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疫苗批发企业,重点检查疫苗购销渠道是否规范,是否与无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疫苗交易;所经营疫苗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疫苗储存、运输的冷链设施是否完备,运行是否良好;储存运输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发现疫苗质量问题是否严格按规范处置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疫苗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疫苗自查报告范文1】
为加强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全面排查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3月2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疫苗经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区疾控中心的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好此项工作,领导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的支持,通过共同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这项工作,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我市没有疫苗经营企业。经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没有违规经营疫苗行为。
二、我局派执法人员于5月5日至7日上午对长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18家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各疫苗接种单位使用的疫苗均是从长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在疫苗使用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未建立疫苗购进、验收、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2、各疫苗接种单位填写的发放记录和接种记录不统一,个别接种单位填写的接种记录不完整,缺批号、生产厂家等内容;
3、长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购进的疫苗均没有索取供货方的合法资质材料;
4、各疫苗接种单位使用的疫苗都没有从长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索取所使用疫苗的当批检验报告书,长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进的部分疫苗没有向供货方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和当批检验报告书;
5、个别疫苗接种单位储存疫苗的冰柜里没有放置温度计;
6、长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部分疫苗发放后没有及时填写疫苗发放记录;
7、长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运输温度监测记录中未填写到达疫苗接种单位时的时间和温度。
针对各单位存在的上述问题,我局将督促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加强监管,确保疫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2016疫苗自查报告范文2】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豫食药监通【2016】21号)和市局要求,我局对辖区内所有的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布署关于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在此项活动实施过程中,领导深入疫苗强化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精心组织,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活动顺利开展