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散文
十年的散文1
如果十年是一本书,那它一定适合在慵懒午后唤醒沉睡的麻木的心,将过去的激情岁月刻成永恒的光盘,无数无刻在手边轻轻回味……
十年的时间,能改变的太多太多,树林完成了无数次的轮回,我们的长发也修剪了无数次,却再也回不到那年我们留下的长度。
十年前,我们在不大的院里玩的开心,身后还是没落的小土房。我们却丝毫不介意灰尘弄脏了干净的衣服,在耀眼的阳光下肆意的玩耍。小小的我们偷偷溜进幼儿园内毫不害臊的抢着小弟弟妹妹的滑梯,嘻嘻哈哈的吵闹到阳光微暗的时候,才大汗淋漓的回到家。到家后却也不肯安静,我们在门外被圈起的菜园里跌跌撞撞地捉着蝴蝶,不小心弄死后再也不捉了。搬着小板凳坐在姐姐身边,听她轻声讲着《小王子》的故事,“小王子驯养了小狐狸,然后……”,等不到讲完,我们就被花香吸引,商量着去做花瓣汤。
儿时的记忆悄悄泛起花瓣的清香,忽地风来了,氤氲了眼前的光景,把我带到了现在。
十年后的我们,成了不同的星迷,每次见面后聊着他们的八卦新闻,常常为了一点点流言吵得面红耳赤,再难回到小时候的和谐相处的时光。我们也很难再恣意的玩耍,总是顾着自己身上的新衣服,总是维持着自己的体面形象。你也已经退学,有了自己的朋友。我很想提醒你他们不是可以深交的朋友,但你的态度让我默默的收回想说的话。就这样,我的妈妈怕你把我带到你的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面前,让我跟你断了联系。我们到最后才知道,"然后”之后的故事,是小王子离开了狐狸。
十年的时间,让我们渐行渐远。我们没有真正放开手,但最后,却只剩指尖相触。
其实十年可以是一段浪漫的旅程,也可以使我们独自清欢的舞台,也或许是一个人或喜或悲的心路旅途……无论十年究竟是什么,它都少不了时光中的你我他,少不了“物是人非是是非”的感慨,少不了……
如果十年是匆匆的过客,那么为何让我记得当初的笑颜如花。十年后的我,只想说一句:十年你好,十年再见。
十年的散文2
致毛不易
他们叫你毛毛,如果非要叠词才显得亲近,那我更愿意叫你易易。希望你写词容易,唱歌容易,星途容易,生活容易,一切都容易。
说来惭愧,不认识你之前我从不晓得《明日之子》这档综艺节目是个什么样的鬼;同样惭愧,在你的《消愁》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我依旧对你一无所知;最过惭愧,想要主动听你的歌是有人谣传你抄袭。我就想听听看,你的歌到底有多好听,怎么就传出了抄袭。说实话,感谢那些谣传你抄袭的人,是他们促动了我去听你的歌曲。也感谢我的触动去听了你的歌曲,才是开口第一句就已经沉迷。
我去搜了《明日之子》有你的每一期,直到现在正如杨幂所言:“一个星期习惯了要听见你的歌曲”,至此我已沉迷到无以自拔。我去QQ音乐搜索了你所有的歌曲,充了值,下载了每一天的不定时的听。曾经有同学笑话我一首歌能单曲循环两个小时,现在我想告诉他,我能单曲循环你的歌曲一整天。
那些谣传你抄袭的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就是对仗工整,不就是整体押韵,不就是曲调优美,不就是歌词平凡么,相似就说是抄袭,这是什么道理。那从古到今所有的诗人都是抄袭了,那些同样的五言绝句,七言律诗哪个不是同样的借明月风景喻谈生死,哪个不是同样写江湖日落浊酒勾栏?
可是,你什么都没有说,你用歌曲证明了自己,也表达了自己的内心。
你唱:“总有风吹不去的认真,总有大雨也不能抹去的泪痕,有一天太阳会升起在某一个清晨。”我反复的听,旋律反复的在脑海里回旋。我看到了那个坚强不愿屈服的你,也看见了从此以后小心翼翼的你。或许是不熟悉,你在观众面前话不多,静默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给你一个拥抱,想给你快乐。当薛之谦问你目前你最大的烦恼是什么,你回答得很让人心疼,你说:“可以说的话越来越少了”,本来话就少的你更加的谨言慎行了。
你唱:“如果有一天你变得很有钱,我就可以把所有人都留在我身边,每一天快快乐乐吃吃喝喝的聊天”。那时的你欢快的曲调,像一个平凡的人一样希望生活简简单单,日子潇潇洒洒。那时的你傻傻的模样,笑着说还从来没有见过活的明星,你那呆萌单纯的样子获得了很多人的真心。那时的你不像现在,连歌曲词意都有了变化。
你唱:“三巡酒过你在角落,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听他在喧嚣里被淹没。”我似乎看见了你喝醉酒的深情在街头唱歌的样子,看见你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孤身独行,泪水装满眼眶遥望明月思念故乡。你想要告别过去,你想要迎接朝阳,你想要获得自由,可是天亮之后酒醒之后一切都归为原样。
你唱:“想起很久之前我们都忘了说,一叶曲折过后又一道坎坷,走不出看不破”。你看见了不一样的挫折,承受着不一样的压力,还需要更加刻苦的努力。你说自己是一口枯井,然而,在我眼里,你是驾着七彩祥云而来的少年,带着满天彩霞,点缀黑暗前的黄昏。
你唱:“夜如水月如沟,总有人等在回家的路口,熟悉的地方依旧安详,岁月不改它模样”。你在南一道街无忧无虑的成长,那如诗如画的地方依旧在等你回家看看。听着听着就想起我童年时家乡的模样,也如你故乡一样风吹树梢沙沙的响,也有人等在回家的路口,想一直听你把故事慢慢唱。
你唱:“初见是猝不及防犯下的错,相处是无数挣扎几番纠葛,眼泪是爱恨枯萎的结的果,遗憾是余生唱不完的歌”。初见的确是猝不及防的错,错在相见恨晚,也不能说相见,因为你不曾见过我。都说:“努力的人已经见到了自己的偶像”,我也要做努力的人去见你。我想听你唱歌,却不是遗憾凝结的余生,希望你的眼泪都是喜极而泣,希望你的歌都是欢快的心情愉悦的生活汇成的曲调。
你唱:“其实我知道,与你而言我只不过是个匆匆而过的旅人”。这句话才是我正真要对你说的,与你而言,我只不过是匆匆而过的旅人。甚至连匆匆而过的旅人都算不上,但是我喜欢哪又怎么样呢?我会等,等到有一天我能够站在你面前,见到这辈子第一次见到的第一个明星。
十年的散文3
