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是比人格更为宝贵的品质
良心,是比人格更为宝贵的品质。人格的尊严和崇高,是磊落正直、刚正不阿,是具有宽阔的胸襟和良好的内涵。而良心则是灵魂的体现。良心这个字眼也许是抽象的,无法用最准确的语言予以如数描述。但在人格的天平上,良心却是一颗更重的砝码,倾向于人心的最真层。知恩图报是良心、童叟无欺是良心、铭记真情是良心、将心比心是良心....人的情感是丰富的,行为举止也随着客观或者微观的因素发生转变。
我们的感受可能会变欣赏而淡然、变厚实而虚空、便崇拜而不屑、便感激而淡薄。但无论怎样的改变,这些都无可厚非,因为自己的心情也只有自己清楚,更无须太多的、人人都理解的理由,但无论如何不能去抛弃的,那就是“人之初,性本善”的良心。生活中,我们有许多的开心,也有许多的烦恼;有许多的感动,也有许多叹息。可不管怎样,我们应始终不能泯灭良知,不能以怨报德,把别人曾经的好。
用一个错误或者自己的理由而一笔将它抹杀,视它一无是处。没有谁能够,绝情的去蔑视人间真情,也没有谁能够,将曾经的感动忘得一干二净。有的只是自己心态,发生了时过境迁的转变,并不是别人所有的好优都荡然无存了。当自己的观点发生转变的时候,往昔的那些赞许也随之改变了,这也并非大逆不道,也并不代表着这人的灵魂已沦丧殆尽。但有一点不能丧失。
那就是不能鄙视还一直诚挚对自己宽爱有加的人,绝对不能将他人这些真诚的行为冠以“低贱”的称谓和不屑的目光。否则,那才是喻示着自己的良心开始陷落了,我希望,人间的真情都能得到真诚的回报,我期冀,所有的付出都能有丰硕的馈赠,我祈愿,世间的美好都是因为爱心的体现而流光溢彩、异彩纷呈。良心,也终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动人、最宝贵、最不能摈弃的人性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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