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心头常亮红绿灯,安全行驶伴人生。
行人应遵守的交通法规和公共道德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让在车行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劝阻家人、邻居不占道摆摊、晒粮、晒草和打场,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掷物击车。不向驾乘人员泼污水、扔石子、骂脏话,更不得砸玻璃、戳轮胎。
3、严禁在道路上设置石头、木棒等障碍物,更不准挖掘,损毁公路、铁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铁路边的排水沟。
4、禁止攀折、毁损公路、铁路、河流两旁的树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与车行道间的护栏和隔离墩,更严禁对护栏、隔离墩及其他交通设施如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进行破坏。
以上严禁的行为,都是违纪违法行为。
6、遇到聋、哑、盲人和行动困难的老人,要主动上前帮助,引导他们按交通规则行动。
7、遇到车祸时,要主动报警,协助大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主动给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发现有酿成事故而企图逃逸的车辆,要机敏地记下它的车牌号和特征,及时向交警报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乘人之危,私拿因车祸抛撒在车上、路边的钱财物品。
道路与交通信号
道路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简介如下:
1、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2、车道灯信号
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3、人行横道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