是今年的六月四日吧。我这里有几个初三的留守学生,他们要考试了,晚上弄到十二点过,我也陪着他们。这段时间里,我特别疲倦,特别想睡觉。
这天晚上,下着大雨,天气闷热,在电风扇的呼呼声里,我正沉沉地睡着。突然,一阵声音把我惊醒,我猛地坐起,是电话。我赶紧抓过电话,没接通。楼上传来急促慌张的脚步声,我知道妻子在楼上接了电话。我预感到了什么,赶紧穿衣裤。楼梯上传来了蹬蹬的声音,妻子跑着下楼来了,我赶紧拉开了后门,拉亮了楼下的电灯。“李勤昌,赶快!妈的病犯了!”那电话是岳父打来的。“这么大的雨咋办啊?没法骑摩托车呀?”我一边找伞,一边念叨着。我已打了出租司机的电话,让他在乡医院门口等。乡医院离我家只有百把米。我们打着电筒,撑着小伞,往乡医院跑去。医生和这个司机,因为岳母的病成了我们的老熟人了,医生已提着药箱等着了;我们刚到,车子就到了。
坐在车上,我才感觉到,今夜的雨真大!灯光处的雨线,好像拇指大的雨点连成;挡风玻璃上的雨刷来回快速费力地滑动着;车轮把街上的积水撞得哗哗响。我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才凌晨一点半。窗外一瞬的闪亮,刺得我睁不开眼,这闪电真吓人!接着是巨雷,它“轰”的一声砸在车子的前面。“这种天气能开车吗?”妻子问道,声音发着抖。我知道她的心理,这么晚了,因为这件事让别人受到灾祸的牵连,那是……“没事!只要车窗关好了,问题不大的!”闪电和炸雷过后,窗外的雨更大了,车子的速度慢了下来,挡风玻璃上的雨刷不起作用了,那雨水像瀑布,贴在了玻璃上。妻子紧张地捏着我的手腕,捏得我的腕骨生疼。车子在雨雾里,像停下了,又像在走。她着急地问道:“师傅!能快一点吗?”师傅没有回答,也没有加速。妻子又催促道:“师傅!麻烦你快一点啊!”师傅双手紧紧地握着方向盘,还是没有说话。他的眼睛努力地看着玻璃,玻璃就像蒙了一层布。“没法快的!”我拍拍妻子的手,轻声说:“没事。马上就到了!你看前面,不是看不清楚路吗?”医生也从副驾驶位置回过头来说:“不要着急,这种病短时间不会出事的!”遇上这种天气,要抢时间是没法的。我又拍拍妻子的手,让它不要再催促司机。这么晚麻烦别人,我心里已经很愧疚了。还有,我是怕催促,惹出我们意想不到的灾难。“啪!轰隆隆!”一个炸雷,我抖了一下,妻子也抖着。师傅赶紧刹了车,我晃了一下。“怎么啦?”妻子慌张地问题。“没事,刚才的火闪,我眼睛看不到。”我往窗外一看,朦朦胧胧的,像有什么东西挡在面前,是岩壁,我的妈呀!我在心里喊出来。“慢点!不要着急,她妈这病又不是第一次犯。”医生偏头看着师傅,声音里有着惊吓的颤抖。师傅双手放在方向盘上,晃了两下脑袋,又取下眼镜揩着。
师傅把车退到了公路上,车子又像蜗牛一样上路了。窗外的雨,没有怜悯地下着,在玻璃上奔泻着。一个火闪,车停下了,然后是炸雷。等炸雷过了,又往前走。每一次火闪,每一次炸雷,都像烧着我的大脑,炸着我的心脏。我真想喊师傅把车停下。岳母怎样了?岳父怎样了?大雨、电闪、雷声,窗外黑色的树,黑色的山头,黑色的沟壑,它们狰狞地包围着我,包围着我们的车。我眼前,是岳母那痉挛中的痛苦。如果出现意外……我不敢想象。
三里路,还是水泥路,我感到走了很久,好像上了一趟两百里路的省城。我哪里经历过这种神经的折磨啊!什么是死亡的挣扎?什么是死亡威胁的痛苦?什么是煎熬?这短短的三里路,我好像尝遍了世界所有的恐怖。
到了,岳父在栏杆旁等着。没有灯,看我们到了,岳父在楼上按亮了电筒。妻子跳下车,连伞都没开就跑上楼去。我赶紧撑开伞,撑在医生的头上。医生打了自己带的电筒,和我小跑着走进阶沿,蹬蹬地跑进岳母的房间。房间里点着蜡烛,门窗关得严严的,一股热气立刻把我包围起来。岳母躺在床上,眼睛闭着,鼻翼发着轻微的呼呼声。我的娘啊!你倒安详,你倒能睡觉,如果我们的车对着的不是山,而是山崖,你还能看到我们吗?看不到我们你会痛苦吗?看着岳母,看着这个不认识我们的岳母,我的眼眶模糊起来。真的,我好像大哭一场。“已经抽过了。这次的时间不长,只有十来分钟。”岳父笑着说,“真的麻烦你们了,这么晚这么大的雨还跑一趟。”岳父这话不知是对我和妻子说的还是对医生说的。听着这话,我心里酸酸的,是在可怜岳母,可怜岳父,还是可怜我们自己?我不敢说路上的情况,妻子也没有说,我们都怕岳父担心。老人已经够累的了,哪一次岳母发病,他不是和我们一样的着急一样的揪心?这么晚了,岳父不是也没有睡吗?炸雷断了电,他不是还在楼上等我们吗?十年了,岳父都没有怨言,我们做子女的还能说什么?父母养大我们,经历的担惊受怕少吗?现在时该我们来承受的时候了。
医生看我岳母平静了,就说不打针了。可妻子害怕我们一走,岳母的病又犯了。岳母这病,有时时间很短,但可能发作几次。在妻子的要求下,医生还是给岳母打了一针。楼下的雨哗哗地下着,岳父楼下的公路,在红黄的小车灯光下,欢快地跳跃着红黄红黄的泥水,这雨水好像忘了刚才给我们的危险和煎熬。门前的黑杨树,那宽大的叶片发出噗噗砰砰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的火闪,把墙壁,把树,把门前的鱼塘,哗啦得银亮刺眼。岳父让我们多呆一会,等与停了再走。师傅坚持要回去。
于是,车子在雨里,在闪和雷里,走走停停。我和妻子靠在椅背上,我闭着眼睛,没有刚才的紧张和恐惧了,毕竟岳母平安了。从岳父家里回来,我再也没法入睡。我这几年,只要半夜被弄醒,后面再也无法入睡。我像一滩泥躺在床上,连身子都不想动一下。
这样的夜晚不知道有多少次了,很多时候都会在半夜里被惊醒,一醒就是紧张亡命地打电话,找医生,找车子,奔向岳父家。我常想我们这样做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到现在十年了,岳母的记忆越来越差,连自己的女儿都分辨不清,很多时候,她根本不认识我们这些女婿。但妻子说:“总还有个妈在身边嘛!”就是这句话,我们已经坚持了十年!是啊,有妈在,我五岁就没有妈了。我也一直把岳母当做自己的亲娘,寒暑二假,我们都把岳母接到我家,每天晚饭后的黄昏,就扶着岳母散步,她走累了,就用轮椅推着,也坚持十年了!岳母摔伤大脑时,我的孩子还是小学六年级;今天,我的孩子马上已经大学毕业工作了。回想起来,多难啊!十年了,岳母身上一个疮疤都没有!这多亏了岳父和他的女儿们的的精心照料!
