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党费公示情况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2016党费公示情况报告1】
根据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虎让乡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张渊任组长,组织委员潘传清、党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对2015年以来全乡党员缴纳党费和党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党费收缴标准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机关和部门的党员,以党员的工资基数为标准,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全部党员都按照规定比例足额缴纳了党费,农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低保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村社干部交纳工资收入的 0.5%,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交纳1%,对部分困难党员进行了少缴或免缴党费。
二、党费管理严格要求规范
我乡在党费管理过程中,实行专人管理,一年收缴一次,每年公示一次。各党支部在上缴党费的同时上交党员党费收缴台账表,并将党费收缴台账在各村党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公示。乡党委没有留存和开支党费,全额上缴了区委组织部。
三、党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中存在不足:一是有极少数党员,特别是一些离退休老党员不按标准交纳党费;二是个别党支部存在党费收缴、公布不够及时的现象。三是农村党支部书记垫交党费情况严重。
下步我乡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管理,完善好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加强管理,及时公开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2016党费公示情况报告2】
我镇党委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县委组织部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全镇缴纳党费以支部为单位,都能够认真扎实地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严格按比例收缴党费;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各支部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镇党委组织办,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我镇党委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始终做到:一是统一管理。党费由党委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并在银行设立专户,没有随意开支、借用、占用、挪用党费现象发生;二是专人负责。党费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干事和各支部组织委员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三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党费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包括收缴、管理等规定。
3、簿、册齐备,手续健全。为了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镇党委和各支部按照财务制度建立了帐簿,统一印制了党费收缴登记簿。做到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支部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
4、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归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全镇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党费收缴的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使用票据等作为文书立卷的重要内容,以便长期备查。
5、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纳入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我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虽然,我镇在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由于体制改革,部分单位的党员被遣散及下岗,个别党员没有按时交纳党费,对党员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课题,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抓好、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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