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民族精神的办报内容:民族精神的西方思想家的解释和使用
民族精神是一个现代话语,由西方学者最早提出这一概念。我国有学者认为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是最早论述民族精神的学者。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说:“人类受多种事物的支配,就是:气候、宗教、法律、施政准则、先例、风俗习惯。结果就在这里形成了一种一般的精神。”这里的“一般的精神”指的是一个民族的一般的精神,即“民族精神”。英国思想史学家以赛亚•伯林说:“民族精神这个词是赫尔德发明的,把德国哲学家和诗人赫尔德称为‘民族主义、历史主义和民族精神之父’。”因为赫尔德在其1774年出版的《另一种历史哲学》一书中,从一般的人类精神引申到了“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所以是他最先表达了这一概念。他认为,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有各自发展的权利,人类大花园中所有花卉都能和谐地生长,各种文化都能相互激励,他同时宣称“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独特的精神—它的民族精神。这种精神创造一切,理解一切。”黑格尔继承了赫尔德关于民族精神的概念,从其理性统治世界及世界历史的基本理念出发,阐发了“民族精神”概念。他认为,“(世界精神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和任何其他阶段不同,所以都有它的一定的特殊的原则。在历史当中,这种原则便是‘精神’的特性—一种特别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便是在这种特性的限度内,具体地表现出来,表示它的意识和意志的每一方面—它整个的现实。民族的宗教、民族的政体、民族的伦理、民族的立法、民族的风俗、甚至民族的科学、艺术和机械的技术,都具有民族精神的标记。”“黑格尔是对民族精神这一概念使用和解释最多的人,他把民族精神归入他所强调的“绝对精神”体系中,虽然它是唯心主义哲学的产物,但是仅仅分析其上述结论,也有其可取之处。恩格斯指出:“像对民族的精神发展有过如此巨大影响的黑格尔哲学这样的伟大创作,是不能用干脆置之不理的办法来消除的。必须从它的本来意义上‘扬弃’它,就是说,要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但是要救出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内容。”,民族精神具有表象上的广泛性,它深深的体现在一个民族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实践的各个方面。
弘扬民族精神的黑板报图
近代西方学术界在这一时期提出“民族精神”概念及“民族精神”问题,有其深刻的学术背景和社会历史背景。在学术背景方面,18世纪是法国思想界精英在启蒙运动中大放异彩的历史时期。他们以“科学”、“理性”和“人性”冲破神学的束缚,以“推理的历史”重构“人类精神”,“人类精神的历史”在这一时期成为时尚的学术用语。启蒙思想家们对于人类精神的追求实际是对人类理性和自由精神的探索,它由此也导致一种“精神科学”的破土而出,而纳入这个精神科学领域的不仅有历史学,还有哲学、法学、语言学和文学等,一时间出现的历史哲学、文化史学成为这种精神科学的典型分支。在社会历史背景方面,“民族精神”概念的提出与18世纪后期欧洲民族主义理念的形成有着明显的因果联系,是民族主义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总体来看,西方思想家们有的是从旧唯物主义的立场,有的是从唯心主义的立场来解释和使用民族精神这一概念的,他们对民族精神的解释既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独到性,也带有缺陷和不足。但是,他们的解释对于我们理解民族精神这一概念仍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他们分析民族文化精神的思路和视角对于认识和理解民族精神问题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