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自查报告

2016年市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22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加快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吸引人才、资本、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十个地方利用外来资金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的进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6年市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和省优化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2016年全市生产总值1000亿元,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新签约工业项目314个、新开工工业项目278个、新投产工业项目245个,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中航国际、中电华基、中天引控、新兴际华等央企合作项目成功落户,南玻节能、天化麻业、咸安洪盛模具、通山水晶文化工业园加速扩张,通城玉立樊牌、崇阳兴民钢圈建成投产,香泉映月、嘉鱼金盛兰冶金、赤壁万吨特种新材料再创“咸宁速度”。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组织领导,推进优化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我们按照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今年我市的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因年后人事变动和领导分工调整,我们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门调整,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市直各单位根据异动情况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应的调整,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全市优化工作基本形成了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网络格局。二是召开联席会议。今年6月5日,我市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经济开开发区等单位分管领导就本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做了专题汇报,市政府副市长周勇同志对今年优化环境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三是下发督办文件。今年,我们根据省优化办的文件要求,专门下发了《关于督办落实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的通知》(咸优化办[2016]2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截止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均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

  二、重宣传教育,营造发展环境浓厚氛围

  今年,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树立“发展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创造力”的理念,充分认识《条例》所具有的企业“保护伞”、政府“紧箍咒”、社会“稳定剂”的重要作用,共同营造崇尚发展、尊重创造、开发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经济发展环境。今年5月12日-16日,我市按照省优化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鄂优化办联文[2016]3号)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条例》。市商务局在5月15日香泉都市报第六版整版刊登了《深入贯彻执行“条例” 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全文;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卫计委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介传播方式,学习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等部门通过与近期开展的具体工作相结合,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向服务对象讲解《条例》内容。市优化办、政务服务中心、咸宁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共印制《条例》手册1.5万册,分别送到服务窗口、园区企业、个体经营户手上,努力实现学习宣传《条例》的全覆盖。通过学习宣传,一方面增强了各级各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变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为主动、自觉、热情服务;另一方面提高了各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的责任意识,保障了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转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年来,我市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主要表现在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打造政务超市。今年,市政府专门拨付2000多万元项目经费投入政府信息平台及中心系统升级建设工作,升级后的办事系统4月12日开始试运行,该系统充分利用最先进的云计算一体机,比传统设备性能提高10倍、运营成本降低60%、维护效率提高9倍、空间节约90%。窗口单位180多个事项的申请表格可在网站自行下载,申请人可利用手机在线申报、查询、投诉、咨询,在网上提交审批申请,上传表格文件资料。部门领导即使在外地也可以利用手机登录,实现远程移动签批。申请人可以实现在网上或手机上查询办件结果。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去年9月至今年3月,我市启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暨服务项目清理工作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次创新”工作。清理工作中,市政府法制办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成的清理专班对1325个申报项目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期限等逐一严格依法会审,最终晒出“权力清单”。“权力清单”确认市本级申请办理事项594项,共取消、暂停、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管理事项731项,减少比率达55.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会议精神,今年4月18日,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暂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市级服务管理事项目录》的通知”,《通知》决定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8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5项;取消、下放、暂停90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市级服务管理事项482项。三是提高公务人员能力素质。去年以来,我市全面启动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咸宁市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健全“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另外针对基层执法人员中存在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还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树立了基层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今年,按照《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重点开展“五个专项整治”、“四个坚决纠正”和“两个有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增强了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促进了职能部门加快转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机关作风。四是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今年10月份,市商务局深入各县市区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发现赤壁大润发仓储有限公司存在用水难问题,了解情况后,该局专门致函赤壁市政府,要求尽快协调解决。目前,赤壁市已将大润发供水管网接入蒲圻办事处金潭村160DN供水管网,保证了大润发物流中心正常用水。市教育局根据我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优先保障开发区企业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人才的子女在入托、入学等方面与市民同等待遇。在暑期招生期间,制定了《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开通了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共解决10多批次,共计100多人开发区企业员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受到了开发区及企业一致好评。市交通局针对开发区企业员工反映园区内乘车难的问题现场办公,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采取开通“摆渡车”的措施,在园区内循环行驶,全面覆盖园区,随时接送企业员工和外来人员到就近站点换乘,争取公交车覆盖园区每个地方,为员工的出行提供保障。市人社局针对企业用工难的问题,连续多年开展春风行动,实行用工企业、各级干部、开发区行政人员齐招工,今年2月举办大型招聘会14场,859家次企业共提供岗位7.16万个次,录用2.01万人次,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四、抓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秩序公平正义

