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阅读!
【2016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为优化卫生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卫生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近二年的努力打造,市直卫生审批事项实现了“统一受理、职能归口、批管分离、规范运作”的新机制,在规范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基础上做到了“五个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到位
自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黄卫文[2016]5号)和市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后,我局迅速行动起来,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直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基本工作目标:将原来分散、多头的卫生行政审批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台集中,通过对卫生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局长为主管领导、有关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协管领导的市卫生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考虑到卫生行政审批涉及科室多,协调难度大的特点,局还特别指定卫生监督科、规财科、监察室3个科室为牵头科室,协调解决卫生窗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卫生窗口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实施方案,方法措施到位
为保障市级卫生行政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起草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卫发[2016]61号),明确了窗口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并以授权书的形式充分授予其首席代表负责本机关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考核规定;行使对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决定权、组织协调权、办理送达权、协调答复告知权。为此,我局启用了卫生行政审批专用章,与单位公章同等效力,专门用于本机关行政审批。为了有效监督卫生行政审批效能,我局还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全程代办”、“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年年评为先进个人,窗口多次评为“流动红旗”窗口。
三、大胆开拓创新,行政审批改革到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市直行政审批“五减五制三集中”工作要求,我局对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原来的15项,通过精简、撤销、调整、合并,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审查核定,予以保留五类9项,其中:保留行政审批4项、调整为日常管理2项、调整为公共服务项目2项、暂缓执行4项、取消项目3项。申报材料由原来82项减为14项,办理流程由63项减为9项。
今年以来,根据市监察局的要求,我局及时完成了市级行政权力相关信息采集,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流程图报送、审批工作。其中行政许可类11项,行政处罚类26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备案1项,其他权力事项类1项。在报送的资料中质量较高,受到有关领导好评及推介。
截止目前为止,市直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了“应进必进、授权充分、人员合格、流程优化、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的预期目标任务。
四、大抓硬件建设,网络建设到位
目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均开通了局域网,成功搭建了黄冈行政审批工作平台,按照“受理、审批、决定、办结”四个环节有序开展各项审批工作,基本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按照中心安排,已组织专班就市纪检监察部门核定我局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日常监管共7个相关项目的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目录等进行梳理、规范,并完成了电子版,适时将提供至中心完善黄冈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五、规范审批程序,文书使用到位
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部门规章要求以及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最近印制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等9种规范性许可文书,并按中心要求印制统一格式的“一次性告知书”,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同时,我们为窗口配备扫描仪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进一步完善受理材料上传功能;我们计划近期举办市直审批平台应用业务培训,以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