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

2015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07  编辑:cgf 手机版

   为持续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推动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建设,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城市空气污染,倡导绿色出行,我部决定于2014年9月22日继续在全国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机动车污染防治是当前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据中科院最新研究,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在空气污染中已占据较高比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在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同时,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14〕21号)进一步明确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列入机动车污染防治的考核指标。

  自2007年首次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以来,承诺参加活动的城市已达154个,无车日活动的影响逐年增强。城市人民政府推出促进绿色交通发展的长效措施,切实改善了居民出行环境;城市居民通过参与形式多样的无车日活动,绿色出行意识初步形成;城市交通运行及空气质量在无车区域得到明显改善,验证了减少小汽车使用的实际效果。

  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不仅是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引导城市政府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模式、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契机。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无车日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二、活动主题

  2014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主题为“我们的街道,我们的选择”。重点关注交通对城市生活质量的影响,鼓励重新分配和设计街道及公共空间,促进多种交通方式在道路空间分配上的平衡。

  小汽车占据主导地位的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挤占了其他交通方式的空间,导致城市变得越来越拥挤,污染和嘈杂加剧,不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利于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现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城市正通过增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拓宽人行道,完善自行车网络,取消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停车位,对校园周边道路限速,甚至在部分街道空间设置咖啡座椅等多种途径,调整和优化街道空间分配。

  本次活动的目标是推动道路空间分配优先次序的改变,让使用绿色交通方式出行的人们能够优先享有街道空间。城市政府和市民携手建设“以人为本”的城市。

  三、认真做好活动各项组织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设交通委或交通委(以下简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指导各城市组织开展无车日活动。各城市要建立健全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按照无车日活动承诺书的有关内容,认真制定和落实促进绿色交通发展的长效措施,设置无车区域,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参与性强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2014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取得成效。

  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组织更多的城市,尤其是城区人口在50万以上的大城市参与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签署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承诺书。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城市,应积极组织开展无车日活动。

  (二)继续保持和完善联络员制度

  为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交流,各省、市活动组织协调机构要重视保持和完善联络员制度。省级行政建设主管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我部联络;各承诺城市确定1~2名联络员,负责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我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部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联络员由组织无车日活动实际工作部门人员担任。联络员回执(见附件)请于2014年8月10日前通过“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网站)或“城市交通”网站的网络直报、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我部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以往填报过联络员的省、市,仍需重新填报。活动筹备期间,联络员如有调整或变化,请及时告知我部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三)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部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为本次活动制作了丰富的宣传和组织材料,供各地参考,包括《2014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和《2014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参考手册》。各城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对活动开展的促进作用,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报道无车日活动,充分利用好上述材料,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理念,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做好无车日活动的材料报送工作

  各城市组织者应在2014年8月22日前,网上直报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方案;9月22日无车日当天,报送视频新闻、图文新闻和活动照片;10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材料。具体要求和报送方式详见《2014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

  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无车日活动的总结,并于2014年11月14日前报送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或我部城市建设司。

最热文章榜Hot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