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重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站在“安全生产、国泰民安”的高度,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纳入一件重要大事来抓。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2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4月23日至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意识、反违章、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内容和责任单位
此次百日安全活动由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指导、协调,各省辖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夏季暴雨、洪水、森林火灾、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牵头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24号)确定的19个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
(二)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发放安全生产资料、播放安全生产电影和电视节目、开展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时间和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
牵头单位: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和民航运输、旅游、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煤矿:狠抓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措施的落实。突出煤矿防治瓦斯、防透水,进一步完善井下基础设施,改进安全技术措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和超层越界开采。规范煤炭资源整合,指导各类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
牵头单位: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参与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
2﹒非煤矿山:狠抓井工开采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检查和监控,严防发生溃坝事故。以采矿许可证的清理为切入点,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参与单位:省国土资源厅、黄金局。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开展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品种的非法运输行为;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行为。
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厅、交通厅、国防科工委。
参与单位:省供销社、质量技术监督局。
4﹒建筑及城市公用设施:开展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抓好对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和城市交通运输、旅游、燃气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参与单位:省文化厅、旅游局。
5﹒消防及公共安全:深入开展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加强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场所及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消防总队。
参与单位:省建设厅、文化厅、旅游局。
6﹒道路和水上交通: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继续深入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预案。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重点强化对客运车辆行驶状况的监控,扎实开展以高速公路反“双超”超载、超速)、农村道路反“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渡(游)船监管,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冒险航行行为。进一步落实“五整顿(整顿驾驶人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狠抓源头管理,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强化“三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毒害品)检查。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交通厅。
参与单位:省农机局。
7﹒铁路及民用航空:加强客运车辆整备、站车、旅客乘降组织和道口监管,严格危险品查堵;加强飞行器防雷电措施,杜绝违章飞行、违章操作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郑州铁路局、民航河南安全监管办。
8﹒旅游及特种设备:开展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消防安全整治会战;开展旅游景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察执法活动。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省交通厅、建设厅、消防总队。
(四)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22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督查工作。近期,省政府将组织18个督查组分赴各省辖市开展百日安全督查工作。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国办发明电〔2017〕15号文件和豫政办〔2017〕24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瞒报事故情况等。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督查活动要做到省辖市不漏县(市、区)、县(市、区)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时间安排
(一)思想发动:4月23日—5月1日。
(二)隐患排查治理:5月1日—7月31日。
(三)安全生产月:6月1日—6月30日。
(四)安全专项整治:7月1日—7月31日。
(五)百日安全督查:5月1日—7月31日。
各省辖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总结,每月25日前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月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10日内上报全面总结材料,由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总结材料应包括:本地、本部门开展百日安全活动有关情况,先进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百日安全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各项活动。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4月25日前制订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活动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安全活动要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既要全面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着重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行业和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百日安全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
【2017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多起伤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局直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手段,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我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内容
(一)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市、县级督办隐患和重大隐患治理力度,确保排查到位、监控到位、治理到位。
(二)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管有机结合。
三、攻坚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重点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4个行业(领域),按照职能职责,每项工作内容分别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股室和安监站具体负责或配合参与(详见附件2)。各牵头责任领导要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督促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要求履职尽责,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煤矿安全。
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共叙永县委办公室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领导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叙委办〔2017〕76号)要求,落实县领导包矿检查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煤矿关闭工作,规范停产整顿煤矿值班值守和技改扩能矿井整改复查验收。加强煤矿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监管,依法打击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二)非煤矿山安全。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井工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深化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深入排查井工矿山机械通风、供电、防排水和提升运输等隐患;加强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强制推行分台阶开采及中深孔爆破技术。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配合运管等部门查处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三超”行为。加强对油库、油罐区等重点区域和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事故,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打击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攻坚步骤
从即日起到10月31日止,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行动,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行动准备阶段(从即日起到8月3日)
成立叙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组织本次攻坚整治行动。各股室和安监站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开展好本次攻坚行动。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从8月3日到8月31日)
各股室、安监站按照攻坚方案确定的整治范围、内容和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
(三)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从9月1日到10月31日)
各股室、安监站要对本次“百日攻坚战”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建立起“监要监得了、管要管得住”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避免出现一阵风、走过场和攻坚战结束后又出现反弹滑坡的情况。
五、攻坚要求
各股室、安监站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密度,深入查找各环节、各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采取错时错位暗查暗访、夜查、抽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属地乡镇和分管领导通报情况,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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