今后,我们的电话还会随时响起,在白天,在吃饭的时候,在过年的时候,在半夜里刮大风下大雨的时候……那电话响起的时候,我们还会照样地紧张忙碌。
十年的散文4
早晨,陽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钻进屋子。斑驳的陽光照在床上,立刻感觉到了一股暖意。凌晨2点的时候才睡下,现在躯体还有着一丝丝的疲惫。之所以那么晚睡,是因为在看一篇小说,格调苍凉、旷远而又清冷,很适合我的思想。
去上班。街上人来人往,喧嚣而杂乱。一直以来我都不适应这样的氛围,总觉得在那样的环境中自己会更孤独。但今天,我发现一切都变了。
走在撒满陽光的街道上,全身都是温暖的,突然觉得活着真好。我确实很需要陽光,因为我需要它的温度。有时害怕自己长期躲在屋子里会发霉变质,被一些微生物分解吞噬,最后找不到自己。我恐惧这样的情节。所以见到每一个人,我都会朝他微笑,见到每一样东西,我也会朝它微笑。我不是故作微笑,我就是想笑。昨天我看到在晨风中闪烁的霓虹灯,我想到了“有气无力”这个词,今天我却想用“生机勃勃”来形容它。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变化?因为我恋爱了。
恋爱,这个词距离我是那么遥远。十年前?或者更长?先不管它,我只知道,我和他已经相约了千年,在生生世世的轮回里,早已铭记住了彼此的气息。
一千年以前,我是一只小刺猬,生活一片茂林中。整天想去那就去哪,想用刺儿扎谁就扎谁,过着快快乐乐、自一由自在的生活。
后来,我认识了一只小猴子。认识的过程是这样的:我缩成了一一团一,在地上滚来滚去。一不小心,滚到了一身猴子的粪便。我很生气,去质问那只小猴子。小猴子顽皮地问我,你不是什么都敢扎吗,沾上点猿粪算什么!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从此我懂得了牵挂的滋味。
小猴子知我、懂我、宽容我……我想和他永远在一起,和他在一起我是多么快乐!可是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每想到这些,我就感到悲哀。
我们去找菩萨帮我。菩萨说:只有变成*人,你们才可以在一起。但这是一个痛苦而又漫长的过程,你还尝试吗?我愿意!那么马上离开他去修练五百年。不过即使你修炼了五百年,也只有一线希望,很可能是失望。拿五百年的分离来换得一线希望,你愿意吗?我愿意,哪怕是一千年!
我愿意,我真的愿意。为了不丢失他,我在三生石上刻下他所有的印记。我愿意独守孤独与寂寞,哪怕是个失望。
五百年过去了,我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我蜷居在一个小小的洞穴里冬眠,等待我的猿粪来唤醒我。
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洞里满是水。睁开眼睛,一个小男孩站在田垄上看着我。好亲切的眼神啊!他抱起我在怀中,我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我发现自己的刺在渐渐变柔软,我沉浸在他的怀抱中……
我知道他是谁,我爱上了他,一个寂寞的男孩。但是他不认识我。每天我都在试图唤醒他,每天却都是徒劳。正如菩萨所说,五百年,我等来的是失望。
我去找菩萨帮我。菩萨说,他已幻化成*人形。而你还要修炼五百年,才会变成*人形,才能彼此用心去感受、去爱。我愿意!但是,即使你再修练五百年,你们在一起相知相悦的时间也只有十天。你愿意拿这五百年寂寞的等待去换十天吗?我愿意!
我愿意,我真的愿意。为了不丢失他,我仍然在三生石上刻下他所有的印记。我愿意独守孤独与寂寞,哪怕只是十天。
这五百年里,多少烈焰狂沙,多少凄风苦雨,我都默默忍受,只为了等待千年的温柔一瞥,只为了等待令我悸一动的深情拥抱……
一千年了,一千年了,在某年某月末日的某个地方,我们相遇了。不用说什么,跟着那熟悉的气息,我们都想起了一千年以前,茂林丛中的猴子与沾了一身猿粪的刺猬。
“我和你,有个千年的约定,千年来,我等待着你,用我千年不变的爱。你欠我一个千年的约定,千年来,你等待着我,用你千年不变的情……”
十年的散文5
杰希卡是美国纽约市一家医院的心理分析师,现年38岁。20xx年11月13日,她像往常一样上班,中午休息时,她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是一个男人打来的,杰希卡以为是她的患者,可没想到,电话里的男人说的第一句话就让杰希卡睁大了眼睛。她惊呆了,听着男人喃喃地回忆,杰希卡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电话里的男人说,嗨,我是纽曼,还记得10年前的那个冬天吗?
