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下面请看语文迷整理的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考。
2016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1】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瑞昌市教体局【2016】9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全面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机构设置
瑞昌一中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柯瑞坤
副组长:周升明
成员:陈双燕、王剑波(兼任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周赛军、胡华宝、严玉成、全体年级主任及分管政教的副主任。
三、治理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 年10月—11月
1.开展专题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播放法制录像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召开主题班会。各班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方案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教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各班的QQ群、乐教乐学等途径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
5.排查疏导建档。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同时禁止学生带学习工具意外的任何物品(包括零食)进入校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及时处理警示。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安保、班主任、家委会值班人员和学生会干部对校园进行巡视,并发动学生进行举报。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约谈家长并上报安保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7.及时信息上报。按照学校布置,各班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和家长、学生举报。学校对摸底情况及时作出处置,并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2016 年11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 2016 年11月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教体局综治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班主任对发生在班级中的欺凌事件存在敷衍、应付和不及时上报、瞒报和漏报的,要记入班级考核。
5.本项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
2016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教育局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特此制定《南充市陈寿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南充市陈寿中学火花路校区和思源校区
三、安排及要求
组织领导:
组长:陈平
副组长:杜红明 陈麒 赵然军
组员:学校各科室人员及班主任
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5月下旬—7月
(一)组织部署。2016年5月23日,学校校长陈平组织召开行政工作会,安排部署我校校园欺凌事件专项治理工作,对各科室给予不同的要求和任务,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要与当地公安、司法、综合治理、社区等部门协商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制定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组织实施。
(二)开展教育。政教处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专题法制教育。政治学科组5月29日下午6:30——7:00对全校学生进行校园欺凌事件的专题教育,办公室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三)问卷筛查。5月27日各班班主任将有效组织本班学生进行问卷筛查,筛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政教处。
(四)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五)加强预防。总务处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要加强和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心理咨询教师的培训,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学校政教处和班主任要充分利用QQ群和微信群及时与家长或学生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缓解和释放压力,使学生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六)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七)监督指导。学校加强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政教处对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阶段:2016年9月—12月
政教处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一)各班自查。各班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7月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师教育督导部门。
(二)政教处普查。政教处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班校园欺凌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报送相关部门。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