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做到定期不定期进行反洗钱审计,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支行反洗钱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6支行反洗钱工作总结1】
反洗钱工作,是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的举措,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信用社信誉,保证信用支付的稳定,促进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要求和上级行工作安排,我行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扎实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本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如下:
一, 精心构建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我行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财会部门设立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各项日常事务。由于人员紧张,配备了兼职人员负责反洗钱信息的采集和报告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加强学习加强学习加强学习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召开了由部门主管、客户经理和反洗钱工作兼职人员参加的反洗钱动员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使大家都能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行 “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对开户企业财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培训和宣传,让他们了解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积极配合我们开展反洗钱工作。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反洗钱信息采集岗由业务骨干兼任,反洗钱事务审核报告岗由财会部门主管兼任,为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了基础。
三,从严把关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
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五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地)税税务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对于开立个人代码信息,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有关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业务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 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在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单位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换人复核支付手续的完备性;所有资金支付均由客户经理审核资金支付项目的真实性并签字确认。 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行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使用,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事件发生。对于反洗钱信息系统提示的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经核实均为企业正常业务范围;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人民银行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行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全体职工思想,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的各项规定。
(二)继续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立相应健全的机构和制度。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逐步建立一个更加完整的架构,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反洗钱技能,强化反洗钱意识,使他们能更好的完成反洗钱工作任务。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
【2016支行反洗钱工作总结2】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3号)》、《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银行令[]1号)》、《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号)》、《市分行反洗钱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我行在开展反洗钱工作,建立起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措施有力、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反洗钱工作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此成绩。为利于下来反洗钱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行第三季度的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
一、我行反洗钱组织机构的建设情况。
为了确保反洗钱工作顺利进行和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我行建立了反洗钱组织机构,成立了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支行副行长同志任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人,总会计任副组长,各部门、各网点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在支行营业部设立反洗钱信息员岗位,负责对反洗钱工作汇总和报告;在每一个营业网点配备二名反洗钱工作人员,负责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监控、统计和上报。反洗钱工作组每月采用邮件或坐谈的形式针对如何认真做好反洗钱监管工作进行学习和交流,通过学习和工作交流,进一步加强了支行反洗钱的监管工作。
二、我行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制订了反洗钱管理实施细则,对每一笔业务都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筛选,认真负责地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保证尽职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此外还建立检查制度,每月对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进行抽查,确保调查信息的真实准确,严防个别网点因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少填、漏填、错填、误填等。对反洗钱交易漏报、错报、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支行通过全行集中、各网点早读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以及总、省行的金融制度,尤其是反洗钱的各种规定,让全行员工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自觉地履行反洗钱内控制度,保证反洗钱规定的全面执行。
三、向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可疑交易情况。
支行的反洗钱岗位对网点反洗钱人员报告上来的可疑交易进行汇总并上报人民银行及分行反洗钱部门。今年第三季度我行上报人行及分行反洗钱部门可疑交易共315户,3699笔,可疑交易金额82454.72万元,其中对公帐户70户,1169笔,金额35545.75万元;个人帐户245户,2530笔,金额46908.97万元。从今年第三季度上报可疑交易情况来看,我行的人民币可疑交易类型主要为“短期内累计一百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相同收付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往来”,发生可疑交易的原因是由于某些行业资金收付数量及往来次数较多。但据我行掌握的客户信息以及对客户资金来源、用途的追踪情况判断,这些可疑交易应属一般的资金往来,非洗钱行为。
四、客户尽职调查、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情况。
客户的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由网点反洗钱人员进行记录和保存,并对可疑交易的客户进行跟进和尽职调查,弄清客户身份等信息以及客户资金来源、用途的合法性。
五、反洗钱培训情况。
支行成立反洗钱培训工作的领导小组,由支行副行长同志任组长,成员包括综合部、营业部、业务部、科技部门人员,具体的培训工作由支行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对象提供分层次的反洗钱培训。定期组织成员通过授课、讨论及录像的形式进行培训,并打印反洗钱资料发送给各培训成员,学习内容围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三项法规及工行总、省、行制定《关于做好反洗钱监控系统后续版本投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先钱工作的通知》、《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及岗位考核试行办法》、《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违反反洗钱规定事件的通报》。
六、各行自查、分行检查以及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抽查、处罚情况。
支行对每季度所发生的业务进行自查,分行每月对支行的反洗钱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实行多方面的监督。至目前为止,经支行自查、分行和人民银行检查未发现有对洗钱行为瞒报的情况。
七、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
在有关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坚决遏止违法犯罪资金及其收益在银行体系隐藏、清洗。
八、执行反洗钱保密义务情况。
全行员工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严格执行保密义务,除了向有关部门报告外,无将反洗钱报告信息泄露给客户或其他人现象。
九、我行反洗钱存在问题、整改的措施及今后反洗钱工作安排。
支行个别网点对大额资金交易和可疑资金交易定义不够清楚,有些可疑资金交易在支行经过统计、筛选各网点每月上报的大额交易数据后,发现可疑资金交易才上报,造成可疑资金交易出现迟报的现象。
采取措施:通过发邮件组织各网点认真学习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各网点反洗钱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因责任心不强而发生迟报、漏报等现象。切实做好反洗钱的各项工作,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在下来工作中,加强对反洗钱业务的学习,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十、做好反洗钱工作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行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在全行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行各项业务稳健运行和国家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