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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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时间:2021-04-02 18:52:42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2017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始终是改革发展的一个高频词。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2017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1】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与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贴市委全会提出的战略指导思想,切实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摆在中心位置,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双创”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深化商事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工商登记便利化为抓手,围绕提速增效,积极履行登记职能,“放管服”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1-8月,全市累计新登记各类内资企业25373户,新增注册资本16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5%和70%。具体而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深化落实三证合一改革。结合营改增企业换照,加快一照一码换照和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截至目前,我市全部80余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均可实施一照一码的换照,超过半数的分局具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照一码的核准权,17个分局可以发放有限公司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至8月底,无锡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累计完成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4.43万份,超过了在业企业的60%。二是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今年2月15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6〕23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无锡市的两个目录。与省目录相比,对省前置目录进行了合并,合并为53项;结合法律修改和无锡实际,将无锡市的后置目录调整为172项。此外对无锡市的“双告知”进行了明确。一方面,通过营业执照照面提示、窗口提醒、网站公告、申请人承诺等方式强化对当事人的告知;另一方面,通过无锡市行权网,将工商部门的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许可部门,方便许可部门认领。今年1-8月,无锡市各级已累计核准先照后证营业执照近1.2万余份。三是不断深化住所经营场所改革。今年6月7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6〕124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与省政府文件相比,我们对允许住用商的行业放宽至13个,并允许直接登记。对负面清单进行了拓展,增加了网吧、培训等行业。对“住用商”引入了首次登记经营期限不超过2年的限制,便于管理部门对投诉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对独立住宅,人防工程,车库和小区配套用房用于住所登记进行了明确。对住所信息申报制进行了系统性安排,明确了允许申报的范围,设计了申报的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登记住用商企业514户,一照多址87家,一址多照2000余家,并在23个集中办公场所实行信息申报,登记企业上百家。四是试点探索简易注销改革。7月8日,我局出台了《无锡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中试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程序取消了清算组备案和清算公告,合并了注销决议和清算报告,引入了信用承诺制度。8月份,市工商局窗口完成了首批3家企业的简易注销。五是加快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逐步推出名称和企业设立的网上登记,不断加快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试点步伐。今年1-8月,无锡共计核发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66份,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5万余份,完成不含行政区划的国家级名称的全程电子化登记86件。

  (二)聚力提升监管效能,逐步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5年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努力探索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一是有序推进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通过政务网站、电视报纸、户外广告屏、举办企业年报培训班、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引导帮助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优化流程,及时解决每一户市场主体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企业自主申报率;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工作,从4月份开展每月通报各县(区)工商局年报进度,为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据统计,截止6月30日,2015年度企业年报率83.4%,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全面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管理要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实施信用监管的主要措施之一,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各市(县)、区工商(市场监督)局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负责做好登记企业的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通过抽查或根据投诉举报,一旦查实企业有列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入尽入,并对外公示。截止2016年9月底,仍有65535户企业因未按期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62596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期年报标注为异常;因住所失联列入的1119户;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的57户;目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经营异常名录数据累计达12万条(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5〕62号文件,推动建立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代拟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该代拟稿征求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办、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等5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8月31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6]189号文件形式公布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9月13日,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出台《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对各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我局草拟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就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做出了具体规定, 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将进一步征求各部门意见,为平台上线应用做好准备。根据市政府要求,9月19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线运行。

  二、瞄准目标,攻坚克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双创”效能

  对于下一步“放管服”改革工作,我们要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两端发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无锡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务“双创”战略。紧跟国家及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减少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降低准入门槛。一是加快延伸三证合一改革的内涵外延。按照国务院和省的统一部署,将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拓展;指导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合一。二是加快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的主体责任,在住所、经营范围、简易注销等改革中,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围绕企业简易注销、名称登记改革等工作,加快实施和推进,扩大覆盖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外网查询,提升名称登记的效率。四是综合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信用助贷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广告产业“一园一基地”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互联网广告产业对接驰著名商标企业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基础、先进技术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自主品牌,年内完成申报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240件,认定市知名商标480件。

  (二)大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在放活市场主体的同时,要把严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组织作用,在落实《无锡市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上走在前、做表率;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贯彻落实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政府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积极会同各级政务办做好服务工作,通过上下联动,横向沟通,共同推进,争取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尽快在全市上线应用。二是认真做好年报公示后续工作。要做好企业年报分析报告,结合区域、行业等特点,按照法定职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年报数据的研判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正确资料。要稳妥推进2013和2014年度未年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台帐,为清理吊照工作做好准备。三是组织开展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组织部署落实好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检查到位、数据录入及时,提高检查有效性。要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点建立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机制。四是要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要按照省工商局与省税务局的联合发文要求,组织开展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享,明确清理对象,依法吊销“僵尸企业”营业执照,做好企业数据库的.清理工作。五是要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分析应用。要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江苏工商系统黑名单”管理应用,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信息实现共享交换,实施联合惩戒,推进我市企业诚信建设。下半年要全面推进企业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市场主体信息归集软件、数据比对软件的上线使用,完善“主体+”监督数据库,形成“市场主体全息图”,进一步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

  【2017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2】

  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6〕32号)文件要求,县政务办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所做的“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今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一)梳理优化进厅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的通知》和《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动态调整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进厅窗口部门尽快实现厅内办理,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取消,并监督其按照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重新核定一次性告知书的内容,增设一次性告知服务流程图,将调整后的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公示,确保阳光透明。目前,共调整梳理完成涉及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113项,其他权力事项83项,联合编办培训指导35个县直部门单位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78项录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内,同步调整完成系统内县直4个部门单位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合并2项,取消4项。

  (二)优化整合大厅窗口资源,为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协调齐鲁交通ETC窗口到一楼东厅办公,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了5个窗口;根据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变化,对进厅涉及的部分窗口进行调整优化,并为其协调安置了后台办公室,解决了合并后档案存放、执法办案等问题;同时对二楼西厅进驻的环保局、林业局、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窗口位置进行了调整。在一楼新设立了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专门窗口,大厅功能布局更趋完善,设置更加合理。

  (三)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夯实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制订出台《利津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梳理完成了全县35个部门、单位278项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在全市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导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部门单位自建系统摸底调查,对全县16个县直单位28个省级以上平台系统涉及到的70余个事项分类进行了统计,为各部门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对接工作提供数据服务。三是组织举办全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培训会和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应用培训会,指导各单位学习掌握系统操作要领,系统试运行推进顺利。四是加强对窗口部门的监督指导,有效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确保平台系统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顺利实现对接。目前,全县有审批权限的35个部门单位中已有26个单位陆续开展了网上运行业务办理,共运行事项111项,运行办件268件。

  二、明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思路打算

  (一)加强政务大厅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一是继续梳理优化进厅窗口部门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要求各窗口进一步落实“凡是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所有进厅事项全部实现厅内办结”的服务承诺。二是进一步协调窗口部门缩短审批时限,减少项目前置审批,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提高项目审批质效。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重新修订《进驻部门和人员考核细则》,大力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临时外出、AB角工作等制度,建立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县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同时,按照市政务办要求,分类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向建立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一体化服务体系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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