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大量的预算外资金游离于国家财政监管之外,导致国家财力分散,严重削弱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和调控效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2016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罚没收入罚缴分离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省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甘财综〔2016〕66号)要求,我局联合县法制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县运管局、县交警大队等有关执罚单位2013年-2014年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随文上报,请审查。
一、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及时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协调机构机制,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我局联合县法制局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罚没收入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规范罚没收入罚缴分离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二、重点检查范围和情况
(一)重点检查范围。我县对县交警大队、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县食品监督管理局、县运管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个有关执罚单位的2013年-2014年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重点检查基本情况。
1.县交警大队的罚没收入是道路交通违法罚款。
2.县公安局的属罚没款。
3.县森林公安分局的罚没收入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罚没款。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罚没收入属药品类罚没款和食品类罚没款。
5.县运管局的罚没收入是道路运输罚没款。
6.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罚没收入是特种设备罚没款、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合格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罚没款。
7.县工商局的罚没收入是属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罚没款、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类罚没款、查处违反登记管理类罚没款、查处广告违法类罚没款、查处商标违法类罚没款、公平交易执法类罚没款、查处商品交易市场违法类罚没款等。
8.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罚没收入是属无证并非法销售罚没款、施工车辆侧翻事故罚没款、气渣场伤人事故罚没款、排水涵管破裂伤人事故罚没款、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罚没款、施工负责人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罚没款、存在安全隐患逾期未改正罚没款等。
三、检查结论
通过开展重点检查,我县有关执罚单位的罚没收入收支管理规范,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一)我县执罚单位执法均有法定依据,能按照法定程序、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未出现超越法定权限罚款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现象,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的情况,无以不切合实际的方式下达和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情况。
(二)我县执罚单位均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有关规定,罚没收入均能及时上缴国库,罚没收入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无将罚没收入与经费拨款挂钩的做法,无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收入的现象和私分或私自处置罚没物资的情况。
(三)我县执罚单位均按《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罚没票据,无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和违反法定程序滥施处罚行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