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处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

地籍处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4-21  编辑:admin 手机版

2012年上半年,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州国土资源局党组的领导下,伊犁州直地籍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地籍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任务,狠抓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2012年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推进州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如期完成
2012年,州直土地调查工作在成立组织机构、组建土地调查办公室、拟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职责、组织人员培训、招聘工作队伍等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1月外业调绘基本完成,全面转入内业建库阶段。2012年2月以来,州局党组按照自治区土地调查办公室调研组的要求,先后4次召开州直土地调查专题会议,根据不同阶段任务和新要求,有针对性的重点解决州直土地调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克服各种困难,确保了州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时间进度和质量标准整体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局党组成员对10个县市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分片包干,定点负责,分类督导,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局把土地调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市土地调查工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负主要责任,具体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再抽调3名专职土地调查人员充实到土地调查办公室,保证土地调查必须的人员力量,确保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加快推进。
二是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制订完善了每一个县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表,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了分解量化。今年2月中旬以来,根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取消了土地调查人员的节假日,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制定补充协议,将州、县市、承担单位列为合同的三方,确定了三方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限、奖惩办法。同时,按照县市和作业单位确定的各阶段工作完成的时间,每半个月下发一次州直土地调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主要工作任务,敦促各作业单位进行人员调配,集中力量保证工作进度。
四是定期向州、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加强与部队、兵团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好土地权属、工作界线划定、兵地接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了部分现实权属确认、部队用地调绘、兵团工作界线划定等工作,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采取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一周听取一次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州土地调查办公室半个月听取一次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的方式,由局党组成员和州、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表对各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以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等形式逐级上报。对进度快、质量好的县市,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并抓紧进行成果检查;对工作进展慢的县市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决不因一个县市没有完成、进度慢或质量不合格影响州直整体,拖自治区的后腿。
六是发挥跟班学习人员监督、协调、现场解决问题的作用,使跟班学习成为培养干部的措施之一。各县市先后选派1-2名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到各承担单位跟班学习,全程参与建库过程,了解工作方法和作业程序,重点协调解决土地权属、行政界线、不一致图斑、基本农田等方面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内业工作进度。
通过以上措施,州直农村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全面进入检查和汇交国家核查阶段,比原定工作进度提前1个月完成。其中:伊宁市、奎屯市已于4月1日提交;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昭苏县、特克斯县、霍城县、伊宁县已于5月5日前提交;巩留县、新源县于5月19日提交;所有县市土地调查成果已交国土资源部核查。目前基本农田上图工作也已进入后期建库阶段。
二、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把手,全力推进州直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加大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力度,本着先难后易的原则,充分利用伊犁州土地勘测规划院技术力量,在2012年完成特克斯镇10平方公里、昭苏镇10平方公里、伊宁县吉里于孜镇12平方公里、州奶牛场15平方公里、霍尔果斯口岸12平方公里、察布查尔县新增2平方公里的城镇地籍测量任务的基础上,特克斯县、昭苏县、奶牛场完成权属调查1.52万宗,伊宁县、察布查尔县全面启动权属调查工作,新源县地籍测量工作正在进行,霍城县、尼勒克县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更新也全面启动。为州直全面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促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伊宁市完成了近71平方公里、3.2万宗地的村庄地籍调查工作,对州直土地调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地籍服务意识
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州局党组制度建设年的要求,切实把土地登记作为地籍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继续完善基层土地登记初审、县市流转和会审等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和工作程序。上半年,州局受理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州奶牛场土地登记审核3批次,共会审通过203宗,退回22宗未准予办理登记,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及时、准确完成了2012年度综合统计汇总、检查和上报工作,以及2012年季度报、月报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对土地调查统计的要求,根据各作业单位工作进度,按月报送了州直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地籍管理工作的职责,对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流转审查中的地类、权属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全面进行了审查。为促进州直优势资源转换和城乡建设的需要,对霍城县部分乡镇规划局部调整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审查意见,并经自治区批准。同时,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用地符合土地规划情况提出了调整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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