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礼记·丧服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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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礼记·丧服小记

时间:2021-08-11 10:11:30 礼记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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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礼记·丧服小记

  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笄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

  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余则否。

  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从者,从祖祔食。

  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

  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

  礼不王不禘。

  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

  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

  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

  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

  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

  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已则否。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

  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

  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

  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

  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

  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

  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

  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麻同皆兼服之。

  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

  父母之丧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后事,其葬服斩衰。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父。

  大夫不主士之丧。

  为慈母之父母无服。

  夫为人后者,其妻为舅姑大功。

  士祔于大夫,则易牲。

  继父不同居也者,必尝同居,皆无主后。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有主后者为异居。

  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

  祔葬者不筮宅。

  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其妻祔于诸祖姑,妾祔于妾祖姑,亡则中一以上而祔。祔必以其昭穆,诸侯不得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

  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

  宗子,母在为妻禫。

  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

  为父母妻长子禫。

  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

  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

  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

  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

  箭笄终丧三年。

  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

  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

  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

  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

  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亦不锡衰。

  养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主人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

  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

  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

  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

  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

  陈器之道,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

  奔兄弟之丧,先之墓而后之家,为位而哭。所知之丧,则哭于宫而后之墓。

  父不为众子次于外。

  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

  下殇小功带澡麻不绝,本诎而反以报之。

  妇祔于祖姑,祖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

  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无服也者,丧者不祭故也。

  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母为长子削杖。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

  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及虞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报虞卒哭则免,如不报虞则除之。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

  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

  除殇之丧者,其祭也必玄。

  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

  奔父之丧,括发于堂上,袒,降踊,袭绖于东方。奔母之丧,不括发,袒于堂上,降踊,袭免于东方,绖即位成踊,出门,哭止。三日而五哭三袒。

  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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