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读书是一个终身的学习过程,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收获知识、结识朋友、开阔视野,还能提高自我的层次,下面是暑假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00字,欢迎参考。
【篇一:读《小王子》有感】
小王子住在一个面积比房间还要小的星球,那个星球只有一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以及一朵普普通通的玫瑰。但是这少的可怜财富并不阻碍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小王子。因为小王子比任何人都懂得爱和责任。那么我坚信,在生活中毫不起眼的我们只要懂得怎么用心去爱,我们也能成为可爱的小王子。
我们人类似乎偏爱于一个叫“更好的东西”,例如我们喜欢更大的房子,更好的汽车,更美丽的外表,更华贵的首饰……为此,我们不惜更忙碌的工作,一天到晚做着所谓的“正经事”,我们已经没有闲暇做一些没有回报但是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但是这种“更好的东西”真的是我们所需要的吗?得到了,我们的生活就会美好吗?
让我们来看看小王子是怎么看待的。小王子珍爱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但是当他到达地球的时候却发现,地球上有成千上万朵玫瑰,和他所珍爱的玫瑰一摸一样!但是小王子对这些地球上的玫瑰说:“你们很美,但是你们是空虚的。人们不可能为了你们去死,当然啦,我那朵玫瑰花,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像你们。可是,她单单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我为她浇过水,我为她盖过罩子,我为她挡过屏风,我为她除过毛毛虫,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自吹自擂,乃至有时默默相对。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在需要与被需要间建立了纽带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成为独一无二的。
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你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任何意义。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你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你的独一无二。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还要那样追求“更好的东西”了吗?我们所要做的是珍惜所拥有的东西,用心的去爱在我们周围的人。
【篇二:《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虽然在书塾读书很烦闷,但是我觉得鲁迅的小时候还是很快乐的,看到这,总是能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在现在看来,总觉得小时候无忧无虑,我多麽想再回到小时候,在体验一下那小时候的事情,虽说现在回想起小时候的,感到无聊,没趣。但在小时候,是多麽值得回忆的事啊。
还记得那一次,我去乡下玩,和小伙伴下水捉鱼和虾,虽说是个小溪,但还是令我恐惧,但是为了面子,还是下去了。很快我就适应了在水里和小伙伴一起玩耍拿个小篓子捉鱼捉虾,我不会捉,看着小伙伴捉,看着看着我的手痒痒了,于是我也开始捉了,虽说不大会但是好歹我还捉上来了一两条。我便沾沾自喜。我在水里摸索一会,摸到一个长长的,滑滑的,我一想:不好我赶紧把捉的东西往岸上一甩,一看——啊啊啊!蛇啊!这是小伙伴围了上来,打家讨论来讨论去,把它……嘿嘿!小伙伴拿着几个小棍,把它挑来挑去,不让它走。蛇不大我们便把它的头压住,然后生起一堆火,然后把它的尾巴放在火里……
那次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深。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篇三:《狼王梦》读后感】
动物小说折射的是人类社会。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学,应该引起同样具有生物属性的人类思考和借鉴。所以,我虽然喜欢读各式各样的书,但是却对动物小说情有独钟。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名叫《狼王梦》,对我感触很大。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哺育了四只小狼。本来小狼们的父亲黑桑可以抢过狼王的位置,可却在关键时候被野猪刺死了。紫岚绞尽脑汁用尽了办法培养小狼们,可一只只的却死于非命。最后以紫岚为保护她的孙子们在一次与金雕搏斗中壮烈牺牲为结尾。
这本书的情节一波三折,富有戏剧性,而且动作、神态、语言等描写都淋漓尽致,让人拍手叫绝、回味无穷,也极具哲理,引读者深思。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几个道理,比如一个人虽然有很好的天赋和资质,可是若苍天无眼没有给他一个能够充分发挥的机会,最终也无法实现心中的梦想。其次大人对小孩的培养应公平,不能刻意“优待”大人们自认为资质好的孩子,也许这样反而害了他。就像书中的紫岚,她次次都“厚待”她自认为资质最好的小狼,刻意培养他成为狼王,却“造就”了这匹小狼一身的坏毛病,不能实现狼王梦。但是我感悟最深的还是一个人光有才能而缺乏胆量是不能成功的。例如这本书中所写的双毛,它有健壮的体魄,可是却不敢挑战狼王,结果被狼王一口咬死了。想必大家都知道比尔·盖茨,他中学时对计算机产生浓厚的兴趣,读大学期间就开始开发计算机软件。有许多人在计算机领域也颇具天赋,可他们却没有敢于坚持自己的梦想。而比尔·盖茨却有胆量想,正是他的远见卓识以及持之以恒最终他成功迈上了商业的第一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就了属于他的计算机的天地。瞧,这就是勇敢的力量。
这本书我百读不厌,读书百遍,其义自现。也许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又会明白更多的道理……
【篇四:《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海底的世界是奇异多彩的,是变化无穷的,人人都向往着到神奇的海底世界遨游,你知道海底是怎样的吗?就这样,怀揣着各种遐想,我看完了奇幻的《海底两万里》。
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扣人心弦,十分精彩。主要讲了一位教授乘坐“鹦鹉号”潜水艇周游海底的冒险经历。海底的植物和动物,如漂亮的珊瑚墓地、吃人的大章鱼、长着椰子般大大小小的珍珠贝,凶恶的大鲨鱼……我真想和阿龙纳斯教授一起乘着潜水艇到神奇的海底世界周游一次。
这本书中,我觉得有一个故事很有趣。有一次,阿龙纳斯教授和朋友到一座小岛打猎,被岛上的一群土人发现,土人跟着他们追到了船上,第二天船需要换气,一打开舱门,土人就硬要进船舱里,可他们一碰扶梯却被一股力量弹了回来……在这里,可以充分说明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因为扶梯上的电是高电压,而书的前言说在凡尔纳的时代,电灯还没有出现,而且人类还没有发明潜水艇,但是在凡尔纳的脑海里已经出现了。凡尔纳没有到过海底,却把海底美丽的景色描写的如此生动,如同身临其境,真让为佩服!
我还喜欢书中的人物。尼摩船长带领着众人在海底遇到重重危机时,他却总能机智勇敢的把大怪物打败。最终获得自由,我觉得尼摩船长给我上了一堂课。因为之前,当我遇到困难或是不敢确定一件事能够完美完成时,我会选择退缩,而不像尼摩船长那样想方设法的解决它,勇于挑战困难,想尽各种方法去更好的解决它。是尼摩船长教会了我遇到困难要勇于挑战,知难而上。谢谢您!尼摩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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