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将永远流淌在我们的血液里,军旗将永远紧贴在我们的心坎上。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方案,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2016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方案1】
为纪念“八一”建军节89周年,经研究,决定自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间,在全区广泛开展“八一”宣传和走访慰问系列活动,现将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1.区民政局走访慰问5户重点优抚对象,各街镇重点走访慰问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役人员;
2.向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农村籍退役士兵、五老)和义务兵家属发放“八一”宣传品;
3.向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在乡伤残军人《详见附表》)和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每人500元;发放2016年度体检费,每人350元;
4.向2015年退役的立功受奖士兵发放奖励金;
5.向1953年底前入伍在企业退休的人员放发慰问金,每人500元;
6.各街镇要利用“八一”建军节,召开军烈属座谈会,关心关注优抚对象,同时继续做好辖区复退军人维稳工作。
【2016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方案2】
为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我区将在2016年“八一”期间组织开展慰问优抚对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对已被我区认定的“三属”、“五老”、“老复员军人”、 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无军籍职工、现役义务兵家属等优抚对象进行一次普遍慰问。
二、慰问标准:优抚对象按每人(户)1000元、其中无军籍职工按每人25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
三、慰问方式:根据各街道上报的优抚对金转账至各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社会事务(社区服务)科负象人员名单和慰问金数额进行核准,区民政局将核实后的慰问责按名单、金额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各单位可用温馨提示或用短信形式告知所属对象)。
四、活动要求
(一)各街道须于2016年7月4日前书面上报慰问优抚对象名单(需盖单位公章,由区民政局优抚科安置进行核准。
(二)慰问优抚对象经费,经区领导审批后统一下拨各街道。
(三)各街道必须在“八一”前将慰问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并于2016年8月8日前将银行转账清单及回执,统一上交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办理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