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市委市政府二十二条规定,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切实改变干部作风,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及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作风保证,根据《市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儋州市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我局开展集中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本次整治突出问题做如下汇报:
(一)不执行、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问题。
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上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
2、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及时解释说明或置之不理的;
3、对职能范围内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明推暗抗、敷衍应付、拖延不办或拒不办理的;
4、对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加以解决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的;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过问、不处理、不纠正或久拖不决的;
6、职能部门之间不互相协作,相互掣肘、推诿扯皮的;
7、不依法履行公开或告知义务,对应公开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的;
8、服务意识淡薄,不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或限时办结制的;
9、工作日期间擅自缺岗、脱岗、离岗,使当事人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
10、作风漂浮,效率低下,不能及时受理、办理当事人申请办理事项的;
11、部门或单位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的;
12、对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失察失管,致使管辖范围内多次出现行政不作为问题,或因行政不作为导致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
13、对举报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的;
14、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5、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作为行为。
(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五类突出问题:
一是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怕担风险、怕丢帽子;借口规定多、约束多不干事、消极怠工;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
二是廉而不勤、勤而无效。责任心不强,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压力,不着急、不上心,该做的事不做、该办的事不办,该跑的项目不跑、该争取的资金不争取;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办不成事了;办事拖沓、效率低下,表面认真做事,实则“出工不出力”。
三是“中梗阻”“踢皮球”。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一说按规定办就死搬条条、不讲效率,一说限时办就违规操作、不讲法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只考虑“不得行”,不考虑“如何行”;推诿扯皮,让前来办事的来回跑、转圈圈。
四是吃拿卡要、权力寻租。耍特权、抖威风,硬卡不行就软拖;收回扣、拿红包,有关系好办事、没关系难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五是漠视群众、冷硬横推。对群众没有感情、口大气粗、高高在上;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对群众上访避之不及,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