杰希卡紧握电话的手有些发抖,她的脸渐渐变得绯红。她声音颤颤地应,我是杰希卡。是啊,她怎么能忘记那个冬天呢?纽曼这个名字在她的心里隐藏了10年,而今电话突然响起,她有些手足无措。整个下午,杰希卡就处在一种恍惚的状态,那些看似遥远又清晰如昨的画面又一次浮现在她面前。
20xx年的圣诞节前几天,人们都在为即将带来的圣诞节兴奋地做着各种各样的准备,而杰希卡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因为就在前几天,她听到身边的好朋友说她结婚三年的老公在一个公园里和一个女孩亲密地说笑。之前,杰希卡就感觉到老公对她的冷淡,但她总以为是他工作劳累的原因,当朋友亲口对她说起此事时,她的心开始有些动摇。但最后她还是选择相信他,因为她爱他,也不想失去他。
那天晚上,老公又在电话里说要加班,杰希卡只有一个人去购买圣诞节的礼物。逛到一家精品店时,杰希卡发现了一双很适合老公的羊毛手套,可就在她伸手去拿的同时,另一只手也紧紧握着了那双手套。那人就是纽曼,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年轻男人。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又都同时松开了手,就这一握一松的默契,让两人相视而笑。当然,他们没有为此争执,而是互让对方。在纽曼的坚持退让下,杰希卡买到了心仪的手套。杰希卡出门时,因为手里拎了太多的东西,掉了一件,正要弯腰捡,手上的.另一个东西又掉了,是纽曼帮他捡起来送到了手上。看着杰希卡满手的袋子,纽曼提出和她一起逛街。就这样,一路逛下来,他们竟然惊奇地发现彼此的审美如此地接近。在人潮汹涌的纽约街头,两个陌生人仿佛认识多年的朋友般边走边聊。那晚,本不热衷逛街的杰希卡一点也不觉得累,整整走了三个钟头。在杰希卡等待老公接她时,两人在一家咖啡厅坐下继续聊天。时间过得真快,在相见恨晚的聊天里,又是两个小时过去了,杰希卡还没人来接。
杰希卡觉得认识纽曼很神奇,也很高兴,仿佛回到了初恋的年纪,但她还是决定要回去了,因为她知道自己毕竟是结婚的人。纽曼有些不高兴,送她回的路上,纽曼提出交换电话号码。杰希卡看着纽曼热烈的眼神,回绝不是,答应也不是。思索了一会,杰希卡从口袋里拿出1美元钞票,让纽曼写上他的联系方式,然后她径直走到一家杂货店,用那张写着纽曼电话号码的钞票买了一板口香糖。然后,杰希卡又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在了一本旧书上,然后将书卖给了一个旧书摊。做完这些,杰希卡嚼着口香糖对纽曼说:都说缘分很奇妙,我们就来试试看吧。如果我们真的有缘,那张花出去的写着你号码的钞票就一定能再回到我手里,而那本写着我号码的旧书你也一定会再次看到。纽曼看着杰希卡的一系列举动也哈哈大笑起来,他说,这样很有意思,我相信我们之间会有意想不到的缘分。说完这些,两人就在一个路口,朝不同的方向走去。
从此,两人再也没有碰过面,杰希卡偶尔想到,也觉得这是一个完美的恶作剧,虽然对纽曼有些残忍,但也不至于伤害到彼此和自己的家庭。但三年后,杰希卡的老公还是无情地伤害了她。之前杰希卡自己的怀疑还有朋友的告诫都成了赤裸裸的现实,看着老公臂弯里的女孩,杰希卡伤心不已。
20xx年,杰希卡和平地选择结束婚姻。恢复单身后的杰希卡总会想到那个圣诞节前的夜晚,想起那个年仅25岁叫纽曼的男人,想起那冬天里漫步在曼哈顿的夜色。她还曾经莫名其妙地去过那个街区,可那个杂货店已不复存在。杰希卡想,所谓的缘分也许都是一手导演的可笑剧情,她不再奢望上帝的魔法棒带给她惊喜。在之后的岁月里,杰希卡重新回到学校学习心理,直到毕业后来到这家医院工作。
这期间,杰希卡也曾受过无数的鲜花和男人的追求,但她心理依然抱着一丝丝的希望,她想,如果哪天再碰到纽曼呢,接受了别人不就又错过了吗?所以,不管她搬家还是换工作,她的电话号码始终没变。而今,时隔十年,当她接到纽曼的电话,再次听到他的声音,杰希卡心中五味杂陈,她决定见一下纽曼。
还是十年前的那家咖啡厅,里面的装潢仿佛不曾改变,但看到起身迎接她的纽曼,杰希卡还是发觉时光在他们身上还是各自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35岁的纽曼脱去了青春的稚嫩变成了优雅的中年男子,而自己,眼角的风霜已告别昨日的风华正盛。
杰希卡看着纽曼缓缓地从包里取出那本发黄的书,她的号码还在,但已模糊不清。纽曼动情地说,我做梦也没想到我还能拿到这本书,但看到这本书重新出现在我面前,我就知道,我们的缘分是上帝安排的。只是我不确定,这缘分如今还有效吗?
杰希卡抚摸着皱皱的那本书,就如抚摸着每个夜晚她放在枕边的那个固定不变的电话。电话终于响了,在她还醒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但杰希卡还是忍住了席卷而来的情绪,她微笑着说,纽曼,有人向我求婚了。
纽曼的眼神突然黯淡了下来,挺拔的身材一下子就窝坐在了沙发里。杰希卡接着说,不过,我没打算接受他们,因为我一直在等你。说完,杰希卡抓着纽曼的手说,我知道,电话有几个号码都不清楚了,你一定是打了很多电话才找到我的,我怎么会舍得再离你而去呢?
