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就是放对了地方的人才。而常人说的“蠢材”,很可能是放错了地方的人才。
我早年在一个省的文学社团工作,有位小老弟常来走动,对所有人都恭敬有加。他当时最痴心的就是做个社团会员,好有一个“作家”名分。因为写的东西实在不成样子,终究没有如愿。过了一些年,我们忽然知道他成大款了,在所有只要有文学界的人在座的饭局上就大讲文学社团如何地狗屁不值。他之所以成了大款是因为他为好几家媒体拉广告。善于拉关系,又该忍的时候能忍,这正是他的强项。我们虽然挨了骂,但看见一个小老弟终于发达,还是很欣慰的。
同样的例子,在很有文化的人中我也见到过。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大学进修,有位老师很羡慕我们班上的人常有小说发表,就常邀请几个跟文学刊物熟悉的同学去家里做客,希望他们能帮自己发表作品。我的印象是,到我们毕业,他好像也没有什么文学作品发表。我们都有点歉疚,觉得没有帮上老师的忙。好在这位老师终于以他巨大的成功让我们释然:前几年我们忽然看到他凭自己的学识和口才成了身价数千万的电视明星,很是为他高兴。
至于在世界范围,这样的例子就更多了:
史蒂芬·史匹根高中成绩很差,没有一所电影学院愿意录取他。但他走进了电影工作室,学到了必需的技能。以致今天制作了许多评价极高的电影,成为家喻户晓的大导演。毕加索原本想当诗人,他的诗被鉴赏力极高的斯泰因夫人评得一文不值,他因而改变初衷。幸亏了这位斯泰因夫人的提醒,否则这世界就有可能多了一位蹩脚的诗人,少了一位伟大的画家。
其实,人人都有可能是天才,只是所在的地方适不适合而已。美味的汤汁,滴到衣服上即是污渍,即便是垃圾,只要放对了地方就可能成为培养鲜花的肥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和一件东西是没有用处的,问题在于是不是放对了地方。在深山老林断粮断水,一位一字不识的山民就是“天才”,因为他懂得在这种绝境中求生的技巧;如果把他带到办公室,让他使用电脑,那他很可能被认作白痴。有的科学家唱歌五音不全,有的艺术家不知诗云子曰,可是在自己的专业上他们“把自己放对了地方”,所以取得了非凡的成功。
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人生舞台,发挥出独特的才华与能力,尽情欢唱生命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