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鼓励广大市民选择乘坐公共交通车辆,进一步宣传城市公共交通,增强广大市民“绿色交通与健康”意识,提升公交和出租客运行业形象,提高公众对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主动选择城市公共交通等健康、清洁、高效的出行方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转发国家六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及我市“公共交通优先工程”工作要求,以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为契机,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减少小汽车出行,引起人们对城市交通环境的思考和城市机动化的反思,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发展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9月16-21日举办公共交通周,9月22日(7时至19时)为无车日。
活动主题:“绿色交通与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15日)
1、按照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编制*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手册,制定活动组织方案和有关预案,做好相关活动的网络宣传上报工作,并根据本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单位职责和任务,进一步细化各项具体活动的工作方案。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争取让更多市民能积极地参与到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中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2、*电视台公共频道要在活动开展前2周播放由建设部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提供的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并持续到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结束,公益广告片每天20:00-22:00时播放不少于1次,每天其他时间不少于2次,宣传片可每周在不同时间播放2~3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3、*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台要在活动期间进行全面的跟踪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4、*晚报要在活动开展前后每天开辟专栏进行专题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5、9月7日,组织召开“*市20*年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新闻发布会。(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处)
6、9月6日前,组织制定公交周及无车日活动宣传报道方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9月16-21日,共七天)
1、“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宣传启动日”—20*年9月16日(星期日)
(1)发布“无车日”活动公告。在宁夏交通广播、*电视台、*电台、*交通音乐台、*晚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倡议广大市民群众选择乘坐公交车辆出行;同时在电视、广播、报纸、各类电子传媒及公交车视频机上开辟专栏、专题节目,广泛宣传绿色交通的含义、意义及相关的知识、资料等,号召广大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尽可能采取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的交通出行方式,尽量减少使用小汽车;在主要街道、公交车、大中型社区悬挂(张贴)围绕此次活动主题的宣传海报,提高市民的知晓率,营造活动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城管局、文广局、环保局、交通局、统计局、三区政府)
(2)白雪山市长发表电视讲话。(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3)9:00时在人民广场举办“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启动暨‘绿色交通从我做起’签名活动仪式”,同时,举行公交2路换车更名201等观光旅游线路开通仪式。(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三区政府)
(4)10:00时在新月广场举办“公交旅游总站落成剪彩仪式”,同时举办旅游景点宣传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旅游局)
(5)发布倡议书,倡议政府领导、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在公交周及无车日期间带头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方式上下班,接送孩子等。(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2、“城市道路交通及公共交通规划咨询日”—20*年9月17日(星期一)
(1)举办城市总体规划、道路及公交专项规划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建设局、交警支队)
(2)开展道路交通及公共交通行业规划咨询活动。(责任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建设局)
(3)开展道路交通及公共交通行业规划征询意见活动。(责任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建设局)
3、“绿色交通与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日”—20*年9月18日(星期二)
(1)开展“绿色交通与健康”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科技局)
(2)举办以“绿色交通与健康生活、科学防病”为主题的大型健康知识咨询活动,组织医疗单位提供“健康检查”。(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客运出租行业风采展示活动日”—20*年9月19日(星期三)
(1)举办“做文明使者,为*增辉”客运出租风采展示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组织开展以“阳光车队”、“雷锋车队”等为主题的车队大型签名倡议活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5、“减少车辆尾气、噪音污染及环保宣传日”—20*年9月20日(星期四)
(1)开展“绿色交通与环保”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建设局)
(2)举办“绿色、环保、健康”知识咨询活动,组织清洁能源车辆展示等活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
6、“公共交通服务及道路安全日”—20*年9月21日(星期五)
(1)举办“公共交通优质服务”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举办“*公共交通知识问答”活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举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展”。(责任单位:市安监局,配合单位:市交警支队)
(4)举办“公共交通优质服务”征询活动。在北门旅游车站等重要公交车换乘站点设置零币兑换服务点,发放调查表,对乘客满意度进行调查,倾听市民对公交发展、改进公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7、“无车日”—20*年9月22日(星期六7:00—19:00时)
(1)在南门广场举行“无车日”集会及公交新线路开通仪式,同时分别在永宁、贺兰设立公交新线路开通仪式分会场,所有公交线路当日供市民免费乘坐。(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
(2)在兴庆区南熏路-解放街,民族街-中山街区域范围内(管制区域包括上述路段)及金凤区新城大街(满城街—通达街段)设置机动车“临时管制区域”。管制区域内(不含四围道路)除公交车、中巴车、出租车、通勤车、校车,以及特种车辆和特别允许通行的车辆外,其它机动车一律禁止通行,管制时间为当日7:00—19:00时。同时对管制区域内的客流量交通方式结构的前后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建设局)
(3)举办“健康出行,绿色行动”巡游活动。组织自行车队伍及步行方队,在集会结束后列队巡游上述管制路段。(责任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机关工委、三区政府)
(4)举办商品展销会。在鼓楼步行街开展一次商品展销会,吸引市民前往购物、观光,从而体验“无车”的良好交通环境和清新悠闲气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
(5)开展市民知晓率调查活动。开展民意调查,组织填写《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调查问卷》。(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调查队)
(三)第三阶段:总结表彰(9月23日-10月10日)
开展该项活动的总结工作,积极申报“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优秀组织奖”。择时安排开展“无车日暨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研讨会”,邀请相关专家及学者对*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讨论并对我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提出具体的建议及意见,为下届该活动的举办积累相关经验。活动结束后要组织评比验收,对组织得力,宣传效果明显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或单位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市公交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部分,中央和自治区都分别出台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此次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就是要营造公交优先的社会氛围,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车辆出行,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
(二)认真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此次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中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牵头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无车日”交通管制期间,市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三)树立行业文明形象,提供优质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期间,市区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要保持车容车貌干净卫生,为乘客提供周到细致的客运服务,展示良好的行业文明形象。市公交公司在“无车日”要准备充足的运力,特别是穿行兴庆区管制区域内的线路,要增发车辆,缩短行车间隔,抓好服务质量,保证市民的出行需求。并针对一些突发情况制订应急预案。
(四)相关部门要以开展对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为契机,结合“公交优先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抓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五)市政府办公厅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公交周及无车日”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和检查。公交周及无车日”期间各责任单位将每日开展活动的相关档案资料于9月23日整理后报市政府办公厅以备参加全国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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