看着两个紧紧依偎在一起的人,你一定会想,缘分真的如此奇妙吗?可我们又不得不相信,很多的偶然,每次的巧合,不经意的邂逅,这冥冥中一定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存在着。上帝用他那充满魔力的手,给人们脸上带来无穷惊喜的同时,留下的还有心底深处那份深深的爱。
十年的散文6
君子之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年,君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我们都还只是只懂嬉戏的孩子,我们互相抢夺对方的零食,到最后,还是会拿着各种老妈的拿手菜互相品尝……
那年,青草蓠蓠歌,细雨斜飞梦。我们都有了各种的心事,我们不再想以前那样亲密。见面了也只是淡淡的“嗨”,你那优异的理科成绩让我深陷自卑,我们就像一条平行线……
那年,繁花似锦,呼啸而过。我们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离别,你的大学,我可望不可及。你微微一笑,告诉我:“我相信你,我等你。”哥哥般的温柔轻抚我的长发,我暗暗告诉自己:万般解不开,何苦说未来。我一定要到你所在城市。
匆匆那年,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我来到你的城市,而你却选择了你的梦想。你转读了警校。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人而忘记自已。
后来,我们成了亲人。我说,我会陪你总角之年;同甘,弱冠之年;共苦,而立之年。最后,你如愿以偿的当上了一名优秀的警察。而我,成为了在你背后默默付出的人……
有责任的你每天都奔赴于各个战场,那里没有一丝躲避危险的机会,我好害怕你会突然离去,而你却说:“人民需要我哪里有危险,我就要去解除危险,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个安宁的社会,拥有一个安宁的家。”我能怎么说呢?你总是这样饭奋不顾身,为了他人的安全而忽视自己的性命之忧。
还记得小时候,你高举捏紧的小拳头,高呼:“我要做一个可以保护很多人的英雄!”你也做到了,你因公负伤,却休息不了几天就赶紧踏上那条没有重生的路。大家都说你人好啊负责任,多少荣誉扣在你的头上,而你,依旧奋不顾身。
人性至深是沧桑,敬爱,不胜其烦。亲爱,不胜其忧。深爱,不堪其扰。
终于有一天,你看到生病的我,却忙于公事而不能陪伴在我的左右,你对我说:“谢谢你多年的陪伴,你等我,再等我十年!我继续做十年,说不定这十年就少些人有危险,十年后,我就退役回来好好陪你。”我知道你的不易,我也知道一个人民警察的艰辛你每天坚守自己的岗位,哪里有乱子你就往哪去,好像从来都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危。我知道你就是这么一个有正义感的警察。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
我说,我会好好的等你十年。这样你就亏欠了我十年的光阴。我要让你慢慢地把这十年的光阴补给我。然而,你却失信了,你违背了你的诺言。在一次与猖獗的贩毒分子的激战中,你为了刚入门的师弟挡了一枪,那一枪,让你还是离开了我……
那一枪,让你离开了我。
师弟说,你临终前的唯一的一句话就是念了我的名字,你从未对我有任何的昵称,从孩童时期起,把我的名字念的如此温柔的也只有你了。
有时候,等一朵莲花,等得太久,会让分明的四季,变得模糊不清。或许,在某一天,我会老到记不清你的模样,但我依旧会坚守我与你的十年之约。
等下一个十年,我们说好的永远。
十年的散文7
叶安然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林安安时的场景。
那年,叶安然17岁。
多年后,那个曾经的场景成了她抹不掉的记忆。
季节是浅浅的秋。叶安然经过林安安家门口时,看到了他,落日的余辉洒了林安安一身金黄的光。看到林安安温暖的笑容,叶安然莫明觉得心安。
心,就这样动了。喜欢,却不敢靠近。只远远地看着。
浅秋,空气里,已经有了萧瑟的味道,片片黄叶,如翩翩的蝶,次第飞落。林安安与叶安然之间,也不过是一片黄叶的距离,带着惆怅的一挂帘。
一场暗恋,由此拉开帷幕。
喜欢来得如此猛烈,如决堤的洪水,势不可挡。叶安然为了见到林安安,每天不惜多走一条街,只要他在,她便心安。叶安然的日记里写满了对林安安的喜欢,满心欢喜的都是倾慕。其实,叶安然与林安安并不熟悉,她只是听朋友经常提起,说的都是他的好,心里的感情也愈加浓烈了。
也是有过相遇的。短暂如燃尽的烟花。
某日,叶安然被朋友拉去吃饭,碰巧,林安安也在。席间,话多了起来,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也算是熟人了。
偶尔会有联系。有一次,林安安喝醉了酒,给叶安然打过电话,他说:安然,有空请你看电影。叶安然知道,醉话不可信,心里,却又是无比期待。这终究,是叶安然无法去赴的约定,心里泛起遗憾的酸楚。
后来,逐渐没了联系,还是有林安安的消息不断传来:有女朋友了,结婚了,当爸爸了……每次听到林安安的消息,叶安然的心里总会微微的疼,那样的感觉,想来,便是暗恋之伤吧?
叶安然犹记得,林安安爱穿浅色格子衬衫。她也曾在超市的男装区流连,终忍耐不住,买来一件。暗夜里,她会穿上那件衬衫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或抱膝而坐,想像是林安安的包围。然,那无边的寂寞,只会让心更荒凉苍凉。衬衫被长压箱底,不是打入冷宫的寂寞,只为那曾经的心。
时间,会让很深的记忆变得很浅。日子如流水,匆匆。叶安然会在很多无眠的夜晚想起林安安,那个让她心动的男子,也许,这与爱情无关,只是,对叶安然而言,想念已经变成一种习惯,融入了生活里。
盛夏夜。
叶安然与朋友去KTV。口渴时出来买水,在KTV门口,她听到有熟悉的说话声,那声音,好像从久远的记忆深处传来,让叶安然有片刻恍惚。
在她和林安安对视的那一刻,叶安然觉得,她似乎已不能呼吸,心里掀起一阵涟漪,是他了。林安安,隔了十年,叶安然还能准确的听出他的声音。
却,隔着宝蓝色的脉动,晶莹的苏打水和农夫山泉,在排列整齐的零食之间,那个曾经的林安安,已胖的脸如发面,微微隆起的啤酒肚,曾经,让叶安然心动的温和的脸,布满了沧桑。那一刻,叶安然心里有失望的疼痛蔓延开来。这于叶安然来说,痛,是无声的。
叶安然,不止一次地想像过林安安中年的样子,却没想到是这样。
叶安然突然觉得释然,旧爱已成沉香屑。或者,她喜欢了十年的林安安不过是她杜撰出来的样子,又或者,她曾经喜欢的,只是一种感觉。
KTV大厅,赫然响起陈亦迅的《十年》伤感而沧桑。有泪模糊了叶安然的双眼。
她突然想起叶倾城的话“超市不是哭泣的好地方。”
十年的散文8
十年,在感情生活里,渐渐忘记了当年的梦想而落于生活的车轮下,当年的同窗好友以渐渐远去,脑子里是慢慢远去的脸。所有惊天动地的情感已变成墙上美丽的画图。“当我们的人生又过了十年,我们是胜利的十年,无悔的十年,成功的十年,收获的十年......”这深入的感触、真挚的内在之言,更从此中感悟到人生。散文意在笔先,情感真实,笔触细腻,赞赏。问好作者。
有一首歌《十年》,是陈奕迅演唱的,每每听来,心潮起伏,热泪盈眶。人生有几个十年,人生有多少爱和青春可以重来?十年,物是人非空悲切。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你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你,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成了朋友,还可以温柔地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沦为了朋友。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
