呆,伸出了大拇指。我想该下去了,可是上去容易下去难。无论我怎么尝试,都没有办法。
我绝望了,这是一个响亮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没事,小心点,抱紧点,慢慢地。”我的身体热了起来,但还保持原状不动。
求神,求菩萨都没有用,只能靠我自己,我下定决心,死了也要下。慢慢地,一步一步,离地面越来越近,我稍微放松了些,准备休息一会儿。
刚要起身,不料,脚下一滑,整个人都贴在了树上,一下子滑了好长距离。终于停了下来,双脚努力寻找着力点,与此同时双手也没有了力气,终于“扑通”一声一下从两米多高的地方摔了下来。真实在啊,虽然我紧绷着,泪珠还是从眼里挤了出来。
当我站起来的时候,脚下一软又跌倒在地。挽起裤腿一看膝盖一片已经发紫,怪不得呢?疼是够疼的,可是在小伙伴面前我展示的是骄傲,把疼痛忍在心里。
现在回忆起来,我的膝盖仍然发抖,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忍过来。
童年的很多糗事,每每回忆起来,总会感到一丝温暖,这些已成为了我心中的珍宝。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10
俗话说:“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可我却喜欢兵败乌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项羽,因为他是英雄。也许有人会这样反驳我:汉王刘邦才是英雄,因为楚霸王项羽输给了他。但我认为项羽虽然失败了,依然不失那气吞山河的英雄气魄。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年少时就表现了远大的志向。少年时的项羽与叔父项梁看见秦始皇巡游江南时就说:“吾可取而代之”的惊世言语,可见他的志向远大。他身材魁梧,高大勇猛,吴中郡的青年都很怕他,十八岁时就能够举起千斤重的铜鼎。而且他还是个爽快、仗义的人,致使许多年轻弟子对他心服口服,甘愿归顺于他。为报国恨家仇,青年时就跟随叔父项梁起兵反抗暴秦。为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亲率大军东征西讨,亲自指挥并参与大小战役七十余次。破釜沉舟、巨鹿之战让各路诸侯汗颜。而刘邦只是一个市井小人,小混混而已。即使后来先是当了汉王,最后做了皇帝,也只不过是凭借自己的狡狐之术和借助一班得力干将才夺得天下罢了。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心眼好,心肠直,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这也是英雄本色。鸿门宴上,因为他心肠好就放走了刘邦,而且他很有大将风度:“一言既出,四马难追。”说放刘邦就放刘邦!范增几次说杀刘邦他都没下令,这是多么豪爽的男子汉气概!而刘邦呢?贪财好色,一肚子的坏水。还在乡里时,去酒店喝酒从来不付账,一遇到急事就没了主心骨,几次被霸王打得落花流水。如果不是依靠着张良的妙计,他也许早就去见上帝了。鸿门宴上,他简直服贴得像一条摇尾乞怜的狗,一进门就趴在地上,嘴里全是小人才说的阿谀奉承的话,席间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更是让他吓得面如土色,气都不敢喘。倘若是项羽,会是这样吗?
我喜欢项羽,是他英雄末路时从不丢下跟随自己的人,有情有义。垓下战败,四面楚歌之时,他放弃了乘船渡江逃跑的机会,把生存的机会留给江东子弟兵。想的是不让战火再蔓延到家乡,给家乡父老带来生灵的涂炭。他还每时每刻保护着虞姬,不肯放下这个在别人看来是包袱的女人。而刘邦这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在一次战败逃亡的途中,坐在车上嫌车跑得不够快,嫌坐车的人太多了,甚至能狠心把自己的亲身骨肉——年幼的儿子和女儿踢下车去。随从把孩子抱了回来,他又要再踢,这怎么能算是英雄呢?
我喜欢项羽,是他直到临死,也不向敌人低头,更不向江东父老诉说不幸,他心里只有愧疚,只有“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己被无数汉兵包围之时,项羽还要为自己所剩的28个士兵的生死而奋站到底。力竭之时,不愿让敌人的刀玷污了自己而引颈自刎,倘若是刘邦,恐怕早已跪地求饶了吧!
还是那句“何以成败论英雄!”说得好!西楚霸王项羽虽然死了,但他死得悲壮、死得轰轰烈烈!虽然他曾坑20万秦兵、斌义帝、掘秦陵、火烧阿房宫,但他推翻暴秦的历史功绩是不容抹杀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喜欢项羽,他是人中的英雄,是鬼中的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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