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定于9月30日上午举行市2014年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地点:市区***烈士纪念碑前
三、参加人员: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由市委市府办负责落实);老干部3人(由市退休老干部管理局负责落实);老战士2人、烈属代表2人、社会群众代表3人(由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市武装部10人,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城监大队干部职工各20人(由市委市府办负责通知);清远武警中队二大队官兵40人(由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小学生50人、初中生50人、高中生50人(由教育局负责落实);团员30人(由团市委通知,不含学生);共约450人。
四、议程:
活动由市委副书记***主持。
第一项: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市2014年烈士纪念日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现在开始
第二项:礼兵就位
第三项: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第四项:宣读祭文(串在主持词中)
第五项: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第六项: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奏《献花曲》)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由8名武警战士负责敬献);
整理挽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老干部、老战士、烈属代表、社会群众代表各1名上前整理挽联;市武装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城监大队敬献花篮(由本单位2名工作人员敬献)。
第七项: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三鞠躬,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礼毕)
第八项:全体人员按逆时针方向绕纪念碑一周瞻仰,祭奠活动结束。
五、有关事项:
(一)要求全体人员着浅色衬衣参加(有制服的单位统一着制服)。
(二)请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于9月30日(星期二)上午8:45在行政中心综合楼正门集中,8:50统一乘车前往***烈士陵园。
(三)请参加祭奠活动单位办公室将领队(含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移动电话)和参加人数名单于9月29日下午17:00前报市民政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请团市委组织10名社会志愿者协助组织现场工作。
(五)请清远武警中队二大队另外安排10名战士负责列队礼兵和敬献花篮。
(六)请参加祭奠活动的单位自备交通工具(严格控制车辆,尽量使用面包车、中巴并集中乘坐),组织好本单位参加人员于当日上午8:40前到达***烈士陵园纪念碑前按指定的位置集中。
(六)请市民政局负责落实***烈士陵园场地、花篮等相关准备工作。
(七)请市公安局做好现场安保及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八)请市民政局负责起草***祭文讲话稿,送市委市府办综合一室审核。
(九)请市委宣传部通知新闻媒体报道。
(十)请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准备活动的音响设备和《国歌》、《献花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