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XX市交警支队邀请十多家媒体记者召开XX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新闻媒体策划会。会上,各媒体代表积极发言,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积极献计献策,全力做好此次宣传工作。
进社区家庭
11月23日9时,鸡东县公安交警大队宣教中队民警联合城镇二中队民警走进警民社区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面对面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形式,向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详细讲解了驾乘车辆、步行等方面的日常出行安全常识,以及有关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及驾驶证定期审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交通安全知识,并通过例举近期冬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广泛宣传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性。此次宣传活动,大队共出动警力12人,摆放安全宣传展板4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余份。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了该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深入人员密集场所
11月25日上午9时,交警大队民警深入人员相对密集的鸡东煤矿市场,为百姓宣讲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宣传,活动中,大队宣传中队民警向广大群众讲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结合农村、矿区道路实际情况,重点宣传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教育农民群众要学会自我安全防护,重视交通安全,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还向人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告诉他们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鸡东煤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深入农村群众
11月26日上午8时,交警大队南线中队民警深入鸡东镇石河北村和光荣村,为农村百姓宣讲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宣传。大队宣传民警和南线中队民警以走家串户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活动中,民警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等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内为重点,并通过重点宣传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告知群众不乘坐超载违法车辆,不乘坐货运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发动群众自觉抵制、举报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使他们能从身边的人和事中,更深刻地认识到安全出行的重要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致农村驾驶员的一封信》、《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单共400份,受教育群众达350余人次,在农村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走进校园
11月26日下午,交警大队宣传民警来到鸡东县新建小学,给该校师生上了一堂安全课。授课民警从“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路面标志标线的作用、上下学途中过马路的注意事项、不乘坐超载车辆和无证驾驶机动车和刑九新规”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述,并引用近些年来发生在全国中小学生身边的典型学生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教育警示学生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小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远离事故,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同时要将交通宣传资料带回家向家长、亲戚朋友作宣传,当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宣传民警通过发放《文明出行倡议书》《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与学生一起制作“交通安全手抄报”等宣传资料的形式,提醒学生们对交通事故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学生安全出行奠定坚实基础。
走进军营
11月27日上午,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公安边防大队机动中队训练基地,为120余名官兵上了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课,大队宣传民警运用简洁、通俗、生动的语言,针对广大官兵日常执勤工作的实际,详细讲解了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涉及到“特种车辆”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尤其是在执行抢险救援过程中的一些行车安全常识和紧急停车应注意的事项。提醒官兵在驾驶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特别在执行各种紧急任务时,坚决不开特权车、霸王车。之后,又详细讲解了《刑法修正案九》和官兵们对一些不常见的交通标识和车道的识别,以及交通安全行驶应注意的问题,阐述了在城市干道、高速路、乡村道路等基本通行情况,列举了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典型交通案例。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无证驾车、酒后驾驶、违法超车、违法载人、占线行驶、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切身感受因违规驾驶酿成的惨剧。广大官兵纷纷表示:今后一定更加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官兵对交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推动了和谐军警关系建设。会后,宣传民警们还热情地为战士赠送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并表示将积极协助部队加强官兵们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携手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篇二
11月27日,在2015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群众和驾驶员等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尽可能减少和预防我县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交警大队先后深入我县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校园、军营等地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宣传。
2015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比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按照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要求,XX市交警支队积极筹划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按照宣传预热期、集中宣传期、后续宣传期三个步骤,层层推进主题宣传活动。
XX市交警支队在XX电视台《和谐人车路》栏目等媒体在11月下旬起开辟专栏专版,推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节目,并要求各大队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的施行,积极报送危险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等素材。
依托XX交通广播从12月2日上午9时至12时,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直播活动,邀请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走进直播间,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回答群众疑问,并与观众开展互动交流。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开展好本地直播活动,与省、市交广开展互动,努力形成全省、全市联动的宣传态势。
协调《XX日报》等媒体,在12月2日当天刊发专栏专版,集中报道全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情况。在自办、合办电视和报纸栏目中,结合本地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至少推出1期专题节目,从正反两方面提示、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要求各大队协调当地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从11月20日起,加大122音、视频公益广告和电视游走字幕的投放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依托各媒体及时曝光危险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重点收集因开车打手机、“低头族”、占用应急车道、疲劳驾驶引发的,或涉及不系安全带、儿童不坐安全座椅的交通事故案例及查处校车或客车超员现场执法的素材,形成震慑严重交通违法的态势。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