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年的作文集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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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年的作文

时间:2024-08-15 15:54:09 六年级 我要投稿

六年级年的作文集合(4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六年级年的作文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六年级年的作文集合(4篇)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1

  对我来说,最美的风景不是那高大的山林,不是那广阔的海洋,更不是你广阔无垠的草原了。而对我来说,最美的风景是那爸妈在门口默默无闻的等待着我们的出现,牵着,我们的手一起回到家中的身影。

  在这里我还有一段经历。

  只见那个晚上,学校门口没有几个人了,当我悄悄地走出校门时,天已经黑了,屋外黑漆漆的,连一个人都没有,更别说有辆车了,这时我推开铁门,慢慢下台阶,正准备回家了。“滴滴”一个辆灯照到我身上,于是我慢慢转过去,才发现,原来是爸爸呀,他一直在楼下等我,当我向爸爸那一步跨了几步,爸爸的'肚子已经开始“呱,呱,呱”的叫了,看上去好像等了很久了,跟着眼神里冒出想

  睡的光芒,看上去很累,于是说:“孩子,上来吧,我们回家去,”这时我把书包放下,随着爸爸一起回家了。

  等回到家,刚进门,那热腾腾的香气直往鼻子里钻,让人闻得直流口水,等进门后,只见满桌的热气腾腾不饿也看饿了,而妈妈在房里烧菜,弟弟在玩电脑,当我走进去时,才发现饭菜还是一人未动,这时,我的眼睛已经红了,眼前一片朦胧,眼水慢慢从眼里流了下来,于是我用手擦下眼泪,假装没事。于是,我慢慢放下书包,和家人一起吃饭了,在这里有我最喜欢的红烧肉,牛排,和干子。

  其中,“红烧肉”上香味最大,迷得我直流口水。它里面都是肉,红红的,美滋的,看着不怎么样,可吃起来味道可美了,碗里虽有,但眼睛还不时时着盘子里的。

  在吃饭中,弟弟吃得如一只饥饿几天没吃的熊,吃了二大碗,而爸爸吃了三大碗,他们二人好像在比赛,一个比一个吃得快,逗得直让我和妈妈哈哈大笑,可是他们连注意都不注意我们,吃得喷了一脸,就如同那可爱的小花猫一样,让人暴笑不得。看到大家狼吞虎咽的,吃得都那么香,这时,我才知道这是因为一家人都在等我的来临,于是我的嘴巴像吃了糖一样甜。

  这时,我才知道了亲情:亲情是岸,能在你挫折之后,给你一个冷静的避风港湾“亲情是广阔的大草原,宽广的心胸包容每一个人”亲情是一轮火红的太阳,寒冷时,给我们带来温柔“亲情是一道彩虹,在你经历风雨后,为你画美丽的灿烂。

  看,这就是我的最美的风景,一副其乐融融的全家福。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2

  在我的心目中,只有一个人让我最敬佩,那就是我的邻居王叔叔。说是邻居,他其实就租住在我们的地下室里。

  这位王叔叔貌不惊人,待人非常和气,每天只靠摆小摊度日。虽然收入不多,生活也很拮据,但你去他的摊位买东西时,一定会看到一本正在翻看的书摆在一边,只要有空闲的时候他不去和旁边的摊主闲聊,而是在身上擦擦手,就捧起书来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我曾听他说过,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当一个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为祖国的建设做一份贡献。然而,就在他考师范学校那年,不幸得了一场大病,将他要考师范学校的梦想砸碎了。

  可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病好后,他先是每天抽时间去书店看书,获取新的知识。身体再好一点时又从朋友那借来一点钱摆起小摊维持生计。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打听到在湖南的'一个贫困山区里,有一个乡办学校急需有一名教师任教,而这地方因为贫穷,没有人愿意去哪里工作。可他却不畏艰难,毅然报名参加应聘,并被当地政府聘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梦想终于得以实现。

  我从他的奋斗历程中知道了一个道理:有志者事竟成。不管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获得成功。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3

  相信大家说到乐于助人就会想到一个人吧?对,没错,他就是雷锋!他也是我最敬佩的人。

  先来介绍一下雷锋。雷锋小时候生活在旧社会,家里很穷。爸爸妈妈都给地主干活,最后全都累死了。家里穷得吃饭都难解决。那时候雷锋立志当一名解放军战士。随后,他加入解放军并入团入党,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

  我敬佩雷锋因为他有两个品质,一;乐于助人。二;节俭。他乐于助人有个小故事:在一个火车站雷锋看到了一个老大娘丢失了车票,主动帮她购买一张并扶着老大娘上了火车。在火车上又帮大家倒水,打扫车厢。还有一个故事,雷锋路过一个建设工地,主动问管理员爷爷借一辆小车,加入运砖头的行列。播音员问他名字他也不讲。他说我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我和大家一样尽自己的义务,出一份力。这两个故事可以看出他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精神。

