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排查问题情况汇报如下:
此次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全局干部职工。
整治重点:围绕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一、要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清楚。着力搞好“四个排查”: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要在组织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
二、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省(区、市)党委及组织部门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筹安排,加强督促指导;市、县党委及组织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局党组要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责,抓好分管范围整治工作;股室站队负责人要做好整治活动具体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成立“安监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和工作保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举报。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干部职工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把握政策,抓好结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起来,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善于发现和敢于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要正确处理工作失误、工作创新探索失误与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关系,自查与被查的关系,做到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鞭策落后者、问责过错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竞争意识、担当意识。对上级部门督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除依纪依法从严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外,还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健全机制,强化巩固。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定期上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治情况。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参考:
1.排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清单
3.领导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清单
4.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清单
6.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清单
8.
9.基层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