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8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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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18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

时间:2021-03-30 19:19:51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第18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

  “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对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第18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开展第18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

  【关于开展第18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1

  2017年3月3日是第16次全国“爱耳日”,主题为“安全用耳,保护听力”。 噪声是导致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近年来,伴随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以及歌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增多,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因不当用耳发生噪声性听力损伤的风险日益加大。为唤起全社会对非职业性噪声,特别是娱乐性噪声的重视,促进社会公众树立听力保护意识,养成安全用耳习惯,根据中国残联、省残联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用耳,保护听力

  二、重点内容

  各地要以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综合措施,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活动,形成上下合力,提高活动成效。

  (一)开展咨询义诊服务活动。市残联将组织有关部门举办咨询义诊服务等活动。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宣传、服务活动。

  (二)开展“助听行动”全面筛查。按照残疾人康复工程助听行动的项目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2017年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验配的全面筛查登记工作,并抓紧落实适配服务。

  (三)开展1—6周岁聋儿人工耳蜗全面筛查。各地要继续做好项目政策宣传、初步筛查和动态筛查工作(筛查年龄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确保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聋儿都享有人工耳蜗手术的机会。

  (四)开展助听项目绩效检查。各地要认真做好“康复工程助听行动”等项目的绩效检查工作,健全项目档案。在“爱耳日”期间开展助听器售后服务跟踪回访和维护服务活动,确保已适配的助听器使用率达到100%。市残联将通过电话随访、实地访问、档案检查等形式进行项目随机抽查。

  (五)开展人工耳蜗项目典型宣传。省、市新闻媒体将在“爱耳日”期间集中开展人工耳蜗项目宣传报道活动。请各地于2017年2月27日前分别筛选并向市残联上报1-2个人工耳蜗项目康复效果明显的典型事例(1000字以内)。

  (六)开展短信宣传活动。联合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单位,开展“爱耳日”主题短信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

  (一)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对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印发活动方案,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并指导镇、村两级开展全国“爱耳日”活动。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开展“慈善爱心助残”活动,为贫困聋儿提供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费用,并走访慰问贫困聋儿。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工耳蜗康复对象回访服务工作。

  (二)扩大宣传。要围绕今年“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广泛地开展听力健康、预防听力残疾、保护听力、听力康复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社会宣传,确保宣传效果。

  (三)总结成效。各地要认真总结全国“爱耳日”活动,将感人事例、宣传报道材料、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于2017年3月6日前报市残联。

  【关于开展第18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宣传活动的方案2

  2016年3月3日是第18次全国“爱耳日”,也是第5次“国际爱耳日”,今年的`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关注儿童听力健康”。我国开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已历经18年,惠及全国近60%的人口,极大地普及了听力健康科学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对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好儿童听力残疾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康复具有重大的抢救性意义。

  为进一步普及听力健康知识,提高全社会爱耳护耳意识,根据中国残联等15个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2016] 55号)及皖残工委秘〔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二、时间安排

  2017年3月3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酌情延长活动时间。

  三、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儿童听力健康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儿童听力预防、发现及治疗科学知识;大力宣传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理念,推进融合教育相关工作;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障碍儿童康复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活动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残联、教育、卫生计生、环保、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行动,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地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普及相关知识

  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宣传效果,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海报、板报、科普读物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广泛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及爱耳护耳知识;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专业人员,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开办专题培训、讲座、咨询等形式向听障儿童、年轻父母普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展示康复成果。

  (三)抓住宣传契机,全面推进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努力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听力健康咨询、听力筛查、助听器验配和科普知识宣讲等便民服务相结合,组织实施好国家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免费植入、免费手术及康复训练,0-6岁贫困聋儿助听器免费适配及康复训练和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以及省0—6岁聋儿免费适配助听器和免费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项目;积极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与耳科临床治疗、听力语言康复等工作的有效衔接;要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加大对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投入,鼓励更多爱心力量参与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活动。

  (四)做好宣传总结,及时上报资料

  各地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6年3月5日前报送市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康复处)。

  五、宣传口号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切实保障听障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积极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听力语言康复三原则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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