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物:公孙龙
公孙龙
字号:字子秉
生卒:约前320~前250
朝代:战国末期
国籍:赵国
简评:名家“离坚白”派代表人物、中国逻辑学真正奠基人
生平简介
公孙龙(约前320~前250),字子秉,战国末期赵国人,为名家代表人物之一。名家是活跃于战国中后期,提倡“正名实”学说的流派,即要“正彼此之是非,使名实相符”。名家善于辩论,以进行逻辑分析和探寻思维规律见长,故又称“辩者”,西汉始称“名家”。冯友兰在他的《中国哲学史》中将名家分为“合同异”与“离坚白”两派,前者的代表人物为惠施,后者的代表人物为公孙龙。
公孙龙早年曾游魏国,与中山公子魏牟论学。《列子·仲尼篇》载:公子牟“不恤国事,而悦赵人公孙龙”。有乐正子舆之徒讥笑公孙龙“行无师,学无友,佞给而不中,漫衍而无家,好怪而妄言,欲惑人之心,屈人之口”,而公子牟不以为尤,对公孙龙赞赏有加。
赵惠文王六年(前293年),封公子赵胜为平原君。平原君喜好名家论辨之言,公孙龙遂为平原君的门客。《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云,“平原君厚待公孙龙”。
赵惠文王十五年(前284年),燕昭王欲攻齐国,公孙龙带领弟子,从赵国赶到燕国,力图劝其“偃兵”。燕王满口答应,公孙龙却表示不可相信,说道:当初大王招纳欲破齐、能破齐的“天下之士”到燕国来,后来终于破齐。而今“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朝者,尽善用兵者”,所以我认为大王不会偃兵。他用这种“循实则名”的方法猜透了燕王的真实用心,使燕王无言以对。(事见《吕氏春秋·审应览第六·应言》)
十六年(前283年),秦国与赵国盟会缔约:“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答应相互援助。不久,秦兴兵攻魏,赵欲救魏。秦王使人责备赵惠文王不遵守盟约。赵王将此事告知平原君。公孙龙向平原君建议说:赵也可以派遣使者去责备秦王说,赵国想援救魏国,秦国却攻打魏国,是秦国首先违背了盟约。(事见《吕氏春秋·审应览第六·淫词》)
十九年(前280年),公孙龙又与赵惠文王论偃兵之事。赵王问公孙龙说:“寡人事偃兵十余年矣,而不成,兵不可偃乎?”公孙龙回答说:“偃兵之意,兼爱天下之心也。兼爱天下,不可以虚名为也,必有其实。”并指出赵惠文王当秦得地而缟素布总,齐亡地而加膳置酒,并不真正具有兼爱之心,故不能行偃兵之实。(事见《吕氏春秋·审应览第六·审应》)
赵孝成王九年(前257年),秦兵攻赵,围邯郸。平原君使人向魏国求救。信陵君率兵救赵,邯郸得以保存。虞卿为平原君向赵王请封。公孙龙连夜驾车入见平原君,认为此举甚不可行,指出“王举君而相赵,割东武城而封君者”并不是因为平原君的才智能力为赵国所独有的,而是因为平原君是赵王亲戚的缘故。而“一解国患,欲求益地,是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也”,即计国人之功于亲戚名下。因此建议平原君不要受封,平原君听从了公孙龙的建议,并由此对其益加看重。(事见《战国策·赵策三》)
作为战国诸子百家中名家的代表人物,公孙龙尤以诡辩著称。据说当时赵国一带的马匹流行烈性传染病,导致大批战马死亡。秦国战马很多,为了严防这种瘟疫传入秦国,秦国就在函谷关口贴出告示:“凡赵国的马不能入关。”
这天,公孙龙骑着白马来到函谷关前。关吏说:“你人可入关,但马不能入关。”公孙龙辩道:“白马非马,怎么不可以过关呢?”关吏说:“白马是马。”公孙龙反问:“我公孙龙是龙吗?”关吏愣了愣,但仍坚持说:“按规定不管是白马、黑马,只要是赵国的马,都不能入关。”
公孙龙于是娓娓道来:“‘马’是指名称而言,‘白’是指颜色而言,名称和颜色不是一个概念。‘白马’这个概念,分开来就是‘白’和‘马’或‘马’和‘白’,这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譬如说要马,给黄马、黑马者可以,但是如果要白马,给黑马、给黄马就不可以,这证明,‘白马’和‘马’不是一回事吧!所以说白马就不是马。”
关吏越听越茫然,被公孙龙这一通高谈阔论搅得晕头转向,如坠云里雾中,不知该如何对答,无奈只好让公孙龙和白马都过关去了。
“白马非马”这个中国哲学史上的著名命题,便由这个故事而来,《公孙龙子》中有一篇《白马论》,论述的正是这个命题。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令他蜚声远扬。有一次,孔子的六世孙、儒家孔穿路过赵国,专程到平原君处找公孙龙辩论。
孔穿对公孙龙说:“向来听说先生道义高尚,早就愿为弟子,只是不能同意先生的白马不是马的学说!请你放弃这个说法,我就请求做你的弟子。”
公孙龙回答说:“先生的话错了。我所以出名,只是由于白马的学说罢了。现在要我放弃它,就没有什么可教的了。”接着公孙龙又批评孔穿的求学态度:“想拜人家为师的人,总是因为智力和学术不如人家吧;现在你要我放弃自己的学说,这是先来教我,而后才拜我为师。先来教我,而后再拜我为师,这是错误的。”
他又接着引经据典地说:“白马非马的说法,也是仲尼(孔子)所赞同的。”孔子所赞同的,你孔穿还能不赞同吗?
公孙龙对孔穿讲了一个故事:当年楚王曾经张开繁弱弓,装上亡归箭,在云梦的场圃打猎,结果把弓弄丢了。随从们请求去找。楚王说:“不用了。楚国人丢了弓,楚国人拾了去,又何必寻找呢?”仲尼听到了说:“楚王的仁义还没有做到家。应该说人丢了弓、人拾了去就是了,何必要说楚国呢?”公孙龙评论道:照这样说,仲尼是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人们肯定仲尼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说法,却否定我把白马与马区别开来的说法,这是错误的。
