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非税收入自查报告1】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财政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服务发展大局,取得了新的突破。近五年,财政总收入均保持在20%以上的增长速度。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7.6亿元,比上年增长28.6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37.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57%。公共财政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财政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财政监管进一步规范,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2014年,局机关荣获“湖南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一、非税收入基本情况

  (一)2013—2015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我市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三年累计完成非税收入618482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285480万元,占全市的46%;县市区完成333002万元,占全市的 54%。其中:2013年完成165608万元;2014年完成201408万元,同比增长21.62%;2015年完成251466万元,同比增长 24.85%。(详见后附表三、附表四)

  (二)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的构成情况。

  通过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基本稳定在20%和35%左右,对发挥非税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支持事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详见表一)。非税收入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县市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将近一半。(详见表二)

  2013年—2015年全市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表一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财政总收入 410858 525387 675868

  一般预算收入 245632 296895 375774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84737 100624 131629

  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20.62 19.15 19.48

  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 34.50 33.89 35.03

  2015年分县市区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表二 单位:万元

  项 目 市本级 城市四区 五县市

  财政总收入 220889 223346 231634

  一般预算收入 124490 107003 144281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45781 14818 71030

  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20.73 6.63 30.66

  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 36.77 13.85 49.23

  二、非税收入征管情况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我市于2003年12月成立了专司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副县级事业机构─XX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2014年更名为XX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下设征收一科、征收二科、票据及核算科、稽查科,编制20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制;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核算与划解;负责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等。各县市区也先后成立相应机构。我市在与省本级同步试点的基础上,从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以坚持依法理财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坚持依法征收,规范征收行为;坚持源头控收,实行收缴分离;坚持以票管收,做到应收尽收。近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账户管理,实行源头控收。根据《条例》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的,一律视同“小金库”处理。为了把这一规定落到实处,一方面,在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统一设立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并签订了代收协议,其网点均可代收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缴款人可以就近将非税收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为执收单位和缴款人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在征收管理系统上线和新版票据发放之前,通过严格审核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以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库和单位经过年检的收费许可证为依据,纠正了一些超标收费和乱收费问题。使用征收管理系统和新版票据后,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只能直接缴入“XX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单位过渡户得以撤销,市本级共撤销执收单位过渡户14个, “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统一票据管理,实现“以票管收”。以财政票据管理为“龙头”,结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推广使用,于2013年1月1日在市本级废止了旧版收费(基金)票据和罚没票据,全面启动了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的新的财政票据体系。通过认真抓好对执收单位票据专管员的培训指导,加强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及其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票据购领归属关系和程序,加强对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对旧版收费(基金)票据和罚没票据进行清理核销,对票据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核旧领新、分次限量购领”,做到“票款同步、以票管收”,新旧版票据实现了平稳过渡。从 2014年元月份起,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票据年检,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通过年检,进一步宣传了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要求,促进了《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票据使用单位票据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以票管收和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管行为规范化。

  (三)坚持收缴分离、依法加强征管。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非税收入征管机构相继推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

  1、改进征收方式,坚持收缴分离。法定征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受委托征收单位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之外,禁止非税收入执收或受委托单位当场收取现款。

  2、严格减免程序,做到应收尽收。非税收入正常的缓征、减征、免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禁止随意减免、越权减免和收“人情费”的行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征或减免非税收入的,由执收单位提出意见,经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2014年8月,市人民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报建收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收费”、“一站式服务”,严格减免程序,按面积确定征收标准,在政务中心窗口统一收取。2015年,市政务中心收费1.51亿元,比上年增长20%。这种做法,进一步增强了收费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该收不收、随意减免等现象,为各种经济主体创造了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3、明确征收主体,完善委托征收。进一步理顺防洪保安资金、污水处理费、电费附加、水资源费、国土收入等委托征收收入的管理,与有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加强核算。建立防洪保安资金、国土收入、基本建设联合收费征收台账,国土收入明细核算核算到宗地。此外,对涉及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就地缴款、分级划解,财政部门能够全面控制财政资金的流向和流量,避免了财政资金体外循环,也避免了财政收入重复统计。

  (四)落实收支分离,推进综合预算。根据《条例》规定,对非税收入实行更规范的预算管理。市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于预算年度开始前,认真核定市直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测算并扣除政府统筹资金后,作为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与其他财政收入形成的财力,一同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筹安排,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市级执收执罚部门(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及时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各类非税收入都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归集后,定期划解市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管理。2015年5月,根据《预算法》和《条例》,市政府出台了《XX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非税收入预算约束监督。

  (五)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科学征管。2013年元月1日起,全市非税收入征管机构推行“金财工程”框架内开发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部合法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征收范围、对象等信息录入计算机,形成项目库,对非税收入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统一编码,建立非税数据中心,与代理银行和执收单位联网。凡是项目库中没有的项目,执收单位不能开票,银行不能收款,从而从源头控制了乱收费。市本级74家通过政府网或采取e通商务专线方式与财政联网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均可以使用该系统执收非税收入、查询非税收入执收情况,进行票据管理及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对账。通过网络信息化管理,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较好地完成了非税收入的归集、记录、结算、划解等工作任务,实现了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监管力度。县市区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与同级代理银行全部联网,有的县市与部分执收单位联了网,如XX市、XX县。

  三、非税收入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实行全面综合预算管理难度较大。由于非税收入不具备税收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弹性较大,造成计划编制准确性不高,特别是罚没收入,更为典型。同时,由于非税收入收费部分具有成本补偿的特点,造成非税超收收入的使用难以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综合预算。非税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后,面临要求和税收收入同步增长的压力,和税收一样增长有困难。

  (二)服务性收费管理还不规范。当前,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将一些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管理,仍然凭借行政权力变相强制收取,使用税务票据规避财政管理,增加了群众负担。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下设的所谓的社会团体(协会),凭借行政权力收取会费或拉赞助,没有纳入财政管理。在这方面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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