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霾伏”中,要为孩子多想想办法
连日来,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等地遭遇持续“霾伏”。强雾霾天到底该不该送孩子去学校?这让许多家长左右为难,有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能在防霾治霾具体措施上优先考虑孩子,作出统一安排。
在启动雾霾红色预警响应时实施了学校停课举措,体现了以人为本。但这种完全“看天上课”的举措既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又让家长疲于应付。
治理雾霾需要打持久战,这已经成为各方共识。在空气质量短期无法彻底改善的情况下,广大家长提出的让孩子在雾霾天也能正常上课的诉求合情合理,雾霾严重的地方应该多动动脑筋,拿出能让各方满意的办法。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是最被大众关心的群体。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民主、文明,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尤其需要年轻一代的接续拼搏。因此,呵护青少年茁壮成长为接班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每一个孩子背后都是一个家庭,在防霾治霾问题上优先考虑孩子,不仅能让家长感受到温暖,也能让全社会感受到政府积极作为、普济民生的善意。
优先照顾孩子的具体方法有很多,诸如开设网校让孩子停课不停学等。一些家长提出由政府出面筹措资金统一为学校安装新风系统。这也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方案。安装新风系统的成本并不算高,应在相关各方可承受范围内。而且从一些博物馆实际使用效果看,新风系统确实能有效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诚然,给学校安装新风系统等解决方案是创新举措,相关资金使用程序严格、政府采购审批较严等现实因素不易突破。但雾霾形势严峻,相关方面应当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在一切为了孩子的大原则下不妨“特事特办”,着手解决这个问题
2、不能拿鲁迅当商业噱头
鲁迅作品的特质决定了它们不适宜改编成以娱乐为追求的游戏产品。将鲁迅的话套用到一款游戏产品中的做法,实际上瓦解了鲁迅作品的深刻意义,所体现的只是目前弥漫在电子游戏产业中的一种恶劣趣味。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鲁迅先生逝世80周年。文艺界、媒体界、出版界、戏剧界、展览界等,以各自的方式参与了纪念鲁迅的活动,向这位思想文化巨擘致敬。但是,有的人却将鲁迅视作噱头、看成商机,一款名为“鲁迅群侠传”的手机游戏产品,将鲁迅作品中的一些人物,如孔乙己、阿Q装扮成游侠,闹得不亦乐乎。鲁迅作品,包括作品中的这些人物形象早已深入人心,这款打着“纪念鲁迅”名头的游戏产品一经面世就受到激烈批评,现已下线。
用电子游戏来演绎鲁迅可不可以?答案是肯定的。电子游戏出现以后,一直很有市场,现已成为吸金量可观的产业。一些游戏公司挑选经典文学作品中的一些文学形象改编成游戏作品,不仅丰富了游戏题材,也有助于这些作品的传播。但是,将鲁迅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植入游戏产品,需要保持慎重的态度。鲁迅的小说以深刻揭露旧社会的黑暗和国民性中的弱点见长,其中的一些人物如阿Q、祥林嫂、孔乙己,不仅毫无侠性,而且是悲剧人物。让他们以侠客形象出现在游戏中,如果尊重原著题旨,这款游戏就玩不下去,如果按侠客的套路来重塑这些人物,就构成了与鲁迅原著完全相反的观感。这样的游戏产品实际上是对鲁迅作品的颠覆,是对鲁迅的不尊重。
作为具有娱乐性质的活动,电子游戏进行经典文学作品二度开发,将合适的文学元素嫁接到游戏中本无不可,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改编必须是在尊重原著形象的基础上完成的,不能对原著形象进行颠覆。以中国的几部古典名著而论,《三国演义》《西游记》比较适合改编成游戏产品,它们的历史战争和神仙魔怪题材与电子游戏所要达到的竞技、魔怪效果比较切合,而《红楼梦》和《儒林外史》就不大适合改编成游戏产品,因为这两部名著所表现的儿女情长和社会风俗与游戏所要达到的效果有很大距离。
鲁迅作品是艺术创造进行二度开发的一座富矿。但是,鲁迅作品的特质决定了它们不适宜改编成以娱乐为追求的游戏产品。将鲁迅作品改编成游戏,是商家基于自身利益而制造的一个商业噱头。“鲁迅群侠传”在开篇就号召“不愿辗转麻木生活”的玩家做“勇敢的战士”,这种将鲁迅的话套用到一款游戏产品中的做法,实际上瓦解了鲁迅作品的深刻意义,所体现的只是目前弥漫在电子游戏产业中的一种恶劣趣味。以此来对青少年进行鲁迅作品的启蒙,会产生严重的误导——鲁迅不再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而只是电子游戏中的一个IP。
鲁迅的作品穿越了时代,一直到今天仍然能够给我们以思想的启迪、文学的温暖。对于他留下的文学遗产,我们应该特别珍视。面对鲁迅作品这座高山,如果电子游戏开发者暂时找不到正确的表达方式,那么选择放弃,来维护对鲁迅的敬意,无疑是正确的态度。
3、外籍老总不敢干的事,国人敢干?
