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在一年的试用期工作中,本人主要负责本镇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兼顾招商引资工作。年初,适逢省委、省政府组织“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本人有幸成为该活动第一批人员,被消遣到**村委会担任村委副书记职务。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协助下,本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
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对自己所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完成。
一是认真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年检工作。按照省、市明传电报的要求和部署,从2015年12月至今年3月末,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年检。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都能持有效证件进行执法,确保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二是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和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颁布实施,为了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许可行为,专门聘请了省政府法制办领导、专家来扶余讲授这部法律,对全县7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和考试,并把考试作为2005年行政执法证件年检的重要依据。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于3月份和7月份,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两次全面细致的清理,经过集中核对审理,共取消审批、核准项目43项,最终保留审批、核准项目133项;审核项目取消了30项,保留45项。核实确认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38个,其中:行政机关33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5个,取消不合法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15个。
三是积级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今年,按照省、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签批意见,我参与审核了政府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保证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四是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7月份起草了关于《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通知,并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执法部门。在9月份,同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对交通、工商、公安等部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行政审批不按《行政许可法》要求办理,行政处罚卷宗制作不规范、不按法律条款处罚等相关问题,都要求执法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认真开展了行政复议工作。我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其中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2件,维持2件,撤销2件,尚未审结3件。并且,所办的案件经过省、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核和审查都做到了合法、公平、公正,真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二、积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通过自我不断努力,使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根据自身业务工作的需要,我认真钻研政治理论和法学理论知识,积极掌握法制工作技巧和技能,以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同时,我还认真参加了省、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和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培训班。通过学习,极大地丰富了自己的知识视野,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领域。在加强法制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自己还认真学习了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关论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自身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年来,除积极做好自己所分工的法制工作外,还认真努力地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关于编写扶余县“四个一”工作简报、政府行政强制拆迁等项工作。同时,受办公室领导的委派,我今年还代表县政府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1次;并参与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7次。
总之,感到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达到了组织的要求。今后,我将不断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戒骄戒躁,在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篇2】
一年来,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班子成员和其它同志的关怀和支持下,我牵记党的宗旨,按国家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出发,不断完善自我,加强学习,积极进取,不怕困难,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所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绩
(一)反贪污贿赂检察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各类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线索8件12人,经过初查立案8件12人,其中大案2件6人。在所立案件中,贪贿案4件4人,占立案数的50%。已结案6件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二)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共初查渎职侵权案件1件,立案1件1人,依法查处公安干警徇私枉法案件。
(三)侦查监督工作: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04件146人,经过审查,批准逮捕103件140人,不批准逮捕1件6人,平均办案时限1.2天,批捕与不批捕的准确率均达到100%。坚持提前介入制度,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21件28人,适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立案监督,办结刑事立案监督案件3件5人,其中办结公安干警徇私枉法案件1件1人;通过侦查监督,防错1件3人。
(四)公诉工作: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3件18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2件156人;作出不起诉8件8人;报送绥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0件14人。平均办案时限为4.78天,起诉的准确率达到100%。同时,在审查起诉环节改变定性1件2人,追漏罪漏犯1件1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29件(次),其中,来信24件(次),来访5件(人)。对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都及时做出处理,化解了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防止了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坚持了检察长接待周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5件10人。对举报的线索初查3件,其中1件移交侦查部门。
(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不服市法院判决或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件,经调查,立案2件,息诉5件。在所立的2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提请绥化市检察院抗诉1件,建议法院再审1件。
(七)监所检察工作:共派员驻看守所检察126天,科长到所检查83次,主管检察长到所检查12次,检察长到所检查2次,重大节日协同政法有关部门联合防范检查3次。从中发现并纠正各类违法问题1件1人,即为超期羁押1件1人。同时,加强了对看守所的安全防范检察和管理教育活动检察,及时消除了不安全隐患,使看守所无人犯脱逃、无自杀自残、无法定传染病,确保了在押人员的正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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