十年的光阴,有多少次分手泪流。十年的光阴,有多少怀抱注定无法逗留。十年的光阴,有多少爱只是牵了牵手就像只是经历了一次旅游。十年光阴,有多少次颤抖着说出两个字分手。十年光阴,又有多少相爱的人离开这个大门,走进了另一扇大门。十年的光阴,有多少爱人成为了朋友。十年前的街道依然熟悉,十年前的往事依然清晰,十年之后的爱和爱人却已经远去,也许有缘还可以相见,也许还可以温柔地微笑,但是却已经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失去的一切不会再拥有,拥有的并不一定能永久,也许有一天还是要失去。人生的聚散离合本有太多无奈,生离死别是人生最痛苦也是最无奈之事,爱情如此,爱人如此,亲情如此,亲人亦如此。
记得年少的时候,母亲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故事。说的是村头住着一个富媳妇,村尾住着一个穷媳妇,富媳妇每天把穿脏的旧衣服和吃不完的馒头都扔进河里。而那个穷媳妇把河里的衣服都捞起来,洗干净晾干后收拾起来,把那些馒头都捡起来,晒成馒头干,储藏起来。若干年后,富媳妇败光了所有的嫁妆,成了个要饭的,而穷媳妇却成了收留她的富人了。这个简单的故事告诉我们生活要节约的同时,也告诉我们另外一个道理。那就是成功的意义在于日复一日的积累,今天的辛勤付出是为实现明天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有很多人,十年之前只是一个穷光蛋,十年之后却成为了富翁。有很多人十年之前只是一介书生,平头百姓,十年之后,却成了高官,享受着厚禄。有很多人,十年之前,风光无限,财大气粗,意气奋发,十年之后,却家破人亡,穷困潦倒,生不如死。俗话说:十年风水轮流转。讲得就是这样的道理。
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对于复仇者而言,并不在于时间长短,而在于能够经历一种卧薪尝胆的过程,在于一种结局的胜利和最后的雪耻。笑到最后的人,往往才是真正的赢家,真正的胜利者。
回首十年,唏嘘感叹,得失之间,自有体会。过去的时光不会再来,明天的生活还要继续。十年之间,失去太多,十年之间,也得到太多。也许过去的十年有很多的失意和失败,我们甚至白白蹉跎了过去的十年美好时光,也许曾经输得很惨。但是我们必须总结经验教训,体会得失成败。重要的是正视眼前,规划好现在的生活,努力地定好下一个十年的目标。当我们的人生又过了十年,到另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我们是胜利的十年,无悔的十年,成功的十年,收获的十年,赢的十年。
十年的散文9
十年,足以让一个青年人步入中年,让一个老年人更加苍老,可是,对于十年前出生的文博,就像春天铆足劲的小树,使劲往上窜,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年了!
十年前的4月19日。十年前的4月19日,一大早天空就阴沉沉的,我把家里安排好,就去医院生孩子了,也许大家感觉我把生孩子写的太轻松了,情况确实如此,孕期反应基本没有,就是幸福。尽管当时我的体重增加了40多斤,可我依然行动自如。从中午12点进产房,折腾到下午3点21分,顺产生了一个7斤重、53公分高的儿子,文博这个名字是几个月前就取好的,所以,他生下来就有名字,而且,没有小名。那一天,在市第二人民医院,一共出生了6个小孩,5个女孩,5个剖腹产,只有一个顺产男孩就是我的儿子。所以,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我都坚信:我的儿子百分之百没有抱错!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真没有感觉有多受罪。可是,养育孩子,不仅仅“养”好,重要的是“育”好,这十年来,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我这个当妈的心里清楚啊。
十年养儿真不易。有关穷养孩子、富养孩子的话题,有的家长理解的很直接,无条件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就是富养。这与我们自己生活的年代有关,总希望自己童年的缺憾不重复在自己孩子身上。可是,我们忘了,生在当下的孩子们,少有缺吃少穿的,物质生活已经够丰富了,他们缺少的是意志的磨练。
可能我是一个狠心的妈妈,儿子不到两岁时,我就把他送进幼儿园了,由于不适应,上了两个月,就高烧住院两周。三岁时,幼儿园流行手足口病,儿子不幸被传染了,在中医院隔离病房输液一周才好。四岁时,又因为发烧住院一周。只要孩子不生病,我就不让他缺课,目的是让他从小知道,幼儿园是有规章制度的,不是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上小学后,除了生病,儿子几乎从来不缺课。
再说吃穿,儿子是不吃垃圾食品的,从来不要求给他买衣服,给什么穿什么,这两年个子猛长,让他穿我的旧T恤衫,他也高高兴兴地穿着上学。
就这样对儿子穷养了十年。他已经知道,他拥有的一切物质条件都是父母给他的,他的未来还要靠自己去创造。从幼儿园到学前班,再到小学,他能以一颗平常心对待每一个人,以平常心对待每一件事。这样,挺好。
十年风雨成长路。一个人的成长,长成什么样,和社会大环境,家庭小气候息息相关。
我一直认为,我们国家、社会的正能量还是很多的。时代变了,社会在进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财富不断地积累,人们的价值观取向也会产生千变万化,而不再等同化一。怎么向孩子传达社会正面与负面信息,的确是一件令人头痛的大事。就从最简单的一句“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入手吧。孩子的问题总是很多很多,我们不能回避,所以,我尽量想办法解答儿子许多问题。诸如大到反腐、投资担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小到邻里关系、亲戚往来、同学纠纷、与人交往等。
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更不容忽视,这些才是最直接的影响,我们就是孩子身边最直接的模仿对象啊。有一件事教育了我,以前,我有偶尔开车窗随手扔垃圾的行为,孩子看在眼里,也跟着模仿,这时,我才意识到事态多么严重,向儿子承认了错误,并且立即改正。天天给孩子口头上说要环保、要爱护公共卫生,自己的一个动作却让这个大道理变得瞬间渺小,想想都脸红。这一点他爸爸就比我做得好,过马路时,他是严格按照红绿灯的指示行走;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哪怕堵车一天一夜,他也不会占用紧急通道。他用自己的行为让儿子懂得,我们生活在一个有规则的社会中,不按照规则做事,就会被规则所惩罚。
十年,足以让一个孩子养成许多好习惯和坏毛病。值得庆幸的是,儿子的好习惯大于坏毛病。我经常看到一个乐观向上、懂得坚持、知道感恩、尊老爱幼的儿子,我也经常看到一个喜欢阅读、思维敏捷、相信科学、喜爱运动的儿子。
十年的付出,再辛苦,也值!