  不光是乐于助人还有节俭。在部队战友们都知道他有一个节俭箱,雷锋把捡来的螺丝钉废铁都放进去,用的时候拿出来用,一点都不浪费。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一定很敬佩他吧!不光是敬佩还要学习他的'精神平时要节俭,乐于助人帮助周围需要帮助的人。雷锋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为人民服务中去。我们敬佩雷锋更要把他的精神落实到每一件小事上!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4

  给我亲爱的少年们:

  亲爱的少年,你们好。

  我认识你,在几个月之前。在她的家里,看见了你们。

  亲爱的你们。

  我亲爱的少年,北晨瑾。宿雨西。

  你们在她的家里,在你们的世界里,生活着。我看着你们,慢慢长大,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亲爱的少年,北晨瑾。

  我看见你,在T台上牵着千沫的手,在聚光下,雍容华贵的走出来。如同最闪耀的明星,闪耀着,璀璨了整个大地。

  你是那样美好的少年,我仿佛看见你,在灯下,在阳光下,用手中的笔绘画出世上最好看的服装。你梦想着,将来的某一天,能够让它穿在最爱的人身上。

  我亲爱的少年,北晨瑾。

  当你看见贝茗从自己身边擦身而过,坠落下去时,心里面是怎样的痛苦?当你看见千沫站在天台上,准备如同振翅高飞的蝶一般时,你心里的痛苦会不会将你淹没?当你在身受重伤时,想到在教堂里等待你的千沫时,是不是在想着,怎样才能让她不悲伤?

  我亲爱的少年。北晨瑾。

  当你知道你一直以为是最亲近的母亲,她的疯狂不是因为你,你心中收到的伤害,有多深?当你知道千沫所寻找的人并不是自己时,你心中的痛苦,有多浓?

  我亲爱的少年,北晨瑾。

  我是那样的为你心疼。我是那样的为你伤心。亲爱的少年北晨瑾。我亲爱的少年。

  我亲爱的少年,宿雨西。

  我看见你,在右耳上闪烁的皇冠型耳钉。我看见你,为了寻找那颗被千沫扔掉的耳钉,被荆棘划破衣衫,被草蔓割破肌肤。我看见你,为了千沫,做了三年的影子。

  我亲爱的少年,宿雨西。

  当你将皇冠耳钉放在千沫手心里时,你想的是什么?当你寻找那颗皇冠耳钉时,你又想了什么?当你被千沫误会时,你同样,想了些什么?

  你是那样的寂寞。你是那样的害怕。担心某一天,没有谁再记得你,所有人都忘记了你。你便从此,永远被孤立。你害怕,所有的人,都远离你,离你而去。

  我亲爱的少年,你永远都在寂寞着。

  你追寻着你的所爱。你一直守候在千沫的身边。你宁愿放弃自己的名字,也要和他陪伴在一起。这样的想法,是不是在你知道千沫随时会因为生病而失去所有的感觉时就定下了呢?我亲爱的少年。我亲爱的少年,我是那样的心疼你。

  我愿意,在将来看见你和千沫幸福生活的样子。

  用你宿雨西的身份,连同离开的北晨瑾的爱,一起,全部都给你们最爱的女人。

  我亲爱的少年。永远的少年们。

  泡泡鱼的这个文,是我最喜欢的文。

  从它连载开始,我就一直在追这个文。

  北晨瑾,这个绝对的男主角。

  我想很多看文的亲,都会喜欢上他。温和的脾气,帅气的外表,多才多艺。对喜欢的人,一往情深。相对于脾气别扭的宿雨西,每个人,都希望他能和千沫在一起,让这个外表光鲜内心悲哀少年得到最好的结局。

  北晨瑾,在内心埋藏了很多不能说的是事情。伊贝茗的自杀,弟弟北若瑾的仇恨,还有对无法反抗的父亲的怨恨,对疯癫的母亲的又爱又恨,被人长期人为的孤立,都让他看起来充满了悲剧色彩。可是在千沫的眼里,他却是她努力的目标,最后的方向。所以,互相扶持的两个人,终于有了美好的爱情。

  可是,一直喜爱的服装设计的北晨瑾,面临的不但有来自朋友的不理解,还有父亲的强行压制。

  当他从事服装设计的事情曝光之后,面对的是父亲粗暴的阻碍。废除他的右手,让他永远都无法再执笔绘图。为了保护他的右手,千沫做出的选择是牺牲自己的安危。

  当他看见千沫站在天台上要往下跳落时,心中不但有疼痛,还有深深的懊悔,以及对自己能力不足的怨恨吧。如果他够强的话,就不用看见千沫做出这样危险的选择了。

  然而,当他知道千沫心心念念所要找的瑾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弟弟时,当他知道母亲疯癫的原因不是他而是他弟弟时,当他记起来那个和他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弟弟时,他恐怕连死这样绝望的心情都有了吧?