  今年,我们在辖区内继续开展了企业生产经营与重点项目建设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及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断优化企业周边发展环境。市药监部门加强药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取缔食品“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共出动执人员37370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34550家次,立案1069起,结案968起,移送司法机关3起,涉案货值金额191万元,查处无证经营198家,缴获工具设备等 60台(套),责令停产停业55家,吊销许可证66个,注销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5个(其中贴敷类产品2个);市质监部门开展执法打假“亮盾行动”,严厉打击“粉末砖头”、“瘦身钢筋”、“地条钢”反弹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238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37家,共查处8起销售假冒伪劣建材案,货值金额超过200万元;市工商部门“砺剑”执法行动中,以节日市场整治、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治理商业贿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九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对流通领域的5大类品种469个批次的重点商品开展了靶向式监测,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3585件;市文体新局大力开展“剑网”行动、印刷复制企业专项检查、网络专项巡查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20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20余家次、责令整改6家、警告10家、集中销毁各类违法出版物6000余册、盗版DVD光盘5000余盘;市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为,召开市区打击“一霸四强”行动动员会,形成整治高压态势。共全市摸排各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案件线索102条,办理“一霸四强”刑事案件36起,行政案件109起,刑事拘留43人、行政拘留187人、判处实刑13人、追回非法所得20余万元;市国土局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健全动态巡查网络,联合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动执法,发现违法用地114起,立案查处80宗,发现率、制止率达 95%,拆除违法建筑8100多平米,对16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将违法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比例降至1.07%,占用耕地比例降至1.09%;市中院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和涉金融、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受理各类案件1817件,审(执)结1737件,结案率95.6%;市物价部门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以及利用虚假标价或误导性价格手段的价格欺诈行为,另外加大对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及时掌握 “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平抑物价;市监察局开展涉农、涉教、涉医、涉企等12项涉及民生专项治理工作,纠正和查处问题186个,受理和解决企业、群众投诉1090件,查办案件59件,涉案金额2864万余元,实行责任追究96人。

  五、督整改落实,确保政策建议贯彻执行

  去年4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7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报告,会议决定以咸常文【2013】5号文件同意交办该报告,并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处理。针对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落实。一是规范中介服务领域行为。去年9月份,按照省、市《市场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编制了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建立了中介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开放和规范了中介服务市场。今年3月份,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将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6年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要点》。4月份,市委市政府将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1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之一,并下发实施方案,严肃纪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经过工商、编办、司法、民政等部门认定,全市登记注册机构中具有中介服务性质的机构有463个(工商257个、编办21个、司法65个、民政103个,其他部门所属管辖23个,其中交叉登记的有6个)。整治过程中,我们协调组织编制、民政、司法、工商、审计、法制等部门分管领导分三个督办专班对有关单位自查排查等情况实行“包片”督办整改,并加大问责力度。对等待观望、消极应付,推诿敷衍、影响整体进度的,实行约谈督办;对瞒报漏报、数据失真、自查整改不力的,问责追责单位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情况严重、影响较大的,在全市予以公开通报。目前,崇阳等地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从业行为的通知》,有效规范了中介组织从业行为。嘉鱼、通山等地查办涉及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案件2件,涉案金额14万元,党内警告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另外对群众反映的3个中介服务组织督促限期完成脱钩到位,对市住建委主管的8个行业协会进行了彻底脱钩,对省纪委转办的5个县(市)房产评估机构未脱钩等有关问题的督办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今年6月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完善信用信息免费查询制度,推进征信行业机构管理。截止2016年6月份底,我市共采集中小企业信用档案2550户,其中已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240户,累计发放贷款95.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3.5%和41.6%。今年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积极拓展服务渠道,下发通知允许社会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按照通知要求,市人行及所辖6个县市区支行第一时间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制度,公布查询方式、流程和服务电话,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在完善信用服务系统、培育信用市场、扶持信用调查等方面,市人行促成市农村信用社引进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银企评信有限公司等两家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到咸宁开展工作,实现了我市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机构业务新的突破。

  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职能部门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意识日益增强,企业周边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涉企“四乱”、“四难”、“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明显减少。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在规制行政权力、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成长、构建法治保障等方面下重拳、出重手,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目前,全市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方面存在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重点不突出等主要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各地、各部门对《条例》的有关规定缺乏正确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条例》中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分工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有些地方和部门在认识上存在着偏差,导致工作难以推进。明年将针对认识上的偏差开展有的放矢地宣传教育。要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正面事迹的宣传及典型案例的曝光,鼓励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自觉主动使用《条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普法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条例》在各行政单位,尤其是基层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中的宣传贯彻,让《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健全优化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在通报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研究重大议题、协调重点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评价及问责机制,定期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经济发展环境不优的政府及部门进行通报。完善《条例》监督落实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等渠道的监督作用。加大公众监督力度,设立专项投诉电话,定期在企业及群众中开展发展环境满意度测评,让市场主体的意见成为衡量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标杆。

  (三)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工作职能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各级行政部门中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管清单”的管理模式,做到除“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推动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减少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和审批事项准入制度,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加快构建市、县二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络。加大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推动行政服务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拟定各项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市场流通的市场和产业政策,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提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强化企业用工指导与用工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四)完善监管,进一步维护市场主体权益

  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使各类失信行为无处遁形。整合执法力量,加大对妨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和现象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抓好清费治乱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推广前置审批零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打破中介服务市场垄断,实现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彻底脱钩。规范垄断行业行为,督促有关公共服务单位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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