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关于打击传销横幅宣传标语

2016关于打击传销横幅宣传标语

发布时间:2017-11-09  编辑:孙彩秀‍ 手机版

  导语: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下面是2016关于打击传销横幅宣传标语,欢迎参考。

2016关于打击传销横幅宣传标语

  1、 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2、 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3、 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4、 禁止传销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5、 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6、 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7、 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

  8、 打击网络传销,铲除网络毒瘤

  9、 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0、纪念《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七周年

  11、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12、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13、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14、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5、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16、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17、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营口、和谐营口。

  18、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9、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20、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21、学习贯彻《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

  22、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23、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24、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25、警惕传销陷阱,创造和谐校园。

  26、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27、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8、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29、“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30、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31、“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32、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营口、和谐营口。

  33、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34、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35、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36、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37、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8、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39、警惕传销陷阱,创造和谐校园。

  40、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41、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42、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43、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44、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45、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46、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相关阅读:传销是什么意思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

  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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