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自查报告

朔州市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05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小编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朔州市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自查报告1】

  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有蔓延的趋势。为了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与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对欺凌事件进行自查。

  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情况

  根据市、区教育局要求,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市、区教育局、公安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校园欺凌举报电话:80****

  组长:薛振利

  副组长:张忠坡 吴巍

  组员:苏传明 房孝永 葛德学 高山 孟宪征 李海彬 张春雷 赵智庆 李仲刚 赵爱莲

  各年级部主任和年级德育主任及班主任

  (二)现场防暴组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组长:赵智庆

  组员:学校保卫人员及德育处工作人员

  (三)疏散引导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组长:葛德学

  组员: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等

  (四)通讯联络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组长:苏传明

  组员:办公室人员等

  (五)现场救护组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立即与“120”联系。

  组长:李仲刚

  组员:医务室人员和班主任等

  二、开展“校园欺凌事件”的摸底排查情况

  1.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2.排查建档。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三、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情况

  1.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邀请专家和公安人员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的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2.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及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突发预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见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四、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情况

  建立欺凌事件的处理机制:

  1、一般欺凌,未造成显著伤害的事件,由年级主任负责调查处理,班主任进行协助,主要对受害人进行宽慰,疏导,告知家长等,对实施欺凌行为人进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长,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结合其他欺凌事件,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预防再次发生。

  2、校外欺凌及校内严重欺凌,造成伤害的事件,由德育处负责调查处置,年级处进行协助,首要是对受伤人进行医治,告知家长,由心理老师进行心理疏导,对实施欺凌行为人,告知家长,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涉及违法的事件要报公安机关处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发生或刚刚发生,造成严重伤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㈠.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负责人:办公室、德育处、团委)。

  ㈡.防暴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进一步施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必要时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负责:德育处、团委、学校保卫人员)。

  ㈢.救护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负责人:医务室、班主任)。

  ㈣.疏散组马上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稳定学生情绪,并把情况报联络组和校长(负责人:德育处、团委、当日值班教师和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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