末了,公孙龙又总结说:“先生遵奉儒家的学术,却反对仲尼所赞同的观点;想要跟我学习,又叫我放弃所要教的东西。这样即使有一百个我这样的人,也根本无法做你的老师啊!”孔穿无法回答。
赵孝成王十年(前256年),阴阳家邹衍替齐国出使赵国,平原君向其请教“白马非马”论,邹衍于是对公孙龙进行了批驳,认为他“烦文以相假,饰辞以相惇,巧譬以相移”,有害于大道。从此以后,平原君便绌远了公孙龙,公孙龙也渐渐失去了影响。后五年(前251年),平原君卒。次年(前250年),公孙龙亦卒。
哲学思想
公孙龙的著作有《公孙龙子》,《汉书·艺文志》载十四篇,北宋时遗失了八篇,今存六篇。《迹府》是后人汇集公孙龙的生平言行写成的传略。其他五篇是《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名实论》,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公孙龙所作。其中以《白马论》和《坚白论》最著名,是公孙龙名辨思想的核心内容。《淮南子》概括其思想为“别同异,离坚白”,与惠施的“合同异”说正相反。他不像惠施那样强调“实”是相对的、变化的,而强调“名”是绝对的'、不变的,完全脱离感性认识,只强调概念的逻辑分析,具有十分浓厚的形而上学特色。
公孙龙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个提出了“唯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论,强调“彼”之名必须专指彼之实,“此”之名必须专指此之实,这样的“彼”或“此”之名才能谓之“名正”;否则,“彼”或“此”之名就不能成立。这涉及到“名”必须具有确定性的正名原则。他在《名实论》中初步阐述了任何一类具体事物都具有确定的属性和属于一个确定范围的逻辑思想,从而为明确“名”的外延和内涵提供了客观基础。“离坚白”和“白马非马”都是在这一正名原则的基础上提出的命题。
公孙龙的“离坚白”学说是从对“坚白石”的分析出发的。《坚白论》说:“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即人们用眼睛看,不知道它是坚硬的,而知道石是白颜色的,这就是没有坚硬;用手摸不知道它是白颜色,而知道它是坚硬的,这就是没有白颜色。在前一种情况下,坚硬藏了起来。在后一种情况下,白色藏了起来。这叫作“自藏”。《坚白论》又说:“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看到它的白颜色,摸到它的坚硬,有“见与不见”的情况,这就叫离,因为石与坚、白不能互相包含,所以就分离了。分离了也就是藏起来了。他认为,“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又说:“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石物而白焉。”“石其无有,恶取坚白乎?故离也。”这是说,不使石与物变坚硬而独立的坚硬(即抽象的坚硬),天下是没有的。这就是说,坚硬藏起来了。若白颜色本身定是白颜色的话,它就不必通过使物体发白而表现自己是白。他把本身是白颜色看成一种抽象的白颜色。它看不见,即是藏起来了。石头假如没有独立成为石的本领,又怎么能够形成既坚又白的石呢?因此,他的结论是白色与坚硬并不是结合在石头里面,而是脱离石头独立存在的。这就是”离坚白”学说的主要论点。这一学说把事物的各种属性一方面与物质实体割裂开,另一方面又把它们一一孤立起来而否认其统一性。这在哲学上就意味着一般不是存在个别之中,而是可以脱离个别单独存在的。
公孙龙“离坚白”学说的诡辩性质,在他的“白马非马”的命题中表现最为明显。公孙龙的论证是这样的:“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首先,“马”一词是指马的形态,凡是具有马的形态的都命名为马。“白”一词是指白的颜色,凡是白颜色的都命名为白。“白马”是马的形态再加上白的颜色,亦即白颜色的马。可见,马与白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他说:“白马非马。”这是从概念的内涵方面来论证的。
其次,他又从“马”与“白马”的外延不同来论证。他说:“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马一词的外延包括一切马在内,所以黄马、黑马都在内。白马的外延仅限于白颜色的马,所以黄马、黑马不在内。马与白马两个概念既然有这样的差别,所以他说:“白马非马。”
第三,他又从个别(个性)与一般(共性)的关系来论证。他说:“白马,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是说,白是一切白色的共性,而不是马,马是一切马的共性,而不是白。白马指白色的共性加上马的共性,所以白马并不是马。
公孙龙的论证在逻辑分析上贡献独到,但又以混淆概念而流入诡辩。他分析了马与白马这两个概念的差别、个别与一般的差别。但是,他夸大了这种差别,把两者完全割裂开来,并加以绝对化;最后达到否认个别,只承认一般,使一般脱离个别独立存在。这样,就把抽象的概念当成脱离具体事物的精神实体,从而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
