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手抄报的办报资料:清朝的武备
清朝的武备包括军事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和兵役制度等方面。 在军事领导体制方面,1840年以前,大清王朝先后设立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兵部和军机处,作为高层军事决策和领率机构。鸦片战争后,开始实施“洋务新政”,成立了总理衙门。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后,清朝统治者深感军备落后,企图通过改革军制来强军安国,遂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撤消原有的兵部,成立陆军部。
国防教育手抄报图
在武装力量体制方面,清军入关之前,军队是八旗兵;入关后为弥补兵力的不足,将投降的明军和新招募的汉人单独编组,成立了绿营;1851年以后,为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咸丰号召各地乡绅编练乡勇,湘军和淮军逐渐成为清军的主力;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开始编练新军。 在兵役制度方面,八旗兵实行的是兵民合一的民军制。清朝规定:所有十六岁以上的满族男子都是兵丁,不满十六岁的则编为养育兵,作为后备兵源。绿营兵虽是招募而来,但入伍后即编入兵籍,其家属随营居住,实际上是绿营兵是职业兵,直到年满五十岁才解除兵籍。湘军和淮军是由地方乡勇逐渐发展起来的部队。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后,湘、淮军取代八旗兵和绿营兵,成为清军的主力。甲午战争中,湘、淮军大部分溃散,清朝开始“仿用西法,编练新兵”。新军采用招募制,在入伍的年龄、体格及识字程度方面均有比较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