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12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借鉴!

  【2016年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1】

  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准确掌握我局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协会(学会)固定资产状况,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固定资产效益最大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4月至11月

  二、工作目标

  核实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对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适合我局实际的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专人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维护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登记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绍兴市工商局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何学松副局长任组长,骆震、陶顺安、李菊红、陈瑞祥、陈柏薪、钱建宏、丁亦敏、杨民、施全夫、梁钦鸿、黄明军、徐雪扬、周美娜、娄华鑫、童妙灿、冯伟、朱金鹤、陈永胜、俞志明、宋建民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陶顺安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银生任副主任,卢国庆、金国琴、孟勤、马红梅为成员。

  四、工作范围

  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和物资、价值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包括上级划拨、各项资金购买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接受馈赠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按固定资产管理。

  本次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范围:

  (一)房屋和建筑物。包括产权属于本单位的办公用房、出租用房、业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等各种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项用途且价值较高的设备、仪器等,包括各种检测器具、办公自动化设备和其他设备。

  (三)一般设备。包括具有办公与事务用途的家具、被服装具、一般文体设备等。

  (四)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各种车辆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

  (五)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四项但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其他资产。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15日)——准备阶段。市局成立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分局、协会(学会)、企事业单位落实固定资产清查登记人员。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相关资料及表格,为各单位资产清查提供相关档案。

  (二)第二阶段(2016年4月15日至4月30日)——清查登记阶段。各单位清查人员根据本方案开展清查登记工作,明确资产的基本状况,填报《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见附件)并交市局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核查阶段。核实各单位资产清理登记情况,确保清查数据的准确性。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处理方案,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处置意见。

  (四)第四阶段(2016年8月1日至8月31日)——数据录入阶段。汇总、录入各单位资产清查数据,依据单位固定资产账,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数据库。

  (五)第五阶段(2016年9月1日至10月30日)——贴签阶段。由市局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产管理软件制作统一格式的资产标签并进行贴签。

  (六)第六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完善资产管理阶段。建立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是规范我局财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次固定资产清查活动的重要性,并以此次清理登记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市局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能,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组织清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清查内容,统一清查标准,掌握清查进度,协调清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安排,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切实防止重报或漏报。对单位自购、捐赠、报废等情况必须认真核实,并按有关规定程序追索有关入账或销账手续(凭证)。对去向不明的固定资产,要有书面说明。

  【2016年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2】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16〕2号)和《龙海市人民政府转发龙海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龙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6〕24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我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内容。

  1.账务清理。是指对本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2.财产清查。是指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3.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镇已成立“程溪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已委托漳州日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查固定资产,完成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系统建设,改变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步骤如下:

  (一)第一阶段(预计6个工作日)。

  固定资产全面盘点清查,摸清家底。

  (二)第二阶段(预计22个工作日)。

  固定资产帐实核对并完成固定资产的数据优化操作

  (三)第三阶段(预计2个工作日)。

  实施文档整理及交付

  (四)第四阶段(预计2个工作日)。

  提供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系统数据录入、编制及上报服务;

  (五)第五阶段(预计5个工作日)。

  制作并粘贴条形码标签;在贴标签的过程中进行二次盘点,将实物和固定资产台账再次进行核对,并且将帐实有出入的固定资产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打印出正确的条形码标签并粘贴。

  五、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和布置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

  (三)严肃纪律。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追究责任。

  (四)工作督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将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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