十年,向教育致谢。从儿子11个月上早教班开始,到今天的小学四年级,一线教育、二线教育的许多老师为孩子无私的教诲,带给孩子的却是一生的财富。
记得早教班的老师教会儿子整理,这个好习惯会影响他一生。幼儿园开始,老师教的绘画、主持、唱歌,又为他上小学后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打下了基础。我坚决不让孩子上私立小学,可能我的认识比较片面,觉得私立小学是小众学校,公办小学才是面向大众的学校,一个人要要融入社会,先要融入社会中的人群,学校就是一个小社会,一个班级的孩子来自不同的家庭。一方面,公办学校对教育成果的公示,对孩子的评价客观公正,不夸大事实。另一方面,和来自不同家庭的孩子友好相处,不去攀比,孩子就不会自私。我能听进老师对孩子的表扬,更能听进对孩子的批评,所以,在配合学校老师这方面,我要求自己努力做好。
现在的孩子,几乎少有不上特长班的,二线教育是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想让一个孩子全面发展、多才多艺,少不了二线教育老师的辛苦付出。不到5岁时,文博就和刘老师学习小提琴,刘老师的严厉可是名声在外,不管家长在不在场,批评孩子不留情面,表扬孩子的次数屈指可数。五年了,文博自己也常说,刘老师是所有老师中教他时间最长的老师,他们这对师生不容易。我办公室有一对20xx年4月从西安买回来的毛驴布偶,每当看到这一红一绿两只毛驴,我就想起这师生俩,五年如一日,一个倔强地教琴,一个倔强地学琴。每周不去上课见一次老师,文博的生活就像少了点什么。我有时故意逗他:“换个老师吧,又严厉,还没有笑容。”文博马上反对:“打死也不换,就跟着刘老师。”
举一个老师的例子就足以说明,二线教育老师是多么可敬。少年宫、视界窗老师们的付出,让孩子在才艺方面有了提高,也让孩子心中的目标更加明朗。
十年,必须向教育致谢!向老师们致敬!
文博人生的第一个十年,让他从一个呱呱附地的婴儿成长为一名已经有担当的少年了,下一个十年里,我真希望变化的是他的身高、力气、容貌,不变的是自己的本真。
记得来路,不忘初心,孩子,漫漫长路,我愿意与你同风雨!同喜悦!同面对!同分享!
十年的散文10
人声喧闹,灯光明亮,觥筹交错,推杯换盏。
她坐在圆桌的一角,手里握着一杯果汁,恬静安然,看着火锅里的热气一层层漾开去,每个人的脸上都泛着一圈瓷实的红晕。老同学见面,就像兄妹,大家没有任何隔阂。他是主人,忙着为大家添菜加酒,脸上洋溢着热情的微笑。
她坐在他的对面,刚好可以完全看清他的位置,却没有直视,一如他,一直在忙着尽一个主人最大的职责。有人说了一个笑话,满桌的女人都笑得花枝乱颤,她只是抿了抿嘴,心里却盛了隔世的凄凉,偷偷拿眼瞟他,看到他依然一脸微笑,正把一盘子的青菜一股脑儿倾进锅里,她的心颤抖了一下。
于是忙灌了一口果汁,没来得及咽下,剧烈地咳嗽起来,借着这个机会,她去了洗手间。站在那里猛吐了一阵,才缓和过来。
看着镜中那个日渐丰腴的自己,她觉得时间似乎没有任何改变,就好像这两年只是静止了,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人,同样的场景,甚至连眼神动作都还是一样的。她南下刚刚归来,着急去参加一场考试,找不到了地方,打电话给他,他热情异常,组织了这一场接风宴,她身着素朴的连衣裙,坐在桌子的一角,笑靥如花。而他依旧不瘟不火,没有多少言语,只是忙着为大家添菜加酒。因为她是主角,不经意间,就被大家灌了很多酒,那是六月的一个温暖的夜晚,她的心也在华美的灯光和烟雾中漾着微醉的甜蜜,以至于在后来的ktv里,一时兴起,素有麦霸之称的她仗着醉意,几乎包了场,就像一个终于找到了自己理想的玩具的孩子,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她的幸福快乐,可是没有人明白她的心思。
对着镜子,她轻轻扬了扬嘴角,笑给自己看。
南方,那个温暖暧昧的城市,一直在诱惑着年轻的她。所以,一毕业,她就抱着发光发热的心南下了。如果不是找工作不顺利,如果不是她发帖子,她想她不会遇到他,在网络上。那个消失了将近十年的男子,突然无端地回应每一个她发的帖子,一聊,才知道是他,他说他刚从南方那座城市回到家乡,并准备在家乡定居。她有过瞬间的遗憾,但旋即高兴起来,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以为幸福唾手可得,拼命向他询问了很多关于那个城市的一切。其实,她很想跟他道歉,为自己十几岁时的懵懂,曾经伤害过一颗纯洁美好的心,只是,害怕旧事重提的尴尬。她矜持,他内敛,况且又相隔千里,或许也是对对方估计不足,于是关于感情,从来也没有人涉及哪怕一丁点儿,总是漫不经心地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时间是一把双刃剑,它能把原本在一起的双方更加牢固,也能把双方变得日趋淡漠。他们就属于后者,这世间有多少人能经住漫长时间和距离的考验,更何况他们并不是恋人。后来回来后她才知道他已有了女朋友,怎么不是呢?他早已在家乡稳定下来了,而她之前还在做着一根浮萍,什么时候是个头呢?没有人愿意为一个遥遥无期的人无休止地等待下去,世间的事即是如此,感情更经不起等待。其实,她只是呆了两年而已,她曾天真地想,只要他愿意,她会随时为他回来,只是,哪怕到最后,他也没有透露只言片语。也许,他只是厌了。
张爱玲曾说,于千万人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也许,感情真的是需要缘分的,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只能是一场无奈。不是吗?这世间最无奈的事莫过于此,整整十年,在这时间的无涯荒野里,他们彼此等待,观望,留恋,却没有做过哪怕一天的恋人。就像是在南方那座温暖暧昧的小城,他去时,她不在,她来了,他已走。唯一的两次见面,就是这两次聚会,而偏偏是,她回来时,他已有了别人,而当他单身时,她已许了他人。
