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曳的高跟鞋散文
一个爱美的女人,恐怕是和高跟鞋摆脱不了爱恨的纠缠。明知它不舒服,却仅仅因为美丽而甘愿自茧作缚,犹如把黄金系在自己的羽翼上。
高跟鞋在意大利文中是指一种刀刃很窄细的匕首。所以,女人穿高跟鞋曾被认为是刀尖上的美人鱼。不可否认,高跟鞋给女人带来了无法言说的妩媚和摇曳多姿的风情。据说男人都喜欢穿高跟鞋的女人。高跟鞋给女人带来许多幻想,仿佛再平凡的女人,只要有了高跟鞋,就像灰姑娘有了水晶鞋,有了邂逅爱情的道具,有了与王子共舞的资本。所以,尽管高跟鞋穿上真的不舒服,但是它美丽,对唯美是求的女人来说,这点痛,算得了什么?当然穿上高跟鞋,未必都是为了爱情,也许更多的是女人的自恋。虽然流年不可拒,美人总要迟暮,但穿上高跟鞋,仿佛拥有了不变的美丽。
女人,无论是公主、明星,还是平凡普通的市井女子,都对高跟鞋情有独钟。穿上它,再普通的女子都似乎变得高贵美丽、摇曳多姿。维多利亚.贝克汉姆就是个嗜高跟鞋如命的女人,她不穿高跟鞋从不出门。她是个典型的恨天高,曾尝试过各种奇形怪状的高跟鞋。《罗马假日》里尊贵优雅的公主穿着高跟鞋,在繁文缛节的宫廷礼仪中接见络绎不绝的宾客时,她时不时地偷偷地把一只脚从高跟鞋里拿出来,放松片刻,随后又快速地把脚放进那精致的桎梏里去。等终于能坐下时,她仍然不想把脚放回那只斜躺在地上的高跟鞋里。最后还是在被邀请跳舞时,她才借着长裙的遮掩把脚放进那只高跟鞋里。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公主立刻扔掉高跟鞋,拖鞋也不穿,赤着双脚在地板上走来走去。据说红姑钟楚红当年就是因为不会穿高跟鞋而使选美落败。
我是十八岁上大学后才和人生的第一双高跟鞋相遇。那是一双普通的黑色高跟皮鞋,当时的女孩差不多都有这样一双高跟鞋,因为它百搭,无论裙子、裤子或者各种颜色的衣服都可与之相配。第一次穿时,是很兴奋的。一心只想着穿上它的美丽,根本没有想到过会有尴尬和痛苦。高跟鞋给自己增加了一点高度,也似乎增加了一些风情,从此走路不敢再大步流星,想跑就跑,想跳就跳,要淑女一点,慢一点,讲究仪态。但付出的代价是,脚磨破了,伤痕累累。那时好像还没有创可贴,只能贴着胶布并且保证不露出脚面,艰难地与高跟鞋相处。是的,不舒服和疼痛只有自己知道,别人只欣赏到你美丽的高跟鞋和摇曳的万千姿态。在一段时间的磨合下,终于脚和鞋能和平共处了。练出脚功后,我也能游刃有余地穿着各类高跟鞋走南闯北了。新鞋是漂亮的,可初次穿上,总要独自承受一下磨脚的疼痛。尽管如此,高跟鞋还是成了岁月里离不开的美丽。在青春年华里,我的鞋子几乎全是高跟鞋。
有了孩子后,高跟鞋就慢慢穿得少了。当年曾抱着孩子下楼梯,穿着高跟鞋,不小心踩空了一个台阶而摔倒,多亏是冬天,穿着厚厚的棉衣,才没有发生意外。因为穿高跟鞋崴过脚,逛街时脚也常常不堪高跟鞋之痛,所以对高跟鞋的热情终于慢慢地淡下来。为什么要和自己的脚过意不去?为什么只为取悦别人而让自己不舒服?平凡如我者,经常要在菜市场、超市奔波,不参加晚宴,不出席派对,不走红地毯,也许穿着平底鞋才是最适合的。偶尔有闲暇的时光,有美丽的心思时,才会为搭配漂亮的衣服而穿一下高跟鞋。现在,越来越喜欢上了平底鞋。也许,是因为很少做梦的缘故?平底鞋让自己舒服、舒心、踏实,也喜欢上了平底鞋带来的平淡宁静的日子。远离高跟鞋后,仿佛离天空的白云远了些,但是却更接近大地,更真实、平和、自然。因为,高跟鞋适合做梦和审美,它可以摇曳多姿,惊鸿一瞥,昙花一现,却不能用来长久地走路。
喜欢齐豫那首《九月的高跟鞋》:脱下疲倦的高跟鞋,赤足踏上地球花园的小台阶,我的梦想不在巴黎、东京或纽约,我和我的孤独,约在微凉的、微凉的九月……是啊,在返朴归真、不再做梦的年纪里,让我脱下寂寞的高跟鞋,脱下疲倦的高跟鞋,爱自己一回,虽不能赤足,但可以穿上一双舒适的平底鞋,从容地走过漫漫人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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