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冬季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2016冬季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30  编辑:pinda 手机版

  2、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完成60台燃煤小锅炉的淘汰任务,其中,朔城区17台,平鲁区5台,山阴县10台,怀仁县5台,应县7台,右玉县13台,开发区3台。(责任单位:各县区)

  3、加大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应县3家、右玉县5家未完成堆场扬尘治理任务的企业要采取措施保证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任务。(责任单位:应县、右玉县人民政府)4、开展市区建成区城中村洁净能源替代试点工作。朔城区开展洁净能源调研和试验,制订洁净能源推广方案,并启动建成区内1个城中村试点工作。2016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朔城区、市环保局)

  5、开展“元旦、春节和元宵节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向市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点燃原煤旺火对环境的危害,引导市民转变观念,在节日期间逐步实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燃原煤旺火,过环保、低碳、清洁、文明、节俭的节日。2016年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各县区、朔州日报社、朔州广播电视台)

  (八)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征拆行动

  突出抓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和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完成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做好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以七里河综合治理马邑路—顺义路、振华街—怡东路、安泰街—怡西路打通为轴线,推动周边城中村改造工作。

  牵头人: 市委常委、朔城区区委书记

  王志刚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朔城区1、全力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1)各县区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公租房购置(租赁)及分配入住目标任务。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2)各县区将2016年棚户区改造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同时完成辖区内存量商品房及公租房保障对象摸底调查工作。2016年1月底前完成。

  (3)各县区完成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需要新建的要启动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征拆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计划采取货币化安置的要确定货币化安置方案。2016年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开发区)

  2、实施市区城中村改造征拆工作

  以七里河综合治理“三路四桥”为重点,集中时间,对工程项目涉及的上庄头、下庄头、田家窑、霍庄、北邢家河、李家河、北关、小村等片区实施改造,工程涉及被征收户759户,征拆面积32.63万平米,总投资8.83亿元。

  (1)征收改造涉及的各乡镇拟定初步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部汇总整理后上报市、区两级政府。2015年12月25日完成。

  (2)发布征拆通告,选定评估公司,项目部、乡镇(街道)、村委会及评估公司联合入户登记、调查摸底、测丈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2015年12月26日—2016年3月1日完成。

  (3)实施拆除补偿安置。2016年3月11日—3月31日启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朔城区)3、保障措施

  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冬季行动的重大意义。开展“冬季行动”是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既定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的重大举措,也是解决我市面临的诸多困难问题,提振干群精神,共克时艰,共度难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现实需要。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这一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冬季行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变过去的“冬闲、冬休、冬懒”为苦干实干,在查找问题中狠抓落实,在解决难点中推进工作,确保行动有力,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领导,健全完善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冬季行动”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总指挥部,下设八个行动组,分别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牵头。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要及时指导、帮助各行动组推进具体工作落实。各行动组要做到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周密制定方案,量化责任到人,实行日报制度,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拉出工作清单,努力做到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指标化,确保整个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三要以上率下,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示范带头,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各位市委常委、副市长要率先垂范,既挂帅,又亲征。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抓,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建立联席办公制度、工作反馈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协调解决。

  四要加强督查考核,树立干事创业的工作导向。成立“冬季行动”督查考核组,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要把“冬季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要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全市新闻媒体要多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报道。要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动态报道、深度报道和典型报道,特别是要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在全市营造真抓、真干、苦干、实干的浓厚氛围,调动起全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努力打好“冬季行动”大会战,为明年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016冬季行动活动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动员和号召全市上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提振精神、克难攻坚,充分利用冬季岁末年初的时间,在扎实完成好今年工作任务的同时,认真谋划好明年各项工作,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质监职能,全市系统将围绕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标准化管理、计量检验检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冬季行动”。通过集中行动,变“冬闲、冬休、冬懒”为苦干实干加油干,着力提振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在完成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为明年的工作起好步、开好头、打好基础,用优良的作风、扎实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打好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

  一是要以保障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为目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集中行动。主要检查医院、车站、宾馆、饭店、商场、超市、休闲娱乐、旅游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车用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等各类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是否有使用“土特种设备”的现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操作的现象;2T/H以下的小型锅炉;“最不放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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