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行体制
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现行管理机构为中国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国内尚未出台“中国电信法”,这对政府部门作到依法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障碍。目前中国政府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以管理规范为主,其管理范畴主要集中在四个领域,即准入管理、出口管理、域名注册和安全监督。
准入管理
根据邮电部1993年制定的《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计算机信息服务、电子信箱和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均向社会放开经营。这对在1995年后民营网络服务商和网上内容提供商的大量兴起和迅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国务院199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务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我国境内的共用通信网、专用通信网的有线电、无线电通信业务,一律不允许境外各类团体、企业、个人以及在我国境内已兴办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合作企业经营或参与经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吸引外资参股经营”。因此,目前中国的网络接入服务商和网络运营商尚不允许外资进入,但信息内容服务商不受此项控制。目前,信息产业部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商的进入进行许可证管理,经营国内网络电话业务的企业也须首先获得政府颁发的许可证。
出口管理
目前,中国国际互联网的国际出口统一归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管理,电信管理局下设国际通信处具体承担管理事物。管理依据的有关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办法》(1996)和《实施办法》(1997)、《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
域名管理
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信息办制订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成立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负责国内域名的注册事项。该机构是一家非盈利的管理与服务性机构,其宗旨是促进中国互联网络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目前,CNNIC是APNIC的联盟会员,其在业务上受国务院信息办领导和信息产业部的指导,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承担了CNNIC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安全监督
中国互联网安全管理由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共同负责。法律依据包括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1997年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上述三部还联合成立了安全监控中心,具体工作由中国电信数据通信处实施,对网上信息的安全进行实时的监视。
1998年7月25日,公安部成立了中国互联网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这家非盈利性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性机构是中国第一个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是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之一。其服务宗旨是对中国互联网络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和系统,进行公正、客观和权威的测评、评估和认证。该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国内外信息安全设备和信息技术产品进行安全性检验与测试;对国内信息工程和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性评估;提供与信息安全有关的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及人员培训等。目前,该中心已具有ATM、帧中继、TCP/IP等测试环境,并开发出相关的测试工具和测试方法,具备了对防火墙、虚拟专用网(VPN)设备、鉴别设备等安全产品的测评认证能力[2]。
(二) 中国互联网络基础结构体系
中国互联网产业的构架尚在搭建之中,基础通信网络的绝大部分由国家投资兴建。从市场专业化分工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产业研究涉及到的服务商包括网络供应商、接入服务商、咨询服务商、域名服务商、电子邮件商、在线服务商、评级服务商、平台服务商、搜索引擎和大量针对特定需求用户的信息内容或数据库提供商。中国互联网产业目前实际利用和可利用的网络资源包括国家基础通信网、四大互联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和其它一些专线网络。
1.基础通信网
国际互联网虽然是全球范围内的计算机互联网络,但它主要是在现有的全球电信网络的基础上,利用各种数据通信设备将世界各地的计算机联结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基础电信网是国际互联网构建和发展的网络基础和主要约束。
90年代以来,中国在共用数据通信方面取得了迅速发展,目前已经基本建成的四大公用数据通信网,为中国国际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四大公用数据通信网分别为:
(1)中国公用分组交换数据网(ChinaPAC),1993年9月开通,目前已覆盖全国地市以上城市和90%以上的县市以及部分发达地区的乡镇,分组交换网端口总容量达到18万个。
(2)中国公用数字数据网(ChinaDDN),1994年开通,目前已覆盖全国地市以上城市和90%以上的县市以及部分乡镇,公用数字数据网的端口总容量达到30万个。
(3)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1995年与国际互联网联通,其主干网已通达国内所有省会城市,实现联网的省市为31个。
(4)中国公用 中继网(ChinaFRN),目前已在8个大区的省会城市设立了节点,向社会提供高速数据和多媒体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