公孙龙在其《通变论》中,初步提出了类同必须俱有(有共同点)、类异必须不俱有(有不同点)和“俱有不必同类”以及“不俱有不必异类”的分类思想。但他在论证“鸡三足”、“牛羊足五”等诡辩命题中,却采用当时在辩者中惯用的一些诡辩手法。他说:“谓鸡足一,数足二,二而一故三;谓牛羊足一,数足四,四而一故五。”他用偷换和混淆概念的手法,将抽象的“鸡足”、“牛羊足”(“足”之名)混同为具体的“数足”(可数的足),因而得出了荒谬的结论。
公孙龙是继惠施之后名家又一个杰出代表人物,他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的地位表现在对逻辑学的重大贡献上。然而由于其阐述的思想与古代占主导地位的正统观念格格不入,提出了一系列诸如“白马非马”、“坚白石离”此类看似诡辩的奇谈怪论,因而他的著作《公孙龙子》历来为正统观念所不容,诘难之声不绝,后世的荀子、韩非子等诸多思想巨匠都曾猛烈的抨击过这本奇书,这是因为在先秦诸子的哲学中,主要有两大研究传统:一是以研究社会政治、伦理法制为中心的人文主义传统;一是以自然宇宙为中心的自然主义传统。而公孙龙主要研究以逻辑分析为核心的语言哲学,因而可以说公孙龙的哲学是一种与传统的理性哲学所不同的知性哲学。他强调分析,目的在于克服传统以综合为特征的思维方式所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精确性,重视思辨的作用,重视以含义准确的范畴来构筑自己的学说体系。
公孙龙也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但他独特的哲学思想和思维方式却对中国哲学,逻辑思想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首先,他坚持了物质第一性的唯物主义立场,提出了类似古希腊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本体理论,这是对中国古代哲学本体论的一个独特贡献;其次,他提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知性认识理论和知性思维方式;第三,公孙龙所创立的知性逻辑学说可以说是他对中国古代思想史的最伟大的贡献。正是他在中国思想上第一个提出了相对完整和系统的知性逻辑学说,论证了知性逻辑的概念理论和基本的思维规律。他上承邓析、伊文、惠施的名家学说,下启后期墨家和荀子的逻辑思想,因而构成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发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也正是公孙龙在总结邓析所开创的名实之辨的基础上,将名实问题作为真正意义上的逻辑问题来加以研究,从而使逻辑学称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孙龙既是中国先秦名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又是中国逻辑学理论大厦的真正奠基人。正是在他的逻辑理论上产生了与西方形式逻辑、印度因明逻辑平起平坐的中国逻辑系统。
相关拓展:公孙龙《白马伦》
【原文】
曰:白马非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 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 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 ,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
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 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 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非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 合马与白, 复名白马。是相与以 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为马未可。
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 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曰:以『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不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 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以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 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
也,故曰『白马 非马』。
【译文】
问:可以说白马与马不同吗?