十年的散文11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奶茶刘若英的歌声娓娓道出十年的光阴里从不相识到令人颤抖得说出口分手,不再有拥抱理由的人世沧海桑田的变迁。而我要追溯的生活灰飞烟灭于暮雪纷飞,那的一切在不久前化为废墟,不复存在。后来,耸起了一片片楼群。
时光荏苒,步入婚姻四、五年之时,我把家搬到了镇东南一个高高的山坡上,坡下一条甩了几道弯的小河东西向哗哗地流淌着。平时,我下班回来,要摆着石头过到南岸,再爬上陡坡。坡上一趟高低错落的平房中有两间深红色的砖房秀立于两个小菜园子之间,四周用红砖和石头围成了院落,这就是我的家。美丽的红房子里,我们再度牵手于原野青青的盛夏,心的思雨绵绵期许于爱,从稚嫩的童心雀跃跳动,到几经碰撞,漠然无语相对。斗转星移,烟波浩瀚,不知谁还留在谁的心底,谁又能泛起谁心湖的涟漪。心中的情,走过阡陌,荡过麦田,如一年又一年盛开的美丽的樱桃。回忆似水,埋于心底里的青芽十年后依然能绝地复生,葱郁鲜活,许是成全了前世的因果。
蜿蜒的小河横在我的家和家之外的一切之间,每当盛夏,暴雨倾泻,我便没了回家的路。要避开过河,我必须整整绕一大圈,几乎是环了小镇一周,才能到河的南岸。但那时的境地催发了我坚忍的性格,我并不觉得苦。冬天漫天飘雪,陡坡变成了冰山,我推着自行车,上两步,滑回去一步,有时后座上驮着一袋大米,有时是开诊所用的药,心紧紧悬着怕东西滑落,那样我将无法兼顾。但倔强的我从不彷徨,从没怀疑过自己。几年后,我同学去我家,竟然无法推车上去,需要我来代推,我很惊讶,原来我已经从娇公主成长成能干的女人了。我替她推车,也没什么感慨,困难面前只有接招。
平常的日子,吃完晚饭,孩子便出去和坡上坡下的孩子们玩耍,疯跑。有时,我在屋里收拾碗筷,稍慢些,外边邻居欢欢妈就在喊,东子妈,快出来……哈哈……她们几乎都不工作,有的是时间,她们常常趿拉个拖鞋,脚带着泥土,家也不干净,但过的和睦开心。我怕她们笑我手忙脚乱,赶紧出来和她们汇拢在一起,嘻嘻哈哈调侃,变成了欢欢妈第二,也浅尝到一种没心没肺的欢笑。儿子和欢欢他们追逐着,有时跑进我们的人堆里,再跑出去。欢笑声洒落在空气中,挂在崖边榆树的枝丫间。
我家后园子,栽着一颗樱桃树,红屋绿树映衬下,弥漫着一种田园的气息。樱桃树,正对两扇后窗,初夏开花,结果,红果子点缀在绿树小小的叶子间。十年后感叹上帝给人苦难时,也打开一扇希望的窗。那红樱桃树是那几年的心爱之物,每一年它开花结果都是我的希望。她的叶子从刚吐的新芽到绿成深情,一天一个样子。这颗樱桃树,从刚搬来稚嫩的树苗,到蓬蓬勃勃长起来,散发青春的气息,直到第二年尽力开花,诚诚实实结果。红果从酸涩的青豆子到晕染成红,我总迫不及待地去摘一颗放在嘴里品尝。待几天后,樱桃变得肉肉的,红色渐淡,胖起来,这时候的樱桃才最后吃。
一天下夜班休息在家,补完夜班的疲倦,睡醒了,穿着宽松的睡衣,头发松散地披在肩上,我沿着房子旁边的小过廊转到后院,低矮的小菜地里那颗樱桃树,让我那么激动,快慰,那么知足!刚下过雨不久,园子里土还有些松软,我把凳子安放在树下,小心翼翼地踩上去,拨开树枝,伸手去摘藏在里面的大樱桃。欣喜之下,听见大门响,转身回头看,是孩子他爸领同事回来了,再回转间,脚下的凳子陷进泥土里,歪倒了,我被两根树枝架在上边悬了起来……为此事让他同事笑话了我半年!
孩子上幼儿园的空闲,帅气的老公常常带我去家后山树林子,那的杨树高大笔直,地上树叶子落了厚厚的一层。他让我坐着看,自己农夫一样一会儿就扒了一堆,然后把攒起来的一堆堆树叶,装进麻袋背回家做点火炉的引柴。现在的孩子可能已经不知道什么是柴禾了,更不知道搂柴禾这回事。我们奔奔波波的日子并不懈怠,希望就在前头。像那樱桃年年会结满树。
多年以后,一直隐现在我的记忆深处的滚滚河水,雪冰的陡坡,和那颗樱桃树,还有我美丽红房子及房子里不知困苦的女主人一起镌刻在记忆里,那时经济条件有限,要么买道路好但房子低矮破旧,要么买房子好些,道路难行。一看到这座房子,我和丈夫便相中了,凑了凑钱,买下它,还有那颗刚刚种下的樱桃树。所以那样的生活其实除了命运的安排还有自我的选择。
那时的苦,其实当时并不觉得。每天下了班,过河,上坡,没有暴雨,没有冰雪的时候,我从石头上摆过来,上那个陡峭的坡时,两旁垂柳挥动长袖,为我伴舞。我的希望也满满的。从近三十岁到将近四十的岁月里程中,我有很多的力气,下了夜班还陪失去工作的丈夫去练车,即使很困,也一会就顶过去了,我无限美好的日子在前边,我在去前边美好日子的路上。
现在回想,在娘家我是让父母疼爱的公主,兄长呵护下的只知道玩的野丫头,岁月任我变成了肩负家庭责任的坚强的少妇。到后来,已是无所畏惧,任风霜割脸,驰骋于生活战场上的战士。可能人生就是一波三折,坎坎坷坷,不会一直享福,也不会一直遭罪。
那的确是奋斗的十年,不惧困苦的十年。忙碌了一天再跋山涉水回到家,一边打理家务一边做家庭病房,因为路途难行,这地方像个孤岛,居民有什么毛病都不愿意去医院,也很信任我,有时半夜有患者,外边黑漆漆的也从不推迟。后来的日子一年比一年好,住了七年后买了第一座楼,离开红房子和那个院落,离开了邻居,住进了钢筋水泥的城堡里。那座高楼比山坡更高,但临着马路,只要一步步按着台阶的梯度登上去就可以了,我觉得不再奔波,省心了很多,我的双脚不再泥泞,不再踯躅在河岸边。住进楼房,生活的琐事少多了,有时仰望星空,想起月朗星稀的晚上,站在高高山坡上,清凉的风自面颊掠过,看坡下哗哗流淌的小河,恍然陶醉在仙境。可是,我的樱桃树,不见了。那颗每年结满红果子的樱桃树,永远不在我的生活中了。一个十年,两个十年过去了,她长在了我的心田里。
十年啊,波涛湍急淹没了多少次争吵,多少次分分合合修成因果!光阴游走,穿过盛夏杨树斑驳的罅隙,无声无息地消融冬日冰雪,化成了一个背着书包上学的孩子。那心无旁骛的十年,无悔的十年。我的家在高高的山坡上……我的家隔河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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