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1
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放假1天,与周末连休。
二、寒假
(一)放假时间:2016年1月11日学生放假离校。各教学系(部)做好阅卷装订工作,并于1月18日下午6:00前将各科成绩和期末考试总结送交教务处后,方可放假(详见院教函〔2015〕35号)。党政部门、教辅及附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安排职工轮休。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2016年2月27日(正月二十)教师报到,2月27日至28日学生报到,2月29日(星期一)新学期开课。
三、有关要求
(一)期末考试工作按教务处院教函〔2015〕35号文件执行。
(二)集中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冬季防火、假日防盗、交通出行、社会兼职等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学系(部)要组织师生举办一次主题班会活动,切实做好学生雨雪天气安全出行、假期离返校等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和引导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排查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后勤处要对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检测、修缮,全力做好水暖电气的正常供应,保证学校教职工欢度佳节。
(四)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假期,对照2015年度工作要点,查缺补漏,做好假期及2016年度工作打算。寒假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完成假期日常值守及相关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四、期末考试期间及寒假期间校车运行安排(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xxx院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范文2
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 2016年寒假从1月17日开始到2月27日结束。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7日为院级及校级统一考试时间,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应安排,严肃考场纪律,严格成绩管理。
二、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放假前,校办、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网管中心、后勤集团、基建处等要对教学楼、实验楼、计算机中心、学生寝室、食堂、在建工程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组织整改,加强监控,做好防破坏、防盗窃、防火灾、防事故的预案,严防意外。同时各教学单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内部安全无事故。太平园校区要加强管理,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三、学生处、校团委要积极配合各教学单位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安排好假期文化生活,并开展多种形式的为学生送温暖活动;国交处要加强对留学生及外籍专家的管理;保卫处要加强校园秩序管理;组织人事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校工会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节日教职工慰问工作;后勤集团要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工作,确保各族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四、各单位要认真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好假期及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保密工作;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能让学生代班,出现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疏导,防患于未然。
五、2015年 2月28日学生正式行课。2月25日上午9:00在老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厅召开全校科级以上干部大会,请各处级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加。各单位在2011年1月13日前将值班表交到学校办公室及保卫处。
特此通知
学 校 办 公 室
二Ο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