答:可以。
问:为什么?
答:“马”是对物“形”方面的规定,“白马”则是对马“色”发面的 规定,对“色”方面的规定与对“形”方面的规定性,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说,对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规定的结果」白马与马也是不同的。
问:有白马,不可以说是没有马。既然不可以说是没有马,那末白马不 就是马了?既然有白马称为有马,那末为什么白色的马不就是马呢?
答:如果要求得到“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要求;如果要求得到 “白马”,黄马、黑马就不能满足要求了。假使白马就是马,那末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便完全一样了,如果所要求得到的是一样的话,那末 白马与马自然就没有区别,但是,如果所要求得到的是一样的话,那末白马与马自然就没有区别,但是,如果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没有区别 ,那末,为什么黄马、黑马有时答应
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呢、「既然可以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这就明显地说明要求得到“马” 与要求得到“白马”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同样一匹黄马或黑马可以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八马。「这就是说明原来“白马乃马”的假设是不 能成立的」。所以,“白马区别与马”,这是清楚不过的事理。
问:照您的意思看来,马有了颜色就不同于马了。可是世界上没有无颜 色的马,那末,能说世界上有颜色的马都不算是马了吗?
答:马本来有颜色,所以有白马。假使马没有颜色,就只有“马”而已 ,怎能称它为白马?但是,规定马是白色的马就与“马”有区别了。所谓白马,是马限定于白色的,限定于白色的马自然与马是有
区别的,所以说 白马非马。
马,是不受“白”限定的马;白,是不受“马”限定的白。把白与马两 个概念结合起来而相与限定,变成一个新的概念来称呼受了限定的概念,这当然是不可以的。所以,认为白马是马,是不对的。
照您看来,有白马就是有马,但是,能够说“有白马就是有黄马”了吗 ?答:当然不可以那样说。
答(答难者再说):既然承认了“有马区别于有黄马”,就是把黄马与 马区别开来了,这就是说黄马非马了;既然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反而要把白马与马等同起来,这不就是叫飞鸟沉到水里飞翔而让棺与椁各在西东 那样好笑吗?这是十足的逻辑混乱。
答:认为有白马不能说是没有马,这是不去考虑“白马”而就马形来说 的。但是,“白马”却是与马相结合「而不能分开」的概念,因此,作为白马的概念不能称为马。所以,称为“马”的,仅仅是以马形而称为马, 而不能以白马称为马。因此,称为马的概念,是不能作为任何一匹具体有色之马的概念的。
白色并不限定于哪一种事物的白,具体事物对“白”来说并不妨碍作为 “白”的本质,因而可以忽略不计。白马,则是限定于白色的马。限定于具体事物的白(如白马)是与抽象的、一般的“白”有区别的。「同样的 理由」,“马”,是不限定于哪一种颜色的,所以,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白马,只限定于白色的马,黄马、黑马都因具有与“白马”不同的颜 色而不能算数。所以仅仅只有白马才
能算数「换言之,只有白马才能答应 “白马”的概念,黄马、黑马都不能答应“白马”的概念」。不加限定的 概念与加以限定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所以说白马与马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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