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修订和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实现了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乡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2016乡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1】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纪委的正确指导下,鹤鸣湖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两个责任”,党风政风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鹤鸣湖镇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多措并举,强化责任,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鹤鸣湖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林甸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两个责任”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镇党委、纪委始终把“两个责任”的落实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鹤鸣湖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骨干科室长为成员;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领导示范带动。进一步完善了《镇党委和党委书记两个责任清单》和《镇政府和镇长两个责任清单》,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动、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与村党支部书记,镇长与各站所长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层层转导压力。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召开党委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林纪发(2016)11号文件要求及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党委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专题党课,纪委书记进行了专题讲座,并听取了各村落实党委“两个责任”专题报告,并与村书记签订了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党委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对村两委成员和镇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开展了廉政知识考试,使镇村干部深受教育,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日常监督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述廉述责制度、警示约谈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责任追究制等20多项制度,对镇村干部的工作进行了“四风”专项检查、工作纪律检查,纠正问题4个,严格规范了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
(二)加强监督,严格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一是建立村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完善了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采取专项与综合相结合、阶段性与全年相结合、季度定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并与工资和干部评价相挂钩,有效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和回潮,促进我镇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周一进行集中,适时对镇村干部进行随机抽查。通过盯住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查责任、盯住重大事项公开情况查自律、盯住平台工作状态查作风,全面加强镇村干部廉政监督。全年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次,与苗头性倾向或存在违纪问题干部开展警示谈话2人次。
三是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建立包村入户制度,镇干部每周至少到村入户3天,了解群众所需,帮助农户协调解决了难题;发放为民服务手册,建立监督举报电话,规范办公大厅工作秩序。
(三)正风肃纪,实处着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利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举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结”的原则,做到深入细致调查,时刻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人,有效维护群众利益。
二是实施跟踪问效。拓宽信访接待渠道,积极促进问题解决。今年,从根本上化解信访问题2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认识不到位。由于受固有思维的影响和制约,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对纠正“四风”的决心还不够坚定。
二是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力量不足。受乡镇人才结构、人才调转等因素的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个别干部工作方法单一,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创新精神和意识。
三、下步打算
一是教育培训不放松。要把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始终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并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有效结合起来。要采取书记讲党课、廉政教育系列培训、警示教育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镇村干部廉政教育,不断提高镇村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是监督检查不间断。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工作职责任务;采取招录等办法,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措施,不断加大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力度,推动我镇党风政风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是落靠责任不打折。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突出两个责任落实,通过签订责任状、警示约谈等,形成明廉、管廉、问廉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职,各负其责;要活化思维,转变作风,深入基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涉及百姓利益的事办好,解决好,维护好。
【2016乡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2】
2016年以来,湖镇镇党委根据县委、县纪委全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按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的总要求,积极巡视整改,明确责任清单,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廉政建设,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现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中自查报告如下:
一、坚决执行,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并交办的关于2011年度、2012年度11个行政村套取粮食综合直补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上下对接沟通,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及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明确由党委副书记牵头,纪委、组织、农办各线领导配合,集中力量攻坚突破,经过多轮的调查取证、谈话问询以及沟通汇报,按要求对11个村进行了责任追究,督促退回此前套取的粮食直补资金60多万余元,9名村书记、主任受到纪律处分,按时完成省委巡视交办的整改任务。
二、明确责任清单,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研究并带头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报表与经济报表、平安报表一起抓。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作好表率、带好队伍,并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站所、行政村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强化监督责任。镇纪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突出问题,抓重点不放松,突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组织重要决定、各级中心任务、重点项目等方面的执行落实,积极谋划立项监督,善于运用组织和纪律的手段维护政令畅通,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不讲政治规矩、欺瞒组织、对抗组织、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等行为。1至6月,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20余次,其中围绕“五四三二”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5次,实名通报5起。
(三)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及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而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完善制度机制,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加强纪律宣教。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镇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多次进行专题讲课,镇村两级切实担当和落实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两项党内法规纳入班子会学习、周一夜学、党课、党员学习规划中,按要求开展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及测试。同时,除利用传统文件、会议、专题活动等宣传渠道外,还利用短信、“白鸽湖”工作群、“印象湖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廉政视频、图片、格言等,努力营造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1至6月,共计发送各类网络信息1.2万多条(次),受众2万余人(次)。
(二)认真执行廉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结合湖镇镇实际情况,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会议、机关值班、外出报告、考勤及请假、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车使用、外出文印、重大事项请示等九大制度,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制度执行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谈话背书制度,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信访谈话。按要求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向党组织报告说明个人违纪违法情况的专项行动,确保落实到每个党支部。
(三)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加强对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通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同时,对涉及重点项目、重大经费使用、公务支出、干部任用、评优奖罚等重要事项,利用简报、微信、短信、公开栏等载体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四、深化廉政建设,提升湖镇整体形象
(一)常态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开展“酒局”、“牌局”问题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纪问题。对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和“四风”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至6月,共查处党员干部涉及酒驾、赌博10件次,发现未按规定接待的行政村9个,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对两名主职干部进行提醒教育谈话,对1名主职干部口头告诫。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协助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对13个行政村开展专项巡查,针对巡查反馈结果积极开展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对茆头、地圩、马报桥、大路等4个村的巡查,按照边巡查边整改的要求已逐步开展督查。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农村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农村“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整改。要加强源头治理,建立涉农部门、基层站所、基层干部履职情况的督查通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权力清单,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遏制村级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从严把控农村三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经镇“三资”中心审核,1至5月, 39个行政村招待费(工作餐)开支19666元,党报党刊费开支82424元,会务费开支301680元,30个行政村招待费零开支。
(三)加强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制定完善村级小额工程管理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严格执行工程备案,强化村级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标后监管,严控合同变更,明确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要求与责任,严防变向操作。1至6月,湖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类小额工程(农村产权)招投标85个,同比去年的19个增加了347%,进一步规范了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
(四)保持办信办案高压态势。全面梳理排查G20期间12起重点涉纪信访件,党委专题研究部署班子、科室、工作站三级责任分工和化解包案机制,持续加大涉纪信访的调处和化解力度。截止6月底,基本化解涉纪信访件3起,涉纪转其他信访件4起。根据“四种形态”的要求,对有轻微违规问题的党员和干部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查处。1至6月,开展各类廉政提醒、诫勉谈话22人(次),办理各类纪检案件20件,其中自办案件8件。
五、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整体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纪检队伍的素质提升,打造精干高效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总的来看,2016年以来,湖镇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这些都得益于县委和县纪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全镇党员领导干部的辛勤努力工作,得益于党委政府的合力推进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为官不为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依法依规履职不够;一些重点、敏感岗位和项目领域矛盾多发,个别村存在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群众利益诉求多样化,越级访、重复访等问题未能根本解决。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党委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持之以恒地严明纪律、严抓四风,严格监管、严厉问责,为进一步推进工贸强镇、文旅名镇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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