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如今终于揭开面纱。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据了解,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共划分为7个补贴层级,其中,厅局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1690元,县处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1040元,乡科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650元。
【这次车改覆盖面多大?】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加车改的机构共13887个参改人员共473141人
参改车辆共122870辆 涉改司勤人员共65091人
车改后 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以上
民革中央的一份提案曾指出,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
如今,“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已成各地公车改革所遵循的大方向,而这也是此次山东公车改革的主要任务。记者了解到,此次山东公车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简称“车补”)。
这次,山东的公车改革也是选择了通过“取消一般公车+发放‘车补’”的方式展开。
此次山东公车改革,覆盖范围非常大。记者了解到,这次车改的参加范围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而且,市及市以下地税系统也参加同级政府的公车改革。另外,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车改革,将待中央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省安全系统公车改革,经批准后单独启动实施。
此次,山东为车改明确了时间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及省属参公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
【焦点】省级党政机关人员在济南城区公务出行领“车补”后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
发放补贴后,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济南市城区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公务出行,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上述方案还提出,将鼓励公务人员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地也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除此之外,还将把公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平日里,调研和接待用车,也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一方面,上述方案规定,调研、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原则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确有特殊要求、无法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以适当保留部分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市、县可分别按照保留公车总数1%的比例保留调研、接待用车。
听说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已出炉,济南一市直单位的公车司机周勇(化名)就开始到处打听此次车改的一些细节。“车改一下子取消了那么多公车,我们这些司机里肯定有不少人都没法再给单位开车了,那下一步怎么办?能继续留在局里吗?”他说,他所在的单位的司机们,“都想知道未来自己会怎么样”。
按照上述公车改革方案,在公车改革后,像周勇这样的司勤人员将得到妥善安置。在具体层面上,车改后,各级党政机关将根据车改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可以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则将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司机将得到妥善安置,公车则将被统一处置。上述方案提出,对取消的公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处置时,得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防止出现甩卖和贱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