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开证明吗_证明书

结婚需要开证明吗_证明书

发布时间:2017-06-26  编辑:admin 手机版

结婚需要开证明吗
结婚需要开证明吗
近日,61岁的薛城市民赵守和因结婚登记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开具的户籍证明上的户主竟是已经去世的人。赵守和50多岁的女朋友知道此事后很生气,之后就与他分手了。
赵守和说,他和女朋友李女士经过一年半的恋爱后,两人决定登记结婚。今年3月5日上午,他去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区分局临山派出所办理了户籍证明,拿到这份证明后赵守和就高兴地回家了,可回家之后他才发现,他的户籍证明上的户主已经去世好几年了。“户主怎么会是已经去世的人呢。”赵守和很纳闷。
5日中午赵守和与李女士一起吃饭时,就把这件事和她讲了,他原本以为李女士不会为此事而生气的,可李女士听到此事后很气愤。“她觉得户主怎么可能会是已故的人,户主姓张。此外我们开这份证明是要办喜事的,她就认为是我在作假,就生气了。”赵守和无奈地说,他也没想到李女士会这么在乎这件事,尽管他5日下午就去派出所更改了户主,但李女士还是不理他,之后没多久她就提出了分手。
记者在赵守和的户籍证明上看到,户主的名字是张绪珍,但已经被手写改成宋照亚。据了解,赵守和所在的单位枣矿集团党校将当时的单身员工划为集体户,并随便选了一个人当户主,赵守和也在此列,后来他结婚后,也没有去办理迁出手续。
记者23日下午来到给赵守和开具户籍证明的临山派出所,户籍员巩俐告诉记者,赵守和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时,她们是按照电脑上存的信息资料为赵守和开具的证明。“5日下午他回来找我们说户主张绪珍已经死亡。我们往他的单位打电话确认此事,才得知张绪珍确实已经于2005年去世。”巩俐说,查明此事后,她们就把赵守和户籍证明上的户主给改了,并给已故的张绪珍销了户。
巩俐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市民去世后,应有已故人的亲属或者邻居、单位带着已故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派出所进行销户,城市户口市民的销户时间应在出殡前,农村户口的可稍微晚一些。
据有关人士介绍,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将是一部充分体现婚姻自由,给人们更多更大的婚姻自主权利的新条例,同时是一部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的新条例。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政府和单位都不再“干涉”个人的婚姻问题,每个人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个人“管理”个人的结婚、离婚事宜。有工作单位的人,想结婚或是要离婚,都不用到单位开介绍信了。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想结婚或是要离婚,也不用到街道开介绍信了。准备结婚的人,只要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能顺利领到结婚证。需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人,只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去办理,而不必像过去那样要经过单位或街道这一“关口”,才能领到离婚证。
婚检永远取消
老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而新的条例则充分考虑男女双方相爱的事实,在“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譬如限制生育)”这3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新条例允许这样的人结婚。而老条例关于办理结婚手续前要进行婚检的规定,也将永远取消了。由于到目前为止,医学上还没有证明患有哪一种疾病的人,是不能够登记结婚的,因此新条例把有关婚检的规定也予以取消。同样本着个人对个人健康状况负责的原则,政府部门不再负责管理强制婚检的事宜。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自主到医疗机构检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
上网可查询个人婚姻状况
据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后,个人的婚姻状况都将在民政部门“存档”备案。随着电子政务的完善,本市将开发软件,建立个人婚姻状况的网上查询系统。届时,人们通过民政系统的网络,就能了解到个人结婚或是离婚的婚姻状况,从而避免重婚欺骗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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