  他好担心好担心千沫喜欢的人不是他,他好担心好担心千沫知道事实后,会离开他,所以,他才会选择伤害这样的方式来掩饰自己的不安。

  在他功成名就之后,在他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之后,回来了。当一切都准备好,要和千沫永远的生活在一起时,那个最后的漏网之鱼,却将刀插入了他的胸口。他美好的未来,就此打破。

  明明都要和千沫永远的在一起了啊……明明就要看见千沫穿上自己设计的婚纱走向自己的样子啊……明明将未来的一切都计划好了……却被这一刀划得支离破碎。当他意识到自己不可以活下来时,他选择的,还是到千沫的身边。

  选择和千沫在一起。即使是独自离开,也要最后再看一次千沫。

  当初看的时候,一度以为男一号是宿雨西这个强势的孩子。

  他孤立北晨瑾。他刁难着叶千沫。做着所有能够让人厌恶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孩子,却对千沫,在为难着她的时候,渐渐的喜欢上了千沫。

  我爱这个孩子样的少年。

  宿雨西是孤独的少年。

  虽然他是娱乐的宠儿,有着高贵的身世,是所有人心中闪耀的明星,可是,他的孤独却是那样的明显。

  他要和北晨瑾争。他要将北晨瑾的东西抢过来。原本属于他的眼光,原本属于他的爱,都被北晨瑾夺走。所以,他也要将北晨瑾的东西抢回来。像是最小的小孩,失去了东西,除了告诉家长之外,便是奋不顾身的将东西抢回手中。即使会受伤,即使知道自己胜利的希望并不大。可是,除了努力的争,他还能怎么办?

  自己的亲生母亲,在自己最讨厌的人面前,打了自己。自己喜欢上的女孩,心心念念的却是自己最讨厌的人。甚至还因为最讨厌的人,而被喜欢的女孩误会。这样的心痛,难道说比不上北晨瑾么?

  我记得有个情节是千沫扔掉了皇冠型的耳钉,说出“那么就像你永远不可能再找到它一样,我们连朋友都不是了”这样的话语。当时的他,一定很受伤吧。千沫是他喜欢的女子啊……却对他说出这样狠心的残忍的话,再坚强的人,也都会伤心吧?

  “他的背脊倏然僵硬,怔在车里,眼看着她一步一步没有迟疑地离开他的视线,背影纤细单薄,却又那样倔强。指甲深深地陷入掌心,沁出丝丝血痕,他用尽全力的一拳,重重砸在了方向盘上。”这一段对宿雨西的描写,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压抑,挣扎和痛苦。那个少年,在被千沫伤害了那么多次后,依旧选择了陪伴着他。

  “她直觉的选择,是左边。

  “宿西雨站在另一旁。

  “像个无关紧要的人一样,站在另一旁。

  “薄薄的雨丝流泻在他的发上,氤氲出了细碎的微芒,他的身上仿佛萦绕着透明的虚无雾气,淡淡的,迷离的就像失落的味道。”

  这个场景,让我想起了韩剧《宫》。皇太子信和王子律都从马上摔落,所有的人都去关切的询问信,却忘记了那个同样坠马的律。只不过,律比宿雨西要幸福。因为他的身边还有彩京,而宿雨西的身边,却一个人都没有。

  自己最爱的女孩,在直觉的促使下,选择了不是他的那个人。即使那个人,也曾经是他保护的人。

  而接下来,当宿雨西知道,原来曾经喜欢的那个女孩,背叛了他们之间最重要的友情时,面临的是要崩溃的感情吧。如果他脆弱一点,如果他不那么坚强,也许,就不会一次次的被误解被伤害了吧?

  尾声。千沫失去了听觉,视觉,几近崩溃。而宿雨西,这个痴情的少年,选择了放弃自己的名字,放弃自己的性格,做了三年的影子。做了三年北晨瑾的影子。做了三年,那个早就死去的人。

  我们都宿雨西做出这样的选择,是为了自己最爱的女子。可是,他在努力模仿北晨瑾的时候,他的心里究竟是怎样的?他究竟是忍耐了这样的困难,才将自己的性格一点一点的磨砺去,留下的是和北晨瑾一样的性格?

  遮掩痴情的男子,这样痴情的少年,如果不让他得到幸福的话,上帝也会看不过去的吧?

  我相信,这个结局,是大家都满意的。

  虽然北晨瑾离开了。可是,千沫,雨西,还有北晨瑾,都有了一个最为理想的结局。

  都找到了自己最后的位置,站在舞台上,看着我们在幕下,欢喜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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