法律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罚还是过轻,违法排放、违法处置污染废料的机会成本太低,“比较优势”太高,这些都足以令法治意识淡薄的公司经营者铤而走险。
德国名企德司达被中国上市公司龙盛集团收购后,其所属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因夜间向运河偷排废酸2698.1吨,最近被扬州中级法院认定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2000万元。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经专业评估,这2698.1吨废硫酸平均浓度59.34%,数值超过构罪标准数百倍,且偷排地点河网密度高、水系丰富,已经引起相邻区域多处水厂被迫停产停水。
尤其让人愤怒的是,这家公司先前在德籍总经理的管理下都是遵纪守法的,而管理权移交中方老总后,情况却出现了大逆转。从成立之初的2004年到换帅之际的2010年,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生产时所产生的废酸都是先中和处理,PH值达到要求后,再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置。
但此后公司股权被浙江龙盛集团收购,中国人李某担任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他跟负责废酸处置的公司执行助理王军将德国人留下来的好传统弃之如敝屣。王军在明知南京顺久化工有限公司并无处置废酸资质的情况下,与其老板王占荣达成按每吨580元的低价处置废酸的口头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所产生废酸的处理。而王占荣其实也只是个二道贩子,他从王军手上揽到“生意”后,又以极低的价格将“活儿”转包给下家,后者则趁夜黑风高之际,将那些废酸不做任何处理就直接运至河中倾倒。
于是,悲剧上演,相邻区域水厂及民众的噩梦来临。至于德司达南京公司被判构成污染环境罪,罚金2000万元(涉案人员处理结果,可能属于另案,相关报道未披露),在我看来实在是太轻了;殊不知,一审判决后德司达公司上诉,认为上面那些恶行只是公司员工所为,不应认定德司达公司为主犯,判处的罚金数额也过高。
区区2000万元罚金对德司达公司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民众健康危害而言,真的太轻了。李某、王军等人心里非常清楚,过去德籍老总处置废酸花费昂贵,每吨费用约3000元。他们按每吨580元的价格将废酸交给不法奸商处理,其中的猫腻任谁也能猜到;而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是由公司负责人李某和王军亲自出面实施,其行为所代表的就是公司的意志,公司的罪责怎么可能一洗了之,甚至竟连区区2000万元罚金也嫌过高?
事发后,李某开会指使相关部门掩盖相关痕迹、销毁证据,这不是公司意志是什么。我倒是认为,我们的法律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罚还是过轻,违法排放、违法处置污染废料的机会成本太低,“比较优势”太高,这些都足以令法治意识淡薄的公司经营者铤而走险。
同样一家公司,在外籍人员管理下尚能遵纪守法,在自己人的管理之下却对自己国家的法律视若无物,肆意妄为,这实在是令人痛心和悲哀。严复先生曾道: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百年过去了,我们的长进似乎并不大。这样的现状,值得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