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办报资料:我国古代的敬老习俗
又是一年重阳节。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小雅·天保》中即有:“如山如阜,如岗如陵……如南山之寿,如松柏之翠”之句,表明了对老人尊崇之至。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和习俗,开展尊老敬老活动。
乡饮酒礼。乡饮酒礼是我国古代规模最大、最隆重的敬老大典。据史书记载,举行乡饮酒礼的制度从周朝开始,历代相传,直到清朝。《礼记·乡饮酒义篇》对乡饮酒礼有详细记载。举行乡饮酒礼的主旨为宴请德高望重的耄老,优礼贤能。乡饮酒礼分别在京师及省府县的学馆举行,一般由大夫和乡先生主持,费用大部分由国库开支。举行时,六十岁以上的老者坐,五十岁以下的站着伺候,以表示对长者的尊敬。菜肴的多少,依年龄而别,六十岁的供三莱,七十岁的供四菜,八十岁的供五菜,九十岁的六菜。每年重阳节这一天,地方官员都要对老年人进行“养老礼”,即以酒食赠送年老而又德高望重的老人,倡导人们“明尊长”、“明养老”。为了使老年人的生活落到实处,国家将老年人按年龄分成等级,分养于不同地区,供应一定数量的细粮和肉食。老年人如果生病,专管人员要定期慰问。“九十以上一日一问,八十以上二日一问,七十以上三日一问。”举行乡饮酒礼的时间,周朝在每年的冬季,汉代在每年的仲秋,北齐在仲春,唐朝在每年的冬季,明朝和清朝在孟春、朔日。
重阳登高赏菊。南北朝和唐代,“重阳”这一天除登高、撷茱萸、赏菊、饮菊花酒外,皇帝还下诏举行各种骑射活动。对此,元代周密在《乾淳时记》中作了生动描述,“禁中例于八日,作‘重阳’排当,于庆瑞殿分列万菊灿然炫眼,且点菊灯(类似菊花形的彩灯)。”
重阳节的黑板报
授以鸠杖。周朝不但对老年人的养老制度制订得很完备,而且对老年人还有许多特殊的待遇。据《礼记·王制》记载,五十岁以上老人可以不再服徭役,有资格拄杖了。五十岁时可以在家拄杖,六十岁时可以拄杖行于乡村,七十岁时可以拄杖行于城邑、国都,而到了八十岁,就可以拄杖出入朝廷了。如果到了九十岁,就是皇帝有事,也不能唤他,而要亲自到其家问讯。可见,年龄越大越受敬重。
汉代时,国家为了倡导人们尊敬老人,对七十岁以上老人要授杖。这种杖“端以鸠为饰”,称为“鸠杖”。据《王杖诏书令》记载,老人持这种手杖,可以自由出入官府,入宫廷不用趋俯身子。若是打骂持鸠杖的老人,就被视为是大逆不道,并要受到严厉惩处。这里还有个故事,公元前28年,汝南郡西陵县昌里有个老人,因为一件小事被当地一乡宦殴打,于是,老人持鸠杖向汝南太守告状。经太守查实,上报廷尉批准,处斩了那个乡宦。从此,谁也不敢再打骂持鸠杖的老人了。
举办千叟宴。 “千叟宴”,顾名思义就是千余老人参加的宴会。据《清史稿》《清鉴》等史书记载,清朝的康熙、乾隆皇帝曾先后三次举办千叟宴。康熙61年(公元1722年),凡年龄在65岁以上者,均可参加由朝廷举行的千叟宴。据记载,这次“千叟宴”仅载入史册的老人就有2417人。乾隆49年(公元1784年),诏令于次年正月举行千叟宴,凡年龄在68岁以上者,无论官民,均可参加。同时,还有各亲王、郡王和蒙古、回部、番酋以及朝鲜等国年龄在68岁以上的驻京人员“皆入宴,凡三千人。”
其实,在我国古代民间早就流传着各种各样的敬老习俗,如汉族为老人过生日时做“长寿面”、敬“长寿酒”;壮族为年迈的父母放寿米缸;拉祜族新娘给村里老人送洗脚水;赫哲族新娘过门时要听老人训古,等